露天燒烤整治實施方案

露天燒烤整治實施方案

露天燒烤整治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 區人居環境,提升市容市貌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 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市容市貌實際,區城管委決定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露天燒烤專項整治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範圍

全區範圍內燒烤經營業户

二、責任部門

成立區露天燒烤整治工作專班,專班由區城管委辦公室,區城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公安分局、新聞媒體等相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全區露天燒烤整治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各鎮(街道)為本轄區內整治活動的責任主體,負責具體實施。

三、整治內容及標準

1、有固定經營場所的經營業户

對經營行為進行規範,一律進店經營,不得佔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進行經營活動。嚴禁露天燒烤,經營過程中所用爐具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環保無煙爐具。

2、無固定經營場所的露天燒烤經營業户

對無固定場所、佔道經營的露天燒烤業户,一律取締。

四、整治步驟

(一)、調查摸底、自行整改階段(2021年4月7日—4月15日)

各鎮(街道)對轄區內燒烤經營業户進行摸排,填寫調查登記表,下發《致燒烤業户一封信》,對經營業户進行宣傳,現場指出整改內容、標準,由經營業户自行整改。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

對整治範圍內無視勸阻,拒不整改,繼續露天、佔道經營的、燒烤爐具不規範的業户,由露天燒烤整治專班、各鎮(街道)依法處置。

任務分工:

主城區內主次幹道兩側的露天燒烤整治工作,由區城管局牽頭,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參加,開展集中整治活動,確定每週三、週五為集中活動日,對主城區主次幹道兩側的露天燒烤進行聯合執法。

各鎮(街道)轄區內的露天燒烤整治工作,由各鎮(街道)組織進行實施,自行確定集中活動時間。區整治工作專班負責指導。

(三)總結提升階段(2021年5月1日開始,長期堅持)

區城管委辦公室、區直相關單位、各鎮(街道)對全區露天燒烤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及時填報露天燒烤整治工作完成情況統計表,上報區城管委。並制定長效措施,防止問題反彈,區城管委辦公室對區直各部門、各鎮(街道)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作為區城市管理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活動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多部門協調。本次整治行動是城管委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結合市容環境治理、餐飲油煙治理等活動,制定的一次專項行動,治理業户數量大,治理難度高,參與的部門多,需要各職能部門,局內部各職能科室協同配合,共同完成整治任務。

2、落實責任、保證紮實推進。各參與整治活動的單位、科室,要切實負起責任,不推諉、不扯皮,現場各負其責,形成合力,保證整治活動圓滿完成。

3、服從指揮聽命令。由於執法現場情況複雜,在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人員聚集、暴力抗法等情況,要求所有參加人員在現場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度,儘快完成執法任務。

附:露天燒烤整治專班成員名單

燒烤經營業户情況統計表

致燒烤業户的一封信

燒烤業户存在問題現場通知書

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4月8日

露天燒烤整治專班組成人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露天燒烤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以及相關工作信息、任務進展情況的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