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網信工作制度

工信局網信工作制度

工信局網信工作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絡強國重要論述和關於“培育中國好網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揚和壯大網絡正能量,工信局制定出台了三項網信工作制度。

一、網信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

1、網信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1次,因工作需要,可以隨時召開。

2、會議由組長或受組長委託的副組長召集並且主持。領導小組成員因故不能參加的,需向組長請假,並委託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根據議題的需要,可邀請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3、會議議題由組長或副組長確定。

4、會議重點審議通過有關網信工作規劃、決定、意見等重要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年度網信工作,研究解決網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經會議討論研究的事項,要做好會議記錄。

6、臨時需要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的重要問題,由組長、副組長召開有關領導小組成員碰頭會研究處理。

7、網信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籌備工作,由工信局辦公室負責。

二、領導小組抓網信工作責任制度

1、網信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抓“第一資源”責任制度,工信局局長是局網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各成員必須樹立強烈的網信意識,善於發現網信、培養網信、集聚網信、服務網信,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舉、廣納羣賢。

3、各成員每半年要參加1次網信工作專項會議,彙報總結本部門網信工作。應急的網信工作或特殊需要研究討論的網信方面事宜,也可隨時開會。

4、各成員要結合工作實際,確定網信隊伍建設重點項目,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以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常規工作的紮實開展。

三、調查研究和檢查督導制度

1、工信局把調研工作納入網信工作計劃,通過對網信工作和網信隊伍建設中的具體問題開展深入的調查研究,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每年初,工信局結合工作實際,確定調研課題。

3、領導小組各成員要及時將調研成果報工信局網信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4、加強對網信工作的檢查督導,對常規性工作和網信重點項目實施情況及縣網信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領導交辦的具體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等進行定期檢查、督導。

5、檢查督導工作主要由工信局網信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負責。

6、檢查結束後要形成檢查情況的報告,向縣網信工作領導小組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