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務局關於第3季度行政執法(管理)責任制考核通報

地方税務局關於第3季度行政執法(管理)責任制考核通報
鎮原縣地方税務局關於第3季度行政執法(管理)責任制考核通報
各税務局(所)、直屬單位
根據《鎮原縣地方税務局行政執法(管理)責任制考核(試行)辦法》,縣局“兩制”考核領導小組,從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19日 ,按照考核內容和要求,通過聽彙報、看資料、查案卷、問情況、查片段以及外部評議等方式對各税務所、直屬單位、機關股(室)2006年第3季度的工作進行了全面考核。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考核結果
辦公室96分,業務股96分,人教股92分,計財股94分,發票管理分局96.5分,基金管理分局95分,徵收分局96分,管理分局96分,稽查局96分,車管分局95分,屯字税務所94分,平泉税務所94分,孟壩税務所93分,三岔税務所93分。
從考核的情況看,第三季度各單位的工作總體做的比較好。
一、收入計劃方面。一是各徵管單位識大體,顧大局,都能夠將税收收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截止9月20日,我局累計組織入庫地方各税1150萬元,佔年計劃2200萬元的58%,為完成全年税收徵收任務奠定了基礎。二是各税務所及徵收分局都能夠對票證管理高度重視,堅持票證“三級”審核制度。税收票證帳簿健全,領發手續規範,責任明確,税收會計能夠規範登記領發、作廢數量及票證字軌、號碼,做到了每月有月記、累計數字。
二、税收政策管理及行政法規方面。一是各徵管單位在税收政策宣傳諮詢方面做的比較好,在辦税場所擺放税收宣傳資料,隨時為納税人提供税收宣傳和諮詢;對納税人諮詢的税收政策能夠依法正確解答,並建立税收政策諮詢登記簿,登記了諮詢的問題和解答的內容,確保瞭解答政策的準確性。二是業務股、辦公室對減免税工作審核細,把關嚴。能夠按照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嚴格進行資格審查、資料審核、實地調查,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報批和審批。經查,我局2006年共報批、審批下崗職工減免税16户,減免税款0.5萬元,殘疾人減免税6户,減免税款0.23萬元,西部大開發減免税户1户,減免税款6萬元。均政策規定,未發現有不嚴格執行税收優惠政策,擅自擴大減免税範圍及應減免不減免的問題。
三、徵收管理方面。各徵管單位配合密切,工作紮實。徵收、管理、稽查、發票等部門能夠加強協作,相互及時傳遞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税款徵收、發票管理、税務檢查、違章處罰等方面的信息和資料,加強了對城區納税户的徵收管理,有效提高了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税款徵收入庫、發票管理、違章處罰等方面的工作效率和質量。
四、稽查管理方面。能夠從實際出發,科學選案,並嚴格按照各項税、費、票、證統查的稽查思路,加強了稽查力度,規範了各環節執法程序,對查出的問題能夠嚴格進行處理,較往年相比,處罰力度有所提高。使稽查工作發揮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和為税收徵管保駕護航的作用。
五、幹部管理方面。堅持以學習為手段,以培訓為載體、以制度為保證,以文化活動為導向,以激勵機制為動力,積極開展了《黨章》、社會主義榮辱觀和《江澤民文選》及《胡錦濤同志在建黨85週年紀念大會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總結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等內容的學習,開展了新徵管軟件上線暨業務培訓、普通話培訓和禮儀培訓。
六、政務後勤方面。能夠嚴格執行公文處理制度,對收發文件及時進行審核、登記、報批、轉發、保存;嚴格了車輛管理,對重大支出全部實行會議討論決定等,有效杜絕了基層支出隨意性大的弊端,加強了經費管理,節約了辦公經費。
七、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通過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開展預防職務犯罪講座、警示教育周活動、“廉政勤政好税官”評選活動,召開“三員”座談會、發放不記名調查函,進行明查暗訪,落實廉政談話制度,領導幹部收入申報制度,廉政回證制度,每月廉政學習制度等一些紮實有效的工作,進一步規範了幹部執法行為,確保了地税幹部隊伍純潔,為税收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八、宣教教育方面。能夠按月制定學習計劃,嚴格學習考勤制度,採取集體學習與自學相結合,學習與工作相結合,學習與總結相結合,學習與實際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圍繞計劃認真紮實地組織學習,培養了幹部職工良好的學習習慣,每名幹部職工都建立了政治、業務和法律“三種”學習筆記,在參加每週集中學習的同時還堅持自學,個人記學習筆記最多的達到了3萬多字。做到了學有所思,學有所得和學以致用,有效提高了幹部素質。
九、公共管理方面。各單位職工普遍能夠根據工作需要及時召開各種會議,認真組織單位集體學習,督促職工個人學習,按月進行兩制考核,認真填寫考核手冊,在此次檢查中,各單位集體學習筆記、個人學習筆記、會議筆記普遍符合縣局要求,職工記錄的個人考核手冊能夠較詳細反映每天所做的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行政執法(管理)責任制的全面推行,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達到了預期目的,但在具體的執行中還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是重點工作考核力度不夠,大部分所(分)局對重點工作考核還有欠缺;二是不實事求是的現象仍然存在;三是考核記錄填寫不夠認真,存在月、季考核記錄不填寫,扣分原因不註明,不加署考核人或被考核人意見或者加署的考核意見過於簡單等。二是普遍存在税款入庫不及時,特別是代徵代扣單位不能按規定及時入庫;三是對“雙定户”定額核定信息採集缺乏真實性;一些所、分局“納税評估”工作只停留在表面,進展緩慢,個別單位未開展此項工作;四是基層主管税務機關(分局、所)要求企業單位附送的資料不齊全;各徵管單位沒有實行所得税按月(季度)預繳制度。五是稽查案件平均處罰率、入庫率低。
三、整改要求
針對產生問題的原因,要求各單位要根據各自工作實際,結合縣局提出的以下四個方面的整改要求,認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牢固樹立完成税費任務的決心不放鬆,進一步鼓舞幹勁,利用十分有限的後三個月,強化徵管,堵塞漏洞,確保全年税收任務的全面完成。
二、加強幹部業務培訓。立足崗位學業務, 勤奮工作比成績,大力提倡幹部職工學習政治、業務、計算機和税收相關知識,根據各崗位業務知識欠缺程度有針對性的進行補課,積極開展崗位練兵活動,鼓勵幹部職工在用中學,在學中用,不斷更新知識,適應工作。
三、強化制度落實,用制度推動各項工作上質量、上水平。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將"兩制"考核工作當着一項重要的工作, 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切實履行起歸口考核的職責,按月進行歸口考核,將問題解決在當月,防止由於問題發現不及時,整改不認真,造成新的更大的問題。
四是採取有力措施,廣泛動員、全面推進,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時間,一邊加緊信息採集步伐;一邊嚴格進行審核數據;一邊對審核過的數據進行錄入。分三組同時進行,確保採集質量和進度。
 
                         二OO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