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辭職報告怎麼寫【新版多篇】

監事辭職報告怎麼寫【新版多篇】

監事崗位的職責詳解 篇一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規、規章、制度,遵守本公司制度。

二、定期檢查公司財務,瞭解、分析公司財務狀況,監督財務收支。

三、瞭解公司依法經營和執行公司章程情況,對董事和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四、瞭解董事和經理的工作情況,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五、遇到緊急或特殊情況,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六、參加股東大會,列席公司董事會議和公司行政重要會議。

七、經常收集和聽取股東和公司員工意見,關心、維護股東合法權益,維護公司集體利益。

八、聽取業主和被監理單位意見和建議,向董事長和經理反饋,維護公司聲譽。

九、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公司監事會的工作職責 篇二

監事會崗位職責

1、監督檢查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並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總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2、對董事、總經理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監督檢查董事、總經理一切有損於公司利益的行為,並予以糾正。

4、核對董事會擬定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

5、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6、負責對公司重大事項及方案的檢查、監督。

7、公司章程的其他職權。

監事崗位的職責詳解 篇三

全面負責主持監事會工作;

組織檢查、監督董事、經理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組織檢查、監督公司業務、財務狀況;

有權組織檢查、查閲公司財務帳簿和其它會計資料;

有權組織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會計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

有權組織對各級管理部門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有權對各級管理人員和員工工作提出質疑;

有權組織對各部門和駐外機構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有權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有權對公司所發生的問題提出質詢;

負責組織完成股東大會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監事崗位的職責詳解 篇四

第一條根據《北京江蘇企業商會淮安分會章程》本會設立監事會。

第二條監事會由3至5名監事組成。監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三條監事會設監事長和副監事長。監事長、副監事長由監事會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監事長連任不超過兩屆。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由監事長決定召開監事會臨時會議。

第四條監事會成員可出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

第五條監事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監督本會及領導成員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二)督促本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本會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三)對本會會員違反本會紀律,損害本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四)對本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審;

(五)對本會機構和會員的違紀違法行為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六)對會員資格進行審查;

(七)對商會舉辦的各項活動進行指導、監督。

公司人事監事職責 篇五

1.人事:負責公司內部員工的工資、考勤、釘釘、社保、員工活動等人事管理工作;

2.行政:負責編寫會議紀要,辦公用品等管理,領導交代的臨時性事務。

監事崗位的職責詳解 篇六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公司人事監事職責 篇七

1、選擇並且維護招聘渠道,並拓展新的招聘渠道,發佈招聘廣告、參加各種招聘會,收集和彙總應聘資料、安排面試人員、跟蹤落實面試人員的情況等;

2、負責員工入、離職、轉正、調崗、社保公積金等綜合管理;

3、負責每月員工考勤核算,福利、社會保險等工作的綜合管理

4、負責員工信息系統及檔案的管理

5、負責勞動風險及勞動爭議的管理

6、協助上級策劃、組織團建活動,處理員工關係,增強公司凝聚力;

7、負責制定、監督及執行公司管理規章制度、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等

公司人事監事職責 篇八

1、負責分公司(項目公司)行政事務管理(包括但不限於證照辦理、接待事務、會務、後勤管理等);

2、負責分公司(項目公司)員工招聘、入離職手續辦理、薪酬福利、勞動關係、績效考評等工作事務性管理;

3、負責與公司總部日常工作銜接、溝通、彙報、信息傳遞等,接受公司總部行政和人力資源部監管。

4、協助分公司(項目公司)負責人開展綜合管理性工作。

5、其他日常工作和臨時性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