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安全的演講稿多篇

法制與安全的演講稿多篇

法制與安全的演講稿 篇一

各位同學:

你們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長的身份,給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課,希望大家進一步提高法制觀念,在學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幫助。,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同時更是拋磚引玉。由於本人的學識和能力所限,加上時間有限,準備不足,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我今天講的題目是《學法、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一、我們應懂得哪些法律常識:

(一)法是如何解釋的這個問題,有無數種説法,漢語中的法字。古代的寫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來自“神明裁判”故事裏的一頭剛直的獨角神獸。傳説當兩方打官司時,審判官便把拉出來,它的角去頂撞誰,誰就是不直者,誰就敗訴。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國法律一詞的本來含義就是以國家強制力作保證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規定公民權利和義務,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

(二)法制,有廣義和狹義之解,廣義的法制,指國家的法律和制度的總和。狹義的法制,指全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嚴格按照法律辦事。社會主義法制是按照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意志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執法、守法和監督法律實施幾個方面的統一。中心環節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和全體公民都要嚴格地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以確立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實現統治和進行建設所必須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體系:我國的法律可概括為兩大類,一類是憲法和法律,另一類從屬於憲法和法律的規範性文件。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礎。它經過嚴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內容和制定機關而言,可分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訴訟法律、行政法律、經濟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標法、海關法、食品衞生法。

(四)什麼是違法與犯罪?

在這裏,我先給大家講一個案例,事情發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縣城水上花園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學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下,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這裏我給同學們出三個思考題:(1)第一步應該怎麼做,(2)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構成犯罪,犯什麼罪。結果應是(1)儘快送附近醫院或是拔打120急救電話,治療傷者,同時報警。前提是如果鑑定部門確定為重傷,且甲的年齡已滿16週歲,首先是甲的這種行為構成犯罪,其次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這個案例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受害人的傷勢,如果是輕微傷,構成治安違法,如果是輕傷,則是自訴案件,適用刑法。再次就要考慮的是刑事責任年齡的問題。所謂刑事責任年齡,就是指對犯罪後果承擔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同時《刑法》第十四條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搶劫、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在這個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滿16週歲,不構成犯罪。因為他是過失傷害,而不是故意傷害,但是某甲的監護人將承擔治療費用和行政處理。這裏我特要提醒違法和犯罪不是同一個概念。

首先違法是指違反法律、法規禁止做的及不允許做的'或是應當做的而不去做的行為。犯罪是指觸犯《刑法》,嚴重危害社會,依照《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

其次根據我們的辦案實踐,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違法治安管理的行為,觸犯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犯罪觸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違法的處罰種類有治安警告、治安罰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對犯罪分子處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罰金、沒收財產。

從以上我給大家介紹的有關法律常識和案例分析,違法不等於犯罪,犯罪必定違法,無論是違法與犯罪,同學們都不能觸犯,要從點滴做起,從遵守校紀、校規入手,做學法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禁止對老師的教育置若罔聞,否則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法制與安全的演講稿 篇二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

我是四年級二班的XX,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安全意識》。

同學們,你們一定不會忘記發生在五年級兩名女生身上的交通事故吧,那是在她們上學的路上,被一輛摩托車撞倒,險些生命不保,其中一位女生至今還沒完全康復。

我想,在座的每一位更不會忘記去年發生在後村的那場車禍吧!那是幼兒園一個5歲的小男孩,在過馬路時,被飛奔而來的三輪車撞飛,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在我們眼前消失。這突如其來的車禍,讓他的父母悲痛欲絕。那觸目驚心的場景,至今還歷歷在目;

那撕心裂肺的哭喊聲,至今還回蕩在寬坪的上空;

那用血換來的教訓,應該讓所有人驚醒!

這些事例昭示着我們: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安全意識。倘若沒有了生命,我們就沒有了幸福,沒有了一切。生命只有一次,作為國小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當你徒步行走於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

當你要穿過馬路時,請多一份謙讓和耐心,絕不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紅燈停綠燈行”“一站二看三通過”,它不僅僅是幾句兒歌,還是我們的行為準則。

如果説生命是花,那麼安全就是綠葉;

如果説生命是畫,那麼安全就是筆;

如果説生命是河流,那麼安全就是護堤。沒有了安全,生命就會摔跤,沒有了安全,就沒有幸福可言;

沒有了安全,未來一切都是空談!

同學們,請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安全意識。只有這樣,你才能擁有健康,擁有幸福,擁有未來,擁有生命!

謝謝大家!我的演講結束。

法制與安全的演講稿 篇三

最近學校出現了一些違紀現象,如到校門口的小店買零食吃、動手打人,損壞公物……如此種種,令人擔擾,同時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講話的主題是“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

先聽這樣一個例子,前不久,某國小高年級的幾位學生,趁老師不備,翻圍牆去了一家遊戲廳,因瑣事和廳內的閒散人員發生了爭執,並用刀捅死了一名人員。從這宗慘劇我們可以得到什麼教訓?守法可以使慘劇避免!趨利不可忘法!那麼,什麼叫遵紀守法?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如當你走進閲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

因為人人都遵守閲覽室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這靜心閲讀不受干擾的自由。若有人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如遇意見相左,出現矛盾的情況,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國小生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福新國小的學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讓我們無愧於祖國,無愧於社會!

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法制與安全的演講稿 篇四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日,12月也是我們金壇的法制宣傳月,今年的活動主題是“不忘初心,尊崇憲法,共築共享法治金壇”。每當12月,我們校園都會積極開展“與法同行,告別陋習,走向文明”主題教育。

隨着社會的發展,我們的生活水平生活質量在不斷提高,但同時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也在漸漸地影響了我們,比如網吧、網絡遊戲、黃賭毒等對我們的成長就極為不利,我們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廢學業,甚至犯罪啊。因此,我們完全有必要一起來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來儘量減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現象的發生。我們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識,有了一定的獨立意識,普遍希望得到社會的支持,理解,尊重讚揚,以體現自己在社會中的價值。但年齡特點決定了我們青少年的思想還比較的幼稚,行動往往不成熟不理智,容易犯錯誤,由於法律意識的淡薄,甚至做出一些不該做的事情,而導致一些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有些現象我們學校也曾發生過,比如:有的同學在我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遵守紀律,不聽老師的教育,愛小偷不摸,小到別人的一根筆,一塊橡皮,大到偷錢,偷飯盒等等。還有的同學愛打架,總之在他們的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有了許多劣跡。

當他們走出我們的校園,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們最後走上這一步,並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實他們就是在我們這個階段,你們這個年齡開始一步一步不聽教育,漸漸變壞的。因此,我們要在“12月法制宣傳月活動”,通過黑板報、主題班會、觀看法制電影等多種形式的活動,自覺接受更多的法律法規教育,再次用中學生《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審視自己的一言一行,因為“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千里之堤毀於蟻穴”,我們要懂得防微杜漸的道理,從小事做起,為此,我們八5班全體同學向大家積極倡導以下幾點:

1、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從事的各種活動都有可能遇到各種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嚴重安全事故,據瞭解,全國每年有近1.6萬中國小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國小生平均每天達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數。在現實生活中,當我們走在馬路上,會時不時地發現有人闖紅燈,有人逆行車,有人邊騎車邊聽音樂,有人騎車帶人等違反交通規則,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為。所以,希望我們同學為確保我們自身的生命安全,也為了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除了做到不闖紅燈外,我們要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未滿16週歲,我們不能騎電動車上路。騎自行車時不要帶人,不要聽音樂,不要多人並排騎車,更不要逆行車等。

2、在我們的校園內,同樣也存在着很多威脅着我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現象。有的同學在樓道里嬉戲追打,上下樓時互相打鬧,有的同學在運動時因不注意自我保護而受傷。希望我們同學要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目前,社會上還存在着違法犯罪現象,青少年因安全防範意識和社會實踐經驗的缺乏,在應付各種異常情況方面能力還有所欠缺。但僅僅依靠社會、學校、家長的保護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學都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增強遵紀守法觀念,時時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隨時隨地為着我們的安全而約束自己的行為,機智勇敢地處置遇到的各種異常情況或危險。

同學們,生命無疑是可貴的,她帶給我們激情與活力,它給了我們展示一切才能的機會,讓我們的生活可以絢麗多彩。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不成體統。法律神聖不可侵犯的,法律是一把雙刃劍,你遵守它,就是一把保護傘,你觸發法,就必定受到它的懲罰。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我們校園的和諧美好,在以後的生活中,讓我們自覺增強法制觀念,學法、懂法、守法、不違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受侵害,做一個守法的小公民,從而平安、健康、茁壯地成長!

法制與安全的演講稿 篇五

法“這一概念,我們中國人並不陌生,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有了”法家“這一學派。它所推崇的法,源於管理國家,制約人民的需要,總是與刑罰、懲罰聯繫在一起。從而養成了人民想方設法迴避法律,而使用權力者又濫用法律的習慣。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公路上總有汽車在超速行駛——只要這段路上沒有安裝電子攝像頭。也不難理解,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暴力的執法事件在新聞中一次次曝光。

那麼,什麼是法律精神?如何體現我們心中的法律精神?我以為不外乎做到兩點:一,是遵守規則;二,是依法治權。

其實,時代發展到了今天,所謂的規則,它所維護的,早已不再是某個人的需要,或某些人的需要,而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假如我們總是任意闖紅燈,或者司機總是超速行駛,發生交通意外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一萬次平安的僥倖也抵不上一次災難的不幸。可歎人們總是嫌棄交通規則限制了行駛的自由,卻忘了它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們的安全。

再比如考試規則,難道僅僅是限制我們不讓作弊的工具嗎?想想看,假如規則不存在,大家可以任意抄襲,那麼用什麼來保護我們憑自己的學識被選拔錄取的權利?又用什麼來維護正義和公平?

規則,保護的不僅僅是權利,更是正義和公平。假如執法者可以任意行使他的權力,那麼誰來保證我們不受他們的侵害?如果一個同學可以假借老師所給的管理權力對同學喝斥、甚至威脅、毆打,那麼我們的人身權利又有何保障?所以,我們不僅要遵守法律,更要維護法律。無論是誰,無論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只要是用違法的手段來行使權力的人,我們都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制止他,抵制他,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因為,維護了法律也就維護了我們自己的權利。這就叫依法治權。遵守規則,依法治權,這就是我們心中的`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