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工作體會(精選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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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工作體會(精選多篇)
第一篇:城管工作的認識和體會第二篇:對城管工作的認識和體會第三篇:城管工作體會第四篇:城管員工作體會第五篇:城管執法工作心得體會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城管工作的認識和體會

城管工作的認識和體會

城市管理是為保證城市各項功能高效運轉和建設活動有序進行而採取的必要的調控行為,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職能,也是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做為一名黨員、做為一名基層城管人員,着眼深圳城市化建設的日趨完善,承載能力不斷增強,“先建設後管理”、“重建設輕管理”的現象必然存在。當前,隨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城市管理的內涵將更加豐富,一個初步的、階段性的新區,嚴格依法、執法,提高全民素質是實現推動城市建設的重要因素。下面就個人體會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工作中的難點及其主要原因

城市管理的內容比較之多,大到天文地理,小到雞毛蒜皮,都有城管的職責和義務。如執法中遇到的那些小攤小販隨意佔道經營、亂擺亂賣,車輛亂停亂放,各類廣告亂拉亂掛亂貼亂寫,各類違章建築物的搭建,車輛、工地、渣土運輸破壞環境衞生、行人亂吐亂丟棄物,垃圾亂倒亂堆,公共設施被隨意破壞、公共綠地和空地被侵佔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所管理的重點內容。當然所謂城管管理難度大,這在全國也是一種普遍現象,但是我們所管理最大困難是,抓一陣,好一陣,稍一放鬆就迅速回潮,像韭菜一樣,割了一茬又一茬,有些甚至成了頑症、成了難題。如:佔道經營問題,很多露天集市最初開始形成之時因方便羣眾生活是很受歡迎的,但當它影響到交通特別是影響到城市形象去進行整頓清理時,市民肯定會對城管工作表示不滿;當我們執法人員實行強制執法時,就會成為市民咒罵的焦點,特別是有衝突事件發生時,不管是執法人員被違法人員打,還是城管人員暴力執法。為什麼出現這樣的現象,歸結起來,就是我們的工作承擔了太多的社會壓力,我們所面臨的都是那些下崗失業人員和社會弱勢羣體,兩者之間有着基本對立的矛盾。可

以説,這個矛盾實質上就是地方經濟的發展與改革中的弱勢羣體生存之間的矛盾。我們城管人員要解決的是社會發展權與社會弱勢羣體生存權的矛盾,顯然是力不從心的。由於坑梓在深圳的關外,老百姓對公德意識、衞生意識、環境意識淡薄,當執法中與個人的私利出現矛盾時,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拋在一邊,各種舊觀念和不良習慣也就自覺不自覺地帶進了城市空間,不少旁觀者更是出於心態不平或發泄不滿,加以干擾,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甚至激化。

二、強化綜合管理

建設現代化城市,提高現代城市管理新模式,首先就要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做為城管執法人員與人民羣眾打交道的機會最多,代表國家行使執法權力,好壞直接影響政府的形象、法律形象。因此,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行為修養,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是構建和諧執法環境的一個重要因素,讓執法對象心悦誠服,使執法與被執法這對矛盾得以消解,改變過去那種“管理就是處罰”的老觀念,改變“執法就是處罰、處罰就是罰款”的老模式,實施人性化管理。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人性、人權和人文關懷,達到融洽相處的局面。在糾正違法行為、實施處罰之前,要依法對違法者進行教育,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使其由被動接受處罰變為主動約束自己的行為,對初次違規,經教育改正且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可以不予處罰;對確需給予處罰的違法者特別是社會弱勢羣體,也應體恤他們的難處,從輕給予處罰,促其改正。這樣才能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營造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氛圍,實現大發展、大建設、大環境的快速推進。

第二篇:對城管工作的認識和體會

對城管工作的認識和體會

走上城管工作崗位已經十多天了,通過這段時間的行政執法實踐,我對城管工作的認識逐漸從模糊走向清晰,充分感受到了城管工作對維護城市面貌、促進城市發展的重要意義。現簡單談談我的一點體會。

在走上城管工作崗位之前,我對城管的認識存在着一些誤區,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對城管的工作領域不是十分的清晰,以為城管主要是對小攤小販進行治理;二是對城管工作的重要性不甚瞭解,認為城管可有可無。通過這段時間的工作,我意識到我之前的想法是很狹隘的,城管的工作涉及到市容、市政、園林、環保等多個領域,對保護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維護公共秩序不被擾亂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沒有城管,小攤小販佔據道路妨礙交通會得不到解決,工地外運渣土污染路面會得不到解決,商業宣傳噪音擾民會得不到解決,市政設施、園林綠化遭人破壞會得不到解決。觀念的轉變給我帶來了更加積極樂觀的工作態度,(本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

在行政執法實踐中,我也意識到了城市管理工作是有一定難度的,其困難之處就在於我們面對的往往是這個社會的弱勢羣體,民眾對他們的同情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對公共利益的維護和對法律的尊重。要想扭轉這種不利的執法環境,非一朝一夕之事,我們必須長期加強宣傳,宣傳我們行政執法工作“服務於民”的本質,宣傳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對大家的重要性,引導羣眾在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時,在情與法發生衝突時,要學會正確的取捨。同時,

對我們執法者來説,一方面要不斷加強自身法律修養和執法水平,做到法律法規適用準確,程序合理,另一方面要增強自己的服務意識,更多地把自己定位成一個人民羣眾的服務者,增進交流,拉近與執法對象的心理距離。對待違法行為,要堅持教育為主,但對待一些屢教不改者,我們則必須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執法者的形象,做到該罰的罰,該取締的取締。

對於我們新隊員來説,可能都會有一個心理調適期,由於我們的行政執法能力和經驗都還有所欠缺,所以執法效果可能會不明顯,我們不能因此而變得憤怒和消極,憤怒可能會使我們逾越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作出過激的執法行為,消極則會使我們的工作變的難以開展。我們要保持一種積極樂觀的心態,快樂工作,為建設一個美麗文明的濱湖大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三篇:城管工作體會

淺論以學習提升城管智慧

馬克思説過,“理論在一個國家的實踐程度,決定於理論滿足於這個國家的需要的程度。”一個民族的振興離不開文化教育的支撐,一個行業的發展離不開人才的培養。城管事業的發展需要一套科學縝密的教育培訓理論體系為指導,才能更好地指引廣大城管人進一步

把握前進方向,肩負起人民羣眾賦予的光榮使命。

人類在實踐中進步,在教育中文明,在學習中提高。從毛澤東同志提出“用‘擠’來對付忙”,到鄧小平同志告誡“不注意學習,忙於事務,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到胡錦濤同志指出“領導幹部要減少應酬,擠出時間抓學習”,再到習近平主席強調“領導幹部應該把學習作為一種愛好,如飢似渴地學習”,領導幹部勤於學習、接受培訓,不僅是個人的生活安排和精神追求,也是崗位要求和工作責任,事關社會風氣的引領和幹部作風的價值導向。

當前,社會正在經歷廣泛深刻的變革。隨着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面對社情民意表達方式和渠道的日益多元,城市領域內各類管理、服務訴求也不斷湧現,管理要求的精細化和實際處理的複雜性之間存在矛盾;城管隊伍結構素質良莠不齊的現狀與承擔的繁重執法管理任務之間的矛盾更使得城管事業的發展充滿壓力。種種尖鋭的問題,無不考驗着我們的城管智慧。在這樣的新形勢下,城管人更應當牢牢樹立起危機感與緊迫感,通過加強教育培訓來振奮精神,提升修養,彌補能力的不足。

考驗來自哪裏,教育培訓的目光就應盯緊哪裏,從那裏找到工作的突破口:通過教育培訓,實現理論與實際的融會貫通,增強城市管理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教育培訓,掌握和運用一切科學的新思想、新知識、新經驗,增強行政執法的能力水平;通過教育培訓,涵養心靈,創新理念,構築城管人“以民為貴”的精神高地。

奮戰在城管戰線的領導幹部,唯有潛心好學,崇尚知識,提升自我,才能化解能力危機、紓解本領恐慌、跟上時代步伐,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水平。面對着城市管理朝向智慧化、信息化、科技化、現代化的發展趨勢,管理模式的優化升級亟需廣大城管人以求知為榮,以學習為樂,不斷豐富自身素養,內化於心、外化於行。因此,要真正造就城管戰線的複合型人才,有賴於城管人把學習昇華為精神追求,培養成第一愛好;也有賴於建立一套科學完備、符合實際、行之有效的系統教育培訓體系,使學習由“軟任務”變成“硬約束”。

學習是執政興國之基。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唯有在學習中跟上時代的腳步,在學習中凝聚城管智慧,以身作則、學而不怠,才能贏得主動、贏得未來。

在與老隊員共同工作的過程中,我發現自身在獨立處理問題上的能力比較欠缺,暫時無法勝任部分工作,同時還存在任務上手難,工作效率較低等問題。針對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聯繫自身實際,我認真思考和分析,為自己確定瞭如下的學習要點:

一、加強學習,不斷增強思想政治修養

在工作中要認真遵守中隊的工作學習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學習。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和貫徹黨和國家制定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時刻注意自身形象、時刻注意維護城管形象。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開展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時刻以優秀隊員為榜樣,把“執法為民”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中。

二、努力鍛鍊,逐步提高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目前中隊領導把我的職務定位為內勤,起初對於內勤工作完全不瞭解。後來才明白內勤工作是一項綜合協調、綜合服務的工作,具有協調左右、聯繫內外的紐帶作用。內勤工作繁瑣而細緻,需要我們具備耐心和恆心。

三、盡心盡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務

在工作中,要時刻牢記中隊的工作要求:明確任務,不提困難;明確職責,提條件。明確時間,不拖後腿。在今後的工作中,我會不斷加強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切實履行好內勤工作崗位職責,不斷開拓創新,切實做好這項工作。

我會以嶄新的姿態和高昂的熱情迎接未來的每一次挑戰,不辜負身上這身嶄新的制服。

第四篇:城管員工作體會

佔路經營是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頑疾”,但要根治這一“頑疾”是否就是對其進行不停的清理和處罰呢?一味的清理和處罰就能使佔路經營徹底消失嗎?清理和處罰都不是目的,目的是搞好城市市容管理,使經營合法化、規範化,消除“佔路”經營,讓其入市規範自營。主要通過協調相關部門在適當場所設置臨時市場,引導幫助下崗、無業人員等弱勢羣體,通過入市

擺攤經營這一成本低、收效快的方式解決生機問題;而對一味謀取暴利、不聽勸告、屢治屢犯、對城市市容造成危害的業户進行嚴罰重管。本人認為對此可以通過以下幾點來取得良好的治理,具體如下:

一、加大宣傳力度,佔路經營因方便市民生活而使市民羣眾認為其是合理的,這為佔路經營的規範管理帶來極不利影響。因而,我們可以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向市民説清道理,講明觀點,讓他們瞭解違章佔路經營帶來的一些不利影響(來源:好範文 )和嚴重後果,讓市民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自覺進市進點進店購物,從而使違章佔路經營業户失去買方市場。

二、管理與疏堵並重,寓服務與執法之中。隨着社會競爭的加強,下崗、無業人員等弱勢羣體增多,迫於生計,他們往往選擇擺攤設點這一成本低、收效快的方式進行經營,而這正是城市髒、亂、差的源頭之一。如果只是簡單的驅趕或取締,不僅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斷了許多下崗失業職工和失地農民的生活來源,容易激化矛盾。為此,城管大隊可以選擇開闢經營場地取代馬路市場進行集中經營。在市場少、攤販聚集、羣眾生活需要路段,本着一“不影響交通、不影響市容、方便羣眾生活”的原則,協調有關部門選好場所,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集中成片進場入市合法經營;二安排專人按照“五個統一”原則規範經營,即:統一規劃定位、統一經營種類設施、統一攤位設置、統一經營時間、統一垃圾存放清理;三是實行對部分下崗失業困難户減免費用的原則。這些都需要有關部門的全力配合方可實行。做好以上兩點才可以基本解決下崗失業等弱勢羣體的生活來源問題以及入市經營難的問題,從而為取締馬路市場打下基礎。

三、實行專項治理。突出管理工作重點,根據工作目標和要求,全面加大管理力度,實施專項整治,改進工作方法,堅決杜絕採用“突擊式”和“陣風式”的管理形式,對重要路段、居民區周邊等區域實行“四定一查”(定人、定時間、定路段、定責任)和成立督察小組上街督察制度,督察小組把每天督察發現問題進行彙總並定期向中隊下達督察整改通知書要求中隊對督察存在問題在規定期限內一一進行整改,工作時間向兩頭延伸,對羣眾反映強烈的個別地段出現佔路行為和流動攤販則落實專人負責,堅持不間斷巡查管理。同時把管理工作同執法形象建設和機關效能有機結合起來,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力求實效。

四、落實長效管理機制。佔路經營之所以長盛不衰,既有主觀原因,又有客觀因素。常見的迎檢期間,街上很難看到流動攤販,就是很好證明。所以,為鞏固專項整治活動成果,防止回潮、防止反彈,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繼續推行“四定一查”制,把大部分精力集中在路面上,加強巡邏次數,強化路面管理,根據季節調整工作時間,堅持每週一次集中清理,平時加強管理,實行嚴管重罰,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徹底清理佔路經營。總之,對佔路經營,能消除的是佔路經營現象,而不是佔路經營的人,只有明確了這一點,才能明確治理方向,使治理活動取得理想效果。

第五篇:城管執法工作心得體會

城管執法工作心得體會

成為一名城管執法隊員已經快一年了,在這段時間裏,我經歷了很多酸甜苦辣,對城管執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認識和看法。其中讓我感受最深,也讓我最為困惑的是:為什麼城管執法工作異常艱辛,卻得不到羣眾的支持和理解呢?經過認真的思考,我發現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動攤點的整治工作上,結合太倉市當地特點,我對這一問題進行了初步的分析,產生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多數羣眾缺乏法制概念。流動攤點無證經營、佔道經營,屬於違規行為,我們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執法。但多數羣眾對相關的法規不瞭解,認為擺攤只是謀生手段,是個人自由,不是違規行為,限制流動攤點只是城管的單位行為或個人行為。

二是多數羣眾認識不到流動攤點的危害性。如:妨礙交通和周圍的環境衞生,對於合法的個體户造成不公平競爭,商品質量無保證,危害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等等。

三是多數羣眾對我們的執法程序不瞭解。在他們印象

中,我們城管就是扣東西、罰款,覺得簡單、暴力,忽視了我們是在進行了大量宣傳和多次要求整改無果的情況下才實行暫扣、罰款。

四是流動商販中確實有部分是失地農民、下崗職工等弱勢羣體,沒有生活來源,處於貧困的境地,只能靠擺攤維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動攤點給當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帶來便利,隨時隨地能買到,便宜,因此得到當地羣眾的支持。

要改變這種現狀,要推動四個創新。一是創新工作理念。正確處理市容與繁榮的關係、執法與服務的關係、處罰與教育的關係,把羣眾作為城市管理的“主體”,努力形成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思想觀念、思維方式和價值取向。二是創新工作思路。轉變城管執法工作中粗放式、突擊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擊型向長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轉變,努力實現精細化、長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創新管理手段。改變過去重處罰、輕管理的工作方式,堅持堵疏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圍繞解決民生問題探索市場化運作和社會化管理新模式,有計劃地放開地攤管理,有條件地增加彈性市場,不斷強化管理疏導,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創新工作機制。進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會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門一家“獨唱”變為“一家領唱、大家合唱”,有效發揮各級組織、有關部門和廣大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整合各種資源,形成管

理拳頭,提高綜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調動社會力量和執法資源,實現社會化大城管的氛圍和格局。

針對以上幾點原因,我認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解決:一是加強宣傳。一方面是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強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另一方面是製作一些宣傳片,特別是從反面突出沒有城管的城市是多麼混亂,讓百姓感同身受,認識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舉辦一些由各行業志願者參與的系列活動,聯合電視、報紙等媒體進行報道,讓更多人認識城管工作的艱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執法。我們城管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執法,同時在執法過程中攝像,執法過程和結果向公眾公開,一方面讓羣眾更瞭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讓我們接受羣眾的監督,以進一步提高我們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結合”。為了滿足當地羣眾購物方便的需要,同時也解決部分困難羣眾的生活問題,可考慮在局部地區設置疏導點,但是需要登記申領許可證,並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內經營,同時搞好責任區內衞生環境。另一方面,對於無證經營或違規經營的攤點應加大查處力度,堅決予以取締。

城管執法工作非常的艱辛,也非常的重要。我們要在自身艱苦奮鬥的同時,積極通過各種方式爭取廣大人民羣眾的理解和支持,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諧城市,共同推進城市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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