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自查情況總結報告

吉林市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自查情況總結報告

實施公務員法工作自查情況總結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頒佈以來,我市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的部署,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認真貫徹實施了《公務員法》,先後開展了《公務員法》學習培訓、公務員登記、公務員工資套改、建立公務員信息庫等工作。目前,我市貫徹《公務員法》實施階段已按時完成。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於對全省〈公務員法〉實施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們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人事局紀檢書記王國和同志帶隊,對市直、各縣(市)區進行了《公務員法》實施工作的檢查,採取聽取彙報,召開座談會,廣納各部門、各職級公務員的看法和建議,重點檢查了兩個縣(市)、兩個區的《公務員法》實施工作,現把具體情況總結如下:

(一)《公務員法》實施工作的基本情況

按照省委、省政府2006年6月2日召開的吉林省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8月18日召開的全省公務員登記工作培訓會議精神,結合我市的實際,市委、市政府認真研究了《公務員法》的貫徹實施工作,成立了組織領導機構,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聯合制定了《吉林市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方案》。9月15日召開了全市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會議,傳達了省裏的兩個會議精神,貫徹了《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工作方案》(吉發[2006]22號),啟動了我市《公務員法》實施工作,同時部署了公務員登記工作。

一、依法開展了公務員登記工作

按照省組織部、省人事廳的部署,我們認真地開展了公務員登記工作。為了保證工作質量,9月中旬進行了登記工作業務培訓,舉辦了骨幹培訓班,市直各部門人事幹部和縣(市)區70人次參加了培訓,同時發放了《吉林省公務員登記工作文件彙編》及相關登記説明。9月下旬,各單位組織公務員學習了相關文件,就貫徹實施《公務員法》工作進行了宣傳動員。10月份,各單位通過查閲人事檔案,確定了登記對象,然後由組織人事幹部進行了模擬登記。11月份各單位正式填報登記人員,市人事局抽調人員組成驗收組,對登記對象進行了審檔審核,做到了逐人審檔,發現疑問及時查清情況,審檔審核工作沒有出現誤差。12月下旬,吉林市人事局將審批通過的公務員登記材料報省人事廳備案。到2006年1月中旬,公務員登記工作全部結束。

公務員登記工作是嚴格按照吉發[2006]22號文件規定的範圍、對象、條件和程序進行的。我市政府部門41個,行政編制數7358人,在職實有人數 7128 人,提前離崗14 人。經審檔審核,在職公務員符合登記條件的7067人,暫緩登記 55 人,暫不登記 25 人,提前離崗符合公務員登記條件的有14 人;縣(市)區9個,在職公務員符合登記條件的7099人,暫緩登記 91 人,暫不登記 260 人,提前離崗符合公務員登記條件的有1177人經吉林市人事局審檔合格,全部審批通過,到省人事廳審核也全部合格予以備案,沒有超編登記、違規登記問題。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按照規定的職數和條件確定的,沒有增設職務層次和超職數登記問題。

二、組織開展了《公務員法》學習培訓活動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於在全省公務員中開展公務員法法的通知》(吉人聯字)[2005]86號)要求,為學習貫徹好公務員法,我們採取自上而下、分級負責的方式,有組織、有計劃、多形式地開展了公務員法的全員培訓工作。

按照公務員法培訓計劃,共舉辦公務員法培訓班12期,其中骨幹培訓班1期,市直機關各單位派1名骨幹參加了培訓,培訓業務骨幹90人;全員集中培訓11期,培訓市直機關2216名公務員;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公務員5800餘人參加最本單位自行組織的培訓。培訓結束後,組織全地區的公務員和依照、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工作人員(工勤除外)參加了全省統一考試。市人事局抽調縣(市)、區9人統一評卷,參加考試人數17700人。

三、進行了公務員工資套改工作

2006年末,我市按照吉政辦發[2006]39號文件對公務員工資進行了套改,在套改工資過程中,做到逐人審檔,對沒有進行公務員登記而執行公務員工資的人員做到查清來由,及時研究妥善解決,從2007年1月1日起我市統一了津貼補貼,在審批過程中嚴格按照省裏要求,執行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項目和範圍,取消了省規定的檔案補貼、信訪補貼等9種補貼,同時取消了個別部門自行設立的差旅費等補貼項目,由市委、市政府明確責任,責成有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了公務員信息庫

按照省人事廳的要求建立了公務員登記信息採集系統,由吉林市人事局錄用與職位處、吉林市人員信息中心同志專門負責此項工作,按時完成了公務員信息錄入工作,信息系統的人數與公務員登記備案的人數完全一致。公務員登記表已存入本人檔案,公務員登記名冊及備案表等資料已立卷存檔。

關於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申報工作,前期我們做了一些調查摸底工作,待吉林市人事局統一安排部署後再正式啟動申報、審核工作。

 

(二)《公務員法》實施工作的主要做法

為做好《公務員法》實施工作,主要採取了以下辦法和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構,為《公務員法》實施提供組織保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務員法》實施工作。為加強全市公務員登記工作的領導,成立吉林市公務員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徐建一同志任組長,楊子明、張曉霈同志任副組長,成員:朱秀山、初富華。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朱秀山(兼),副主任:初富華(兼)、王懷新、費光宇,辦公室工作人員由組織、人事、編制部門人員組成。

2、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接到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的培訓通知後,市人事局領導高度重視,積極組織。一是按照市政府辦公廳的要求,制定了《公務員法培訓實施方案》,明確了培訓的指導思想、培訓目標、培訓方式以及培訓對象。聯合市委組織部印發了《關於在全市公務員中開展公務員法培訓的通知》(吉市人聯字9號),要求縣市區及市直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公務員法》的學習、貫徹和實施,採取自上而下、分級負責的方式,有組織、有計劃、多形式地開展培訓工作,使參訓人員充分認識制定實施《公務員法》的重大意義,準確理解法律條文,全面把握其基本內涵,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為《公務員法》正式實施奠定基礎。

3、統一組織,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學習培訓。開展了市直機關全員培訓。2006年,我們把公務員法的全員培訓作為全年培訓的重點工作來抓。年初向各部門下發了培訓工作安排意見,把公務員培訓列入培訓計劃,10月份,利用兩週時間對全體公務員進行了為期1天的脱產培訓,培訓公務員2216人。市公安檢察院、法院等人數較多的機關自行安排時間、場地、自請教師進行了全員培訓。組織了《幹部教育培訓條例(試行)》在職自學活動。為深入貫徹公務員法,進一步落實《條例》的各項要求,不斷提高各部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自覺性,把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我們在《條例》頒佈之初,通過在職自學的方式,在全市機關公務員中組織開展一次學習《條例》活動。整個學習活動利用30天時間,分三步進行。第一步,系統學習原文,領會基本精神;第二步,聯繫本系統實際,認真查找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方面的問題;第三步,針對查找出的問題,調整修改好培訓工作計劃。為防止這次學習活動走過場,流於形式,市人事局成立專門學習領導小組,對《條例》學習中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督查,學習結束後進行了統一考試,並將學習及考試情況進行了通報。

4、形式靈活,公務員法培訓取得初步成效

各縣(市)區和市直機關各部門領導都非常重視,對培訓工作組了極大關注,各縣(市)區人事局對如何抓好培訓工作都專門進行了研究,制定了計劃,安排時間,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豐滿區人事局還聯合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舉辦了《公務員法》知識競賽,廣泛宣傳公務員法。市直各部門的領導和人事處的同導積極支持培訓工作,能按照要求自行組織本部門培訓,很多單位領導親自做學習動員,使本單位公務員充分認識公務員法的重要意義,還有的單位自行組織集中培訓,市政府辦公廳、經貿委、國資委、建委、發改委、公安局、交通局、老幹部局等單位聘請行政學院教授進行了專題輔導,準確理解了《公務員》的精神和基本內容。

三、公務員法實施的主要成效

1、公務員管理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通過公務員法實施工作,以法律形式規範了公務員管理的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實現了對公務員的依法管理、依法監督、依法保障,杜絕了公務員違規操作現象的出現。

2、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一方面,由於嚴格條件,凡時必考,確保進入公務員隊伍人員素質有了保障;另一方面,按照公務員法的要求,加強了對公務員的培訓,公務員知識面得到拓展,使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都得到明顯提高。

3、公務員的責任意識得到增強。通過身份的認定,增強了公務員的自豪感和使命感,確保公務員能夠廉政勤政優政,切實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忠於職守,工作效能和執政水平得到了明顯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