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明怎麼開(精選多篇)

第一篇:北京居住證明怎麼開

居住證明怎麼開(精選多篇)

北京居住證明怎麼開

北京居住證明怎麼開

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流程及要求

(2014年4月7日更新)

一、單位註冊

申請單位登陸原北京市人事局網站(),打開首頁中服務信息——人才引進——聘用單位註冊,按要求輸入單位信息。網上註冊完成後,申請單位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到豐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流動調配科(地址:豐台區北京西站南路168號614室,電話:63258392)審核資格並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的單位,可以登陸系統辦理工作居住證相關業務。

二、註冊員工

單位人事部門操作人員通過系統中“註冊員工”功能創建單位下屬個人用户,個人用户使用創建的用户名登陸工作居住證系統辦理工作居住證申請。

新系統使用前已進行申請的個人用户,單位可通過系統中“註冊員工”功能中“員工列表”查找用户名並修改密碼。

三、信息填報

個人用户請參照原北京市人事局網站()——服務信息——人才引進——申請工作居住證辦事指南(個人用户)進行信息填報。

單位用户請參照原北京市人事局網站()——服務信息——人才引進——申請工作居住證辦事指南(單位用户)進行信息填報並審核員工申請。

四、申請單位攜帶如下材料到豐台區人事局接受初審

1、加蓋好聘用單位印章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三份,同時提交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照片1張(背面註明姓名),反別於申請表的左上角,以備辦證之需。

2、聘用單位為申請人出具的申請。申請文本參考式樣如下:

標題:xxx(單位名稱)關於為xxx(個人姓名)辦理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請示

(正文:共五段,不少於800字。)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第一段: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規模、納税等),不少於300字。

例:xxxx公司是xxxx年成立的高新技術企業,於xxxx年x月在中關村科技園豐台園區註冊。公司主要(生產、經營、開發)的項目種類。公司生產、經營、開發項目的規模和經濟效益、税收情況。

第二段:現有人才基本狀況及緊缺人員情況,不少於200字。

例:xxxx公司內設x部x室,下設單位x個,分佈在x個省,分別為xx、xx、xx等x個城市。公司共有xxxx名員工,其中管理人員x名,專業技術人員x名,其他人員x名。公司現有高級管理人員x名,中級管理人員x名。公司的工作性質、特點及需求的人才種類。xxx同志即我公司所需的人才,其基本情況如下:

第三段:申請引進人才的基本情況及引進的理由,要突出人才的特點和對本單位工作所能發揮的作用。不少於200字。

例:xxx同志,性別,xxxx年x月出生,政治面貌黨員(團員、羣眾),已(未)婚。該同志xxxx年x月畢業於xxxxxx大學(學院、學校)xx專業,取得了(中專、大專、)學歷,畢業後分配到xxxxxx單位工作。又於xxxx年畢業於xxxxxx院校xx專業,取得了(大學、研究生)學歷。xxx同志於xxxx年取得了高級職稱(寫明具體職稱名稱)。該同志於xxxx年x月到我公司工作,人事、檔案關係在x盛x市(縣)xxxx單位,户口所在地xx市xx派出所。〔下面敍述引進人才的特點、取得的成果及對公司發展的作用〕。

第四段:配偶及子女基本情況,是否隨往。

例:xxx同志其配偶xxx,於xxxx年x月畢業於xxxxx院校,現在xxxxx單位,申請隨往;其子(女)xxx,xxxx年出生,現在xxxxx學校讀(國小、中學),申請隨往。

第五段內容提要:明確提出引進的申請及結尾。

例:根據我公司對人才需求的實際情況,特提出引進xxx同志的申請,現將有關材料一併報送,望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xxxxxxxxxx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説明:

(1)聘用單位可參考以上格式,根據實際情況草擬請示,要求段落層次清楚,語言簡練流暢,反映問題全面,便於理解;

(2)標題的字體設置為黑體、小二號字,正文的字體設置為仿宋_gb2312、三號字。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社會團體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等)複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複印件;

4、誠信聲明

5、擬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人員情況證明材料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現單位工作期間繳納的連續六個月以上的,由繳納個人所得税所在的地税部門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在下方空白處標註:a、完税證明是否為連續逐月繳納,b、代扣繳單位名稱及公章,c、代扣繳單位法人代表或總經理簽字。

(3)現單位工作期間繳納的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全部社會保險證明(由持證人繳納社會保險所在的社保機構出具);

(4)在京固定住所證明(a.自有住房: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b.租住房屋: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租賃協議、房屋出租許可證明;c.借住親友房屋:房主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5)聘用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6)有配偶和子女隨往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書、配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配偶在京工作單位的聘用合同、獨生子女證、子女户口卡(以上均需原件及複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複印件材料必須為a4紙。

*申請人在提交材料後,可在網上查詢辦理結果。

第二篇:居住證明去哪開

居住證明去哪開

居住證明去哪開

1、問:居住證制度從何時開始施行?

答:《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5號發佈,將於2014年8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施行。

2、問:居住證與暫住證有何區分?

答:居住證和暫住證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管理手段不同。暫住證採取傳統人工登記管理方法,而居住證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體現了動態管理功能。

二是信息含量不同。暫住證信息含量較低、信息更新滯後,使用的形式比較單一。而居住證採用第二代身份證芯片管理的技術,在居住證中依法採集居住證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業、社保等個人信息,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管理理念不同。暫住證突出非户籍人員與户籍人員的區別,強調“暫粧、“外來”概念,與户籍人員區別管理的痕跡比較明顯。居住證弱化“户籍”概念,突出體現户籍人員和非户籍人員共同居住深圳、同為深圳居民的特性。

四是服務功能不同。暫住證主要是作為政府對非户籍人員實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證在進行管理的同時,為非户籍人員制定了更多的優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務。

3、問:居住證制度實施後原暫住證持有人的權益如何保護?

答:在《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實施前已依法申領暫住證的,在暫住證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並享有原暫住證規定的相應權益。

4、問:取得《深圳市臨時居住證》的人員享有哪些具體權益?

答:根據《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取得《深圳市臨時居住證》的人員在我市享有的權益為:(一)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二)按照規定參加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三)按規定申請參加本市組織的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職業(執業)資格考試、登記;(四)子女享受計劃基礎疫苗免費接種;(五)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六)符合市政府規定辦理乘車優待證的,憑居住證辦理乘車優待證;(七)憑居住證進入深圳經濟特區;(八)市政府規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權益。

5、問:取得《深圳市居住證》的人員享有哪些具體權益?

答:根據《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取得《深圳市居住證》的人員除享有《深圳市臨時居住證》的權益外,還享有以下權益:(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入港、澳地區的商務出境手續;(二)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車輛入户和機動車駕駛執照;(三)符合深圳市户籍遷入條件的,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辦理;(四)辦理長期房屋租賃手續;(五)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學、公共租賃住房的有關權益;(六)按照規定參與社區組織有關社會事務的管理;(七)參加本市組織的有關勞動技能比賽和先進評比;(八)市政府規定可以享有的其他權益。

6、問:沒有《深圳市居住證》能否在深圳租房?

答:沒有《深圳市居住證》的人員不能在深圳長期租房。但是考慮到深圳的實際情況,保證臨時來深工作和學習的人員的居住,《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規定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證》的人員持有本單位的證明來深從事公務、商務活動的人員,以及持有學生證或者畢業證來深找工作的應屆畢業生,經過流動人口與出租屋綜合管理機構核實登記後,可以在深圳短期租住房屋,一年內累計租住時間不超過3個月。

7、問:居住證上都有哪些信息?

答:居住信息包括居住證表面的視讀信息和居住證內芯片載入的機讀信息。視讀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個人相片、公民身份號碼、户籍地址和現居住地址、簽發機關、簽發日期等信息。

機讀信息包括視讀信息及政治面貌、從業狀況、社會保險、婚姻狀況、計劃生育狀況、子女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和出生日期)、誠信或者違法行為記錄、聯繫方式等信息。

8、問:居住證制度如何實現信息化管理?

答:市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全市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平台,並監督各部門做好相關信息的採集、管理和保護工作。勞動就業登記、出租屋綜合信息、教育、科技信息、人事、國土資源、人口計生、工商、質監等部門相關信息通過全市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平台實現信息系統的互聯和信息共享。

9、問:居住信息是否會被泄漏或者濫用?

答:《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居住信息採集、管理、使用過程中所獲取的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披露,不得進行買賣,不得用於法定職責或者使用授權以外的用途。

10、問:居住證與勞動用工信息系統之間有何內在聯繫?

答:由於申辦《深圳市居住證》的人員中多數是有工作的人員,因此居住證信息化動態管理的一個重要基礎是建立勞動用工信息系統,並與人口基礎數據庫信息共享,實現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部門和人口基礎數據庫的信息互通。通過實現用人單位的用工信息與勞動保障部門和人口基礎數據信息的及時互通,保證政府有關部門能夠及時掌握用人單位用工動態信息,進而實現居住證“激活”、“休眠”的動態管理。同時,客觀上也對建立規範的勞動用工秩序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11、問:《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中所稱用人單位包括哪些單位?

答:《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中所稱用人單位,是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招用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12、問:在居住證的實施中用人單位要履行哪些義務?

答:用人單位主要義務有:一是用人單位提供住所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到所在地或住所所在地的受理機構辦理居住登記。二是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住所的人員已經辦理居住登記或已經取得居住證。用人單位應當自招(聘)用之日起或者居住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受理機構交驗居住登記證明或者居住證,並辦理居住地址變更登記手續。三是應當在與招(聘)用人員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為所招(聘)用人員辦理就業登記,併到受理機構為其申請辦理居住證或者居住證信息變更。四是用人單位與員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15日內辦理登記手續並錄入就業信息網。

第三篇:居委會開居住證明

居委會開居住證明

居委會開居住證明

29、問:居住證的類型有幾種?

答:兩種,分別是《深圳市居住證》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30、問:《深圳市居住證》和《深圳市臨時居住證》是否可以互相轉換?

答:是的,根據《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的規定通過信息管理可以互相轉換。

31、問:用人單位和全日制辦學機構辦理居住證也要辦理居住登記嗎?

答:是的,用人單位及全日制辦學機構均應先到居住地出租屋綜管站辦理居住登記,然後再到居住地受理點提出申請。

32、問:用人單位在哪裏可以申辦居住證?

答:為方便用人單位為員工統一申辦居住證,受理機關開通了網上申請業務。用人單位先到所轄地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用户名及密碼,在網上統一申報後,由辦證員統一(也可由員工自行遞交)到現居住地受理點遞交申請資料及繳納辦證費用。

33、問:用人單位在申請居住證用户名及密碼時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工商登記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可提供單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34、問:用人單位下屬的兩家分公司共同擁有一個營業執照,兩家分公司的組織機構代碼也是一樣的,在申請開户時,是否可以開兩個户?

答:該公司下屬的兩家分公司在市轄範圍內的,可以開設兩個户。

35、問: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已經過期,能否到受理點申請辦理《深圳市居住證》的開户手續?

答:不能辦理,待年檢通過後才可辦理開户手續。

36、問:用人單位為員工申辦《深圳市居住證》時,是否需要在填寫的《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上面蓋公章?

答:需要。

37、問:某用人單位的員工分別住在不同的轄區,可否能在一個受理點為其員工辦理《深圳市居住證》業務?

答:應到用人單位所轄地申辦。

38、問:用人單位的員工可以自己申辦居住證嗎?

答: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將資料錄入到深圳市居住證/就業登記系統的,用人單位的員工只能申請到《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39、問:用人單位集體辦理《深圳市居住證》時,是否還需要提供每位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答:需要。

40、問:用人單位在網上申報居住證,從錄入員工信息到遞交《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有無具體時間限制?

答:沒有。

41、問:全日制辦學機構在哪裏可以申辦居住證?

答:為方便全日制辦學機構為學生統一申辦居住證,受理機關開通了網上申請業務。學校先到所轄地受理點申請用户名及密碼,在網上統一申報後,由辦證員統一到現居住地受理點遞交申請資料及繳納辦證費用。

42、問:全日制辦學機構在申請居住證用户名及密碼時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答:需要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複印件。

43、問:全日制辦學機構在辦理《深圳市居住證》時,是否還需要提供每位學生的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答:需要。

44、問:全日制學生辦理居住證,申請表附有身份證複印和數碼相片回執,還需要提供其他的證實學生身份的相關證明(如學生證或者表格上面蓋學校公章)嗎?

答:需要。

45、問:學生可以自己申辦居住證嗎?

答:可以,可到現居住地受理點提出申請,但需提交全日制辦學機構出具的學習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6、問:全日制辦學機構中的就業人員怎麼辦居住證?

答:全日制辦學機構中的就業人員申辦居住證要參照用人單位的申辦程序。

47、問:全日制辦學機構在網上申報居住證,從錄入學生信息到遞交《深圳市居住證申請表》有無具體時間限制?

答:沒有。

48、問:申辦居住證的費用是多少?

答:首次辦證免費,遺失補辦、損壞換領居住證收取20元工本費,居住證延期、類型轉換不收費。

49、問:從申請到領取居住證需要多少天?

答:自資料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

50、問:辦理居住證其它的業務需要多少天?

答:補辦、換領居住證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類型轉換5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包括居住證應用系統之間的自動轉換),居住證延期、居住證非主項信息變更當場辦結。

第四篇:如何開居住證明

如何開居住證明

如何開居住證明

13、問:在居住證的實施中出租屋業主有哪些義務?

答:出租屋業主主要履行如下義務:一是為非深圳市户籍人員提供居住條件的,應當在3日內督促居住人員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居住滿7日仍未辦理居住登記的,應當向受理機構報告居住人員的情況。二是不得將房屋出租、轉租給未取得《深圳市居住證》的非深圳户籍人員長期承租,但60週歲以上在深圳市居住的人員除外。三是短期出租屋業主應當在每月的月底將租住人員信息報送流動人口與出租屋綜合管理機構。四是年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的人員,居住滿30日仍未申辦居住證的,為其提供居住條件的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並不得繼續為其提供居住條件。承租人繼續為其提供居住條件的。出租屋業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轉租人不得繼續將房屋出租、轉租給承租人。

14、問:對居住證的查驗和出示證件有何管理規定?

答:(一)查驗權。公安機關依法可以查驗居住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門在履行職責時可以在依法出示執法證件後查驗辦理單位和本人的居住登記與居住證的辦理情況。未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或者居住證而受到處罰的信息,有關單位應當報告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記錄。

(二)要求出示證件。有關單位和人員在履行法定職責中或者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服務時可以要求相關人員出示居住證,相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15、問:未依法履行居住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義務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居住登記申報義務單位或者個人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申報登記人數每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處以罰款。

出租屋業主或者旅館業從業人員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16、問:居住證申辦義務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申辦居住證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居住證申辦義務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申辦居住證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人數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處以罰款。

17、問: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違反規定為不符合居住條件的人員提供房屋居住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違反規定為不符合居住條件的人員提供房屋居住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人數每人100元以上200元以下處以罰款。

18、問: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和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未及時為員工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和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未及時為員工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再次違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9、問:出租屋業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轉租人違規出租或者轉租房屋的會受到何種處罰?

答:出租屋業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轉租人違規出租或者轉租房屋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收入總額二倍以下罰款。

20、問:對非法披露、買賣或者使用居住信息的,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對非法披露、買賣或者使用居住信息的,處以1000元以上2014元以下罰款,並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21、問:偽造、變造、騙取居住證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偽造、變造、騙取或者買賣偽造、變造、騙取的居住證的,由公安機關按偽造、變造、騙取或者買賣的居住證數量每份100元以上200元以(請你支持:)下處以罰款。偽造、變造、騙領的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收繳並銷燬。騙領的居住證還應當予以註銷。行為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2、問:冒用、騙取居住證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冒用他人居住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居住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以200元罰款。

23、問:非法扣押居住證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非法扣押居住證的,由公安機關責令交還並按非法扣押的居住證數量每份200元處以罰款。行為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問:對居住登記或者居住證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採取哪些救濟措施?

答:當事人對涉及居住登記或者居住證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5、問:居住證在技術含量上有何亮點?

答:一是居住證內設芯片,預留了較大的空間,可實現一證多能的作用。二是可通過技術擦寫變更居住地址,無需換證就可更改居住地址,即節約了辦證費用又保證了信息的鮮活性。同時也提高了管理的效用。三是居住證在製作上具有的防偽技術。

26、問:對申辦居住證的對象有什麼要求?

答:在深圳市內居住30日以上、已滿16週歲未滿60週歲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員應當申辦居住證。

未滿16週歲或者已滿60週歲的人員以及居住未滿30日的人員可以申辦居住證。

27、問:在深居住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是否可以辦理居住證?

答:根據《深圳市居住證暫行辦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上述人員不屬於居住證的辦證範圍,不能辦理居住證。

28、問:申辦居住證的條件是什麼?

答:已滿16週歲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發給《深圳市居住證》。1、在深圳市從業,包括就業(含政服務)、投資興辦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2、在深圳市內擁有所居住房屋的產權;3、符合深圳市有關辦理人才居住證、海外人才居住證條件;4、在深圳市創業並具備相應的技術或者資金條件或者在深圳市從事文化藝術創作;5、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已滿60週歲的人員和在深全日制辦學機構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學生申辦居住證的,發給《深圳市居住證》。

不符合前二款規定條件的人員,發給《深圳市臨時居住證》。

第五篇:居住證明

居 住 證 明

茲證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於(年/月/日)起任職於本公司,現擔任(部門)(具體職務),另該員工住公司提供宿舍(宿舍地址):。

單位地址: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公章)

聯繫電話(辦公固話)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