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河湖環境問題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為全面落實河湖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保障汛期
河道行洪通暢,確保全旗2022年安全度汛,特制定《河湖環境問題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河湖環境問題排查整治行動方案
政府辦公室
2022年 6月25日
為全面落實河湖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統一安排部署,有效強化全旗河道管理,保障河道行洪通暢,守住防洪安全底線,按照2022年第一號總河湖長令工作要求,制定《環境問題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具體事宜如下:
一、排查整治範圍
排查整治範圍包括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名錄內有行洪任務的河道和近三年發生過較大規模洪水的水普外河流。
二、排查整治目標
全面解決河湖環境問題,隨發現隨整治,切實保障河道行洪通暢,保障全旗安全度汛。
三、排查整治內容
(一)依法整治河湖管理範圍內亂採亂挖問題
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要對管轄區域河湖逐一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如發現有違規開採、破壞河道環境問題,要及時責令當事人進行恢復,涉及違法的依法追究責任。對於歷史遺留、無法找到當事人的風險隱患砂坑,由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及時設置警示標誌、負責治理恢復,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二)依法整治河湖管理範圍內亂佔亂建問題
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要及時清理河胡管理範圍內的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和農業生產廢棄物,對未經批准違規堆放的砂石,採砂設備也要依法進行整治。對非法侵佔水域、灘地,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濫佔濫用河道水域岸線,違法違規建設涉河湖項目的要依法協調屬地人民政府進行處理。
(三)持續開展河道阻礙行洪排查整治
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負責排查所管轄河道管理範圍內阻礙行洪的問題,具體包括:阻礙行洪建築物、構築物,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在已排查上報的礙洪問題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其他阻礙行洪問題複核工作,尤其是對重點河道的礙洪問題作為重點,在主汛期前完成阻礙行洪障礙物清障工作。
(四)全面開展河道管理範圍內打井取水問題排查整治
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要認真排查河道管理範圍內機電井基本情況,摸清底數、用途、有無取水情況等。河道違規打井取水問題,建立排查整改台賬。要分類有序進行整改。要分類有序進行整改,經立項實施的工程項目井,由項目實施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整改方案,按時限依法依規完成整改;未經立項在河道內打井取水、未獲得取水許可的機電井,由各河湖長協調該河段屬地人民政府,按要求進行關停。
四、具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室要切實落實屬地責任、認真組織開展排查整治行動,要主動提請相應河湖長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室要全面細緻開展排查,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得瞞報漏報。對排查發現問題,隨發現隨整治。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室要認真組織開展此項工作,明確具體聯絡人員,及時上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河湖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台賬
附件 | ||||||||||||||
河湖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工作台賬 | ||||||||||||||
序號 | 蘇木鄉鎮 | 河道垃圾清理 | 河道內違建拆除 | 砂坑治理情況 | 礙洪排查整治 | 機電井整治情況 | ||||||||
清理河道垃圾 | 清除棄土棄渣砂堆 | 設置禁倒垃圾警示牌 | 清除違法涉河建築 | 清除違法套堤 | 拆除違建面積 | 回填砂坑數量 | 回填砂坑面積 | 清理坑塘養殖 | 阻礙行洪林地 | 阻礙行洪高杆作物 | 整改情況 | 關停情況 | ||
噸 | 立方米 | 塊 | 處 | 處 | 平方米 | 處 | 平方米 | 平方米 | 平方米 | 平方米 | 眼 | 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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