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永美鏈條車間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衝制車間、金工車間、熱處理車間、大、小規格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自覺遵守公司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半天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100元。
第五條病假、事假等,所有請假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完成審批程序後,交公司生產部辦公室,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除領料、搬運等工作外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或脱崗(指上班後脱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工作時間亂串崗位罰款20元;脱崗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衞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違者罰款50-100元。
第八條上班不允許穿拖鞋、裙、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罰款20元。
第九條無理取鬧、不服從工作分配或調動的罰款200元。在車間與班長以上領導爭吵,相互打罵者一次罰款200元,寫出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二次者予以解僱。
第十條酒後嚴禁進入車間,違者每次罰款100元,寫出檢查。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第十一條工作時間謝絕探訪,禁止帶小孩或廠外非公事人士在生產車間、倉庫玩耍或濫動設備,違者當事人罰款50元。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100元。
第十四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配備件、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承擔。
第十五條員工到倉庫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組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挑選乾淨無混料)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料筒、產品配件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
第十六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否則,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工量具、儀器、設備。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十八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衞生整潔,工作台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十九條下班時(或做完本批產品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打掃場地,掉在地上的配件必須撿起。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
第二十條下班時做好設備的保養工作和電源關閉。如發生設備事故經判定由於保養不當或未保養引起,操作人員將負一切責任。下班或無人崗位如電風扇或機牀燈等未關,車間主任罰款20元/次。
第二十一條嚴禁自行車、摩托車及電瓶車等非公務車進入車間,違者罰款50-100元。第二十二條車間主任要認真負責全車間的質量及工期,嚴把質量關,新品種、新規格的尺寸必須事先給員工圖紙形式詳細交底,以免出現不應該發生的質量事故。否則,車間主任罰款200元,其他責任人每人罰款100元。
第二十三條車間發生質量事故要如實向厂部報告,特別是較大的事故要及時反映,決不能隱瞞不報或車間私下解決,此種情況一經查實,車間主任罰款200元,其他責任人每人罰款100元。
第二十四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五條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僱,並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衞生人員運出車間。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二十七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車間主任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一條考核的目的: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規定的執行。
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1、各生產崗位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缺失的,對車間部門負責人罰款30元/項;違規操作者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崗直至辭退。
2、各車間部門要健全安全責任制,設備安全落實到人。
3、各車間部門要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危險區域必須設置明顯的標誌及護攔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缺失標誌或安全防護設施,每項罰款50—200元。
5、勞保用品要按規定要求佩戴,違者對相關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人次。
6、保衞科加強出入人員車輛登記檢查,加強巡邏,確保廠區安全,因保衞工作不力,出現盜竊等安全責任事故,保衞科承擔賠償責任。
7、各部門要加強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安全檢查,門窗及時落鎖,做好交接班安全檢查,因內部管理不當導致公司財物丟失,相關部門照價賠償。
8、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相關部門、人員要做好現場應急處理,並及時上報,對處理不當或隱瞞不報、推諉責任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100元直至辭退處理。
9、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相關部門和人員,評優一票否決。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篇三
一、產品質量控制有力
1、車間主任接單後,先組織各組管理人員和質量員,分析該款標準樣衣的工藝特點,仔細閲讀工藝單的製作要求。
2、對標準樣衣的各個部位協商制定質量標準,制定工藝流程。
3、新款上線前,現場管理員製作產前樣、對一線生產員工縫製技術輔導到位,要求管理人員、質檢人員進行巡檢和半成品抽檢。
4、督促員工按工藝標準進行縫製,並及時提供大貨樣。
5、各款在上線生產即將生產時,各組長應組織本組員工開生產例會或早會,對該款做詳細的説明,並將技術科提供的樣衣、工藝單及質量標準公佈於眾。
6、質量員必須督促各組長將質量問題解決於車位之上,處理於成品之前,保證降低成品的返工率,保證產品質量。
二、原輔材料供應及時
1、車間主任必需及時追蹤正下單的原輔材料,如有上報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處理。
2、組織車間各有關人員做好一切產前準備工作:如生產設備的配置,有關人員的調配,有關工具的搭配等。
3、技術科準備好有關需用的定位板、實樣板等各類生產前的必備用品,使每款上線,井井有條,臨陣不亂。
三、嚴明紀律嚴格考核
1、嚴守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人員,視其情節,予以處罰。
2、管理人員督促員工按時上下班,做好車間員工的考核。
3、對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事實為根據。
4、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2:30---5:20,晚班6:00—9:00,不加班每天4次刷卡,加班6次刷卡,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獎罰分明
1、每天生活補貼2元,加班到9點加班費3元,加班到10點4元。
2、能自覺遵守廠紀廠規,按時上下班,不請假,享受滿勤獎60元(無曠工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享受滿勤獎。
(1)每月遲到或早退3次每次不超10分鐘。
(2)每月只請假1次但不超過1天的。
3、無故曠工1次(一天)不享受滿勤並罰款30元,曠工2次罰款50元並扣除生活補貼,累計曠工3次或3次以上開除並扣發當月工資百分之五十
4、每年設年終獎,工資滿一年,全年曠工不超5天,請假不超15天,可享受年終獎,工作不滿一年,半年以上曠工不出三天,請假不超七天,也可享受年終獎,按工資總和除十二發
放年終獎,每年春節後第二個月發工資時發放,
5、有事要填寫請假條,請假1天有組長和車間主任簽字生效,請假2天以上報公司批准後生效。
6、凡不寫請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7、員工辭職的必須寫辭職報告,辭職報告報批滿一個月,工資滿額發放。報批不滿一個月超過15天的發80%,報批不滿15天發工資總額的50%。不寫辭職報告的按曠工處理,8、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扣發工資,立即開除。情節嚴重報有關機關處理。
五、設備完好正常運行
1、督促各組員工負責保養好各自的機器設備,做到“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
2、機修工定期對生產設備進行檢修、調整、維護和保養。
3、督促各組員工每天上、下班清理機器,檢查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通知機修進行維修,確保機器運作正常。
六、安全第一消除隱患
1、嚴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種進入生產車間,車間內杜絕吸煙。
2、車間主任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關人員檢查車間每個角落,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3、下班後督促各有關人員關閉好門窗,大門上鎖前務必檢查各門窗是否關閉妥當,關閉車間所有電路。
4、每位員工要做到人離關機,並提醒有關人員定期安檢。
七、堆發整齊文明生產
1、設備、凳子、籮筐等、按規定放置,排放整齊,不準隨意擺放或調換。
2、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物品(如茶杯、包、袋、零食等)嚴禁帶入車間。
3、嚴禁工作時間亂串崗位,聊天説笑,會客,吃零食,接打電話,發信息玩手機。
4、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及宿舍,工作時間禁止喝酒,不準做私活。
5、上班必須佩戴工號牌,穿工衣。
6、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齊,不能落地,次品隔離並加以標識,防止機器漏油造成污漬,對不同扎號的半成品或裁片分開,以免造成色差。
7、保證生產現場的環境衞生清潔,清潔工每天打掃生產現場,各組員工自覺保持環境衞生。
八、原始記錄齊準快明
1、做好日常事物記錄,車間的人事記錄,登記好員工名單,對每單貨的投產日期及結束日期、生產員工等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妥善保管。
2、現場管理人員保管好所有的生產資料,按時彙總《生產報表》即時上報。
3、每天下班前處理好當天的日常事務。
4、負責車間生產數量收發一致,及時處理好車間與各有關部門的交接手續。
九、鼓舞士氣協調一致
1、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員工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為公司更好的服務。
2、調動車間生產員工的緊迫感,採取有效措施提高生產工作氣氛,使生產員工士氣高漲。
3、協調各組的生產任務,分配恰到好處。根據員工的縫製技術,結合各方面因素,進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4、督促各組長完成當日的生產計劃指標,並保證每位員工的工序持續運作。
5、質檢員處理好當日工作,填寫每日《檢驗記錄》。
十、服務現場以理服人
1、負責及時處理員工在生產線上的問題。
2、解決員工一些生活上的問題,如住宿、飲食等,使員工感覺大家庭的温暖。使之更好的工作。
3、員工要搞好團結,管理人員務必處理好員工之間關係,如有較為嚴重的事情,及時上報解決,切勿在生產現場與其發生衝突,造成負面影響。
3、負責維護好本車間的現場生產秩序,使生產有條不紊
公司內部綜合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內部管理機制,實行規範化的內部管理,使公司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包括:
1、日常辦公制度
2、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規定
4、文件收發、傳閲,檔案管理制度
5、印鑑、介紹信管理制度
6、文印、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7、辦公用品領用制度
8、通信設備使用制度
9、財產管理制度
10、車輛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
11、文件銷燬制度
第二章 日常辦公制度
第三條 公司上下都要嚴格遵守勞動管理制度和費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為公司服務。
第四條 實行例會制度。重大問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各項擔保項目由公司審保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總經理辦公會、中心經理會每月不定期召開。
第五條 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各中心及業務部門之間應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六條 員工之間互相尊重,團結友愛。重大問題堅持原則,一般分歧互相體諒、互相理解。
第七條 嚴格檔案管理,嚴守保密紀律。公司利益第一,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
第三章 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條 員工的儀容儀表:
員工個人形象代表着公司的形象,所以員工個人儀表的優劣對公司至關重要,為此,公司對員工上班時間的儀容儀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項目 男士 女士
服裝要求西服套裝或整潔服裝職業套裝
禁止背心、短褲、無領上裝低胸、無領、超短裙、短褲
鞋要求穿皮鞋且保持光亮、乾淨
禁止穿拖鞋,鞋面骯髒,有污垢、灰塵
髮飾要求整齊、自然整齊
禁止亂蓬蓬、過長零亂
面容修飾要求保持精神、每日剃鬚清淡的化粧
禁止蓄鬚,無精打采濃粧豔抹或不化粧
其它手指甲不能太長,禁止塗鮮豔的指甲油
第九條 員工在辦公時間和辦公地點不得大聲喧譁、打鬧,不得在辦公室吃東西,不準幹私活,不得長時間看非專業性報紙(如成都商報、成都晚報、華西都市報、商務早報、蜀報、四川青年報)。
第十條 員工在辦公場所和辦公時間,原則上不準打私人電話和會私客,不準帶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須接的私人電話要儘量低聲,不得影響他人工作,最長不得超過三分鐘。必須接待的'私客應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條 向領導請示、彙報工作,應簡明扼要,節省時間。原則上不允許越級請示、彙報,情況緊急、事關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條 除談工作外,不準串崗閒聊、擅自離崗,進入各辦公室應先請示,允許後方可進入。
第十三條 員工負責本辦公室清潔衞生,公共辦公區域內禁止吸煙、亂丟棄物,愛護辦公環境。
第十四條 員工要保持自己辦公桌桌面的整潔,禁止放置與辦公無關的雜物,下班時應整潔辦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員工貯物櫃,將辦公桌鎖好,防止文件資料的丟失。
第十五條 員工要禮貌待客,禮貌用語,禮貌接轉電話,耐心解答相關的業務事項及電話詢問,自覺樹立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條 愛護公司財產,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必須檢查門窗是否關閉,空調、電腦、電燈、飲水機是否關閉,防止火災和失竊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 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 密級確定:
公司文件分“祕密”、“機密”、“絕密”三個等級,凡涉及三個等級內文件均屬保密範圍。
1、“祕密”:內部規章制度屬祕密級,只限全體員工周知,不可外傳。
2、“機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和中心經理辦公會議紀要”、“項目進度計劃”、“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有關財務制度”、“財務報表”“各類經濟合同、協議”等屬機密級,此類文件發至中心經理及相關人員。
3、“絕密”:公司“董事會會議紀要”、“總經理工作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書”、“年度財務收支和利潤分配方案”等屬公司絕密級,此類文件發至公司領導。
第十八條 保密規定:
1、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建立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向辦公室提交文件軟盤及文件原稿備案,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留存一份,其中軟盤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盤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掌握。
2、各類“絕密”級文件統一由辦公室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盤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辦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收集,以備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繼續使用的草稿紙,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必須及時銷燬,不得隨意放置。
4、辦公室定期對保存的各類文件軟盤進行拷貝更新,避免因軟盤損壞導致文件丟失。
第十九條 借閲規定:
1、凡借閲本中心或本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部門主管允許,辦理借閲手續,並於借閲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中心經理簽字批准;
2、凡借閲其他中心或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中心經理允許,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閲手續,並於借閲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3、凡借閲“絕密”級文件,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閲手續,並於借閲當日歸還,不得帶出公司。
第二十條 對泄密行為的處理
凡私自傳播、散發、複印公司保密範圍內的文件,均屬泄密行為。
泄露公司“祕密”者,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機密”者,給予記過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絕密”者,給予除名。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塗改或自行處理公司文件,必須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範圍內文件統一銷燬。
第五章 文件收發、傳閲,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管理分類及原則
1、公司檔案按三類實行“部門立卷、分類管理”辦法:
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立卷、管理;
業務檔案: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立卷、管理;
財務檔案:財務中心立卷、辦公室管理;
2、立卷、歸檔中凡涉及兩個中心的檔案整理、保管工作因規定不明的,由行政管理中心協調後決定職責歸屬及處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立卷歸檔要求
凡記載公司的具有查閲、保管價值的各類文件材料、磁盤、實物等,均屬歸檔範圍。具體如下:
1、行政管理中心立卷歸檔範圍
(1)辦公室立卷歸檔範圍
①公司成立的有關資料。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協議、章程、申請報告、主管部門批覆、營業執照、董事會成員的簡歷、公司領導班子個人情況等。
②公司歷屆董事會的主要資料。如通知、董事會參加人員名單、會議日程安排、總經理工作報告、董事會會議紀要、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紀要等文字材料及聲像材料等。
③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發送我公司的來文、來函及其它資料。
④相關公司發送的各種邀請書、信息資料等。
⑤公司的規章制度、發文、紀要、通知。
⑥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意向書(正本)。
⑦其它在公司各項行政、業務活動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利用價值的資料。
(2)人力資源部立卷歸檔範圍
①公司人事檔案,包括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任免通知、員工試用、聘用以及升職、獎懲、辭退的各種記錄;
②公司各類人員技術職稱、技術培訓的各種記錄;
③建立人才檔案庫,對所有技術專業人才設置特殊檔案;
2、財務中心立卷歸檔範圍
各類財務報表、憑證、資料以及與上級財税部門、金融機構相互來往的函件、協議、合同及其它文件。
3、其他中心及業務部門立卷歸檔範圍:
其他中心及業務部門專業資料、文件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 文件的傳閲
1、需傳閲文件(上級政策性文件、公司的決策方案、公司的發文、公司收集的經濟信息等),根據文件內容由辦公室決定傳閲範圍。
2、建立卡片式文件的傳閲單,傳閲單上應有領導批示、閲文人及傳閲、退回時間。
3、辦公室應及時催閲已傳出的文件;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借閲
1、公司員工借閲各類文件按第三章、第三條的有關規定辦理;
2、外單位人員借閲文件時,須持有介紹信,介紹信寫明文件號、借閲人姓名、政治面貌、職務、借閲時間、借閲目的等,經總經理審批後在辦公室辦理借閲手續。
第二十六條 文件的立卷歸檔存放
1、在年終,通過對照收發文登記本和借閲文件登記本,把所有應歸檔的文件收集齊全;
2、立卷時應保持文件之間的歷史聯繫,按文件的共同特徵和相互聯繫進行組卷;
3、公司內文件按文號以年為單位立卷。其他單位來文以單位名立卷。專題事項單獨立卷,即按問題特徵立卷;
4、定卷時,對卷內文件進行系統排列、編號,填寫卷內目錄和卷本備考表,填好案卷的封皮及案卷的目錄。
第二十七條 文件的收發制度
1、發文
(1)在領導對文件草擬後,由辦公室對文件進行擬稿,也可由具體業務部門擬稿;
(2)文稿通過檢稿並證明無誤後,送往公司主管領導人審批簽發;
(3)經簽發的文稿應在發文登記簿上登記,填寫編號、成文日期、送發範圍、文件名稱、文號、份數、附件、簽發人等事項;
(4)經登記後的文稿方可正式印製、蓋章;
(5)文件收領部門必須在發文登記單上簽字,發文登記單隨留底文件一同保存,以備核查。
2、收文
(1)建立收文登記簿。填寫順序號、收文日期,來文單位、文號、文件名稱、份數、內容摘要、處理情況等事項。
(2)上級或其它單位文件、內部資料以及掛號信件等都應登記。一些帶廣告性質的信函以及不具文件性質的電報、報刊等不必記錄。
(3)急件隨到隨登,並及時分送,不得延誤。
(4)在收文登記的同時,在文件右上角加蓋本公司的收文專用章。
第六章 印鑑、介紹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公司印鑑、法定代表人個人印鑑、總經理個人印鑑由總經理指派專人保管,公司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的印鑑由部門負責人指派專人保管。
第二十九條 印鑑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可亂放,發現印鑑丟失或有異常現象,應及時報告領導,迅速查明情況,及時處理,確認丟失,應向有關部門聲明作廢。
第三十條 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因對外業務需要使用公司印鑑時,需經行政管理中心審核、簽字登記後,方可辦理。公司投資、擔保等重大經濟活動涉及各種對外合同使用公司印鑑,需經總經理簽字,交由辦公室登記後方可辦理。
第三十一條 所有公司文件應先編上文號,經總經理簽發後方可加蓋公司印鑑。
第三十二條 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印鑑或專用印鑑因機構變動或其他原因停用時,應統一交回行政管理中心並指定辦公室加以銷燬。
第三十三條 凡以公司名義出具的介紹信,須由行政管理中心經理簽發。填寫介紹信應按規定內容填寫,持出部分和存根部分內容一致,經辦人需在存根聯上簽字。
第三十四條 所有介紹信均應按順序編號,非經總經理書面特許,不能出具空白介紹信。經特批出具的空白介紹信必須説明有效期限,並由使用人在介紹信存根簽名。
第三十五條 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公司介紹信。因工作需要必須使用時,須經總經理書面批准。
第三十六條 妥善保管介紹信存根,及時歸檔。
第七章 文印、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 辦公室文印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第三十八條 打印文件,應按文件收發規定由各級領導簽字批准。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草擬的文件、報表和業務資料,需註明擬稿人及打印份數,經中心經理簽字批准方可打印。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中心及業務部門需複印的各種文件、資料,要求註明複印份數,複印量過大時需註明用途,由中心或部門負責人簽字並經辦公室主管審核登記後方可複印。
第四十條 公司各中心及業務部門需傳真的各種文件、資料,需註明傳真號、對方的單位名稱及接件人,經中心或部門負責人簽字並經辦公室主管審核登記後發送。
第四十一條 文印工作人員必須按時、按質完成打字、傳真、複印任務,不得積壓遲誤,任務緊急時應加班完成。
第四十二條 複印機、傳真機由專人管理。一般情況下非專管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開機;
第四十三條 原則上不接受外單位、個人資料打印、複印,如確實需要,經辦公室主管批准後辦理登記收費手續。複印收費標準:(A3,B4)0.2元/張,(A4,B5)0.1元/張;打字收費標準:以A4計算每頁收費5元。收據由財務部出具;
第四十四條 文印人員應愛護設備,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節約用紙,降低消耗,注意安全。
第四十五條 文印的消耗材料採購,須報辦公室批准方可購買。
第四十六條 嚴禁私事用傳真電話,嚴禁將電腦用於私人學習或玩遊戲。違者按公司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四十七條 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發生的文印材料消耗及傳真、長途電話費用由辦公室負責統計,並報財務部門備案,作為年終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費用考核的依據。
《本站·》第八章 辦公用品領用制度
第四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財務部除外),按計劃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
第四十九條 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對辦公用品進行造冊,領用時實行登記制度。
第五十條 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第五十一條 所有員工要本着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愛惜辦公用品。
第五十二條 購置日常辦公用品或報銷正常辦公費用,由行政管理中心經理審批,購置大宗辦公用品,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報總經理批准後購置。
第九章 通訊設備使用制度
第五十三條 接聽外來電話必須用規範用語,通話時講普通話,如對方為本地人時可講地方語言。規範用語為:“您好,擔保公司”,“請問找哪位”,“請稍等”,“謝謝”,“再見”。
第五十四條 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妨礙聯繫公務。通話須簡單明瞭,禁止用電話聊天。
第五十五條 因公撥打長途電話按下列程序辦理:
(1)詳細填寫“長途電話使用申請單”;
(2)交中心或部門負責人簽字;
(3)通話完結後,將登記表項目完成以備核查。
第五十六條 禁止員工為私事掛撥長途電話。確有急事需要,比照因公程序辦理,並按電信局收費標準收費,由財務部出具收據。禁止撥打各種信息台及股市信息電話。如有違反,將給予以100~500元人民幣罰款。
第五十七條 公司報銷限額費用的傳呼、手機必須隨時處於待機狀態,並在公司呼叫時立即回答。
第十章 財產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設備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購置、保管、調配、報廢處理。
第五十九條 購置財產、辦公用具按下列程序辦理:
1、公司購買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均需使用部門填寫《物品購置計劃單》報辦公室彙總,並報主管副總(總經理助理)或總經理審查同意,財務部憑審批後的《物品購置計劃單》預付貨款。
2、日常耗用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根據業務需要量,編制全年預算和分批採購計劃。
3、各部門業務必需的書報、雜誌、學習資料等,由各部門列出清單,行政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4、購置的各項財產、辦公用品、書刊等,均憑正式發票和實物,由辦公室驗收、登記並在發票上簽收後,連同審批後的《物品購置計劃單》在財務部按費用報銷規定報銷,並據此入帳。
第六十條 財產的保管與使用。
1、公司全部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登記、建卡、保管,其中固定資產和大宗低值易耗品,財務部還應建立分類明細帳,進行固定資產折舊和低值易耗品攤銷的會計核算。
2、各部門所需使用的各項物品,在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並按部門建立在用物品登記簿。員工所用的辦公用品,由使用者負責保管。
第六十一條 財產物資的報廢。
1、固定資產報廢由使用部門向辦公室申報,經總經理審批後,分別在財務部、辦公室辦理核銷手續。
2、各類需清理變賣的財產物資由辦公室登記造冊,財務部審查併合理定價報總經理批准後處理,所獲變賣收入財務部據以入帳。
第十一章 車輛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
第六十二條 車輛使用: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和調配,並首先保證領導使用。
2、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用車時,應由中心或部門負責人填寫《派車申請單》説明去向、用途,提前通知辦公室,辦公室主管視業務的輕重緩急和出車地點合理調配。
3、根據業務需要有駕駛執照的員工,經行政管理中心經理派遣,可以駕駛公司車輛。
4、保證財務部取款、送款用車;
5、因業務急需,公司又無車需乘出租車時,由各業務中心經理説明理由,行政管理中心經理同意並簽字後才能報銷。
6、每日下班時各車輛鑰匙統一交回辦公室保管,節假日、晚上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若因外出加班超過21時,或其他原因不能停放公司時,經請示後,可以停放它處。
第六十三條 車輛維護:
1、專職駕駛員負責公司車輛保養、維護、年審等。車輛需要檢修時,專職駕駛員説明情況,經行政管理中心經理審核同意後,實施檢修。維修費用達500元以上,需經總經理審核後,再進行檢修。
2、購置車輛備件(品)金額在500元以上的,由專職駕駛員填寫《物品購置計劃單》,經總經理審批後報銷。
第六十四條 事故的處理
1、發生行車事故後,不論行車事故大小必須報辦公室備案。
2、公務用車情況下損失金額在5000元以下的責任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份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3、公務用車情況下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責任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份40%由責任人承擔;60%由公司承擔。
4、經批准後的私人用車如發生事故,維修費用一律自負。
第六十五條 其它情況處理
1、駕駛者因違章被處罰公司不予以報銷。
2、未經批准自行出車、執行公務擅辦私事者,除扣發駕駛者當月全部獎金外,還將受到公司行政處罰。
3、未經批准自行出車、執行公務擅辦私事時發生行車事故的,不僅要自負全部經濟責任,公司還要處以500-2000元的罰款。
4、不具備駕駛資格的未經批准擅自駕駛,扣發駕駛者當月全部獎金。在此期間發生行車事故的自負全部責任,並將受到公司嚴厲的行政處罰。
第十二章 文件銷燬制度
第六十六條 銷燬文件指把沒有保存價值或作廢的文件、資料、合同、協議、刊物等書面資料,按有關規定加以銷燬。
第六十七條 應銷燬文件範圍:
1、上級下發的文件,不需要歸檔立卷或備份的文件。
2、本公司制發的文件,歸檔立卷後的餘份。
3、政級單位報送的無存檔價值的文件、資料等。
4、公司會議文件、資料立卷後的餘份。
5、公司決定作廢的合同、協議及行政文件等。
6、上級機關指定銷燬的文件、資料等。
第六十八條 銷燬程序:
1、清點:
總經理辦公室把確認就銷燬的文件、資料通知各部門清理出來,按份數核對點清,交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銷燬,各部門不得自行銷燬。
2、登記:
將應銷燬的文件、資料逐份登記在《文件銷燬申請單》上。不允許未經登記,私自將文件銷燬。
3、審批:
公司所有合同、協議,上級政發的文件、資料及一切屬於公司“密級”文件範圍的文件、資料,需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審批後方可銷燬;其它內部行政文件、資料等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後方可銷燬。
4、銷燬:
辦公室定於每月30日進行文件銷燬工作。
5、備案:文件銷燬後,監銷人要在《文件銷燬申請單》上簽字,並註明時間。《文件銷燬申請單》將長期存檔。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生效,請各部門嚴格遵守。
第七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後公佈實施,修改亦同。
第七十二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總經理辦公會另行補充規定。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實罐車間、深加工車間、打蠟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員工管理
第三條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簽到。嚴禁代簽到。
第六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係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七條上班後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准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八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厂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九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煙、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脱崗:指打卡後脱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煙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違者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二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枱或流水線上,違者按照《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三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並保證質量。
第十四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後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五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後要將所有多餘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並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六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在工作前仔細閲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第十八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後,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並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並簽字後更改。
第十九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檢測等工具。對閒置生產用具(如:夾頭、模具、電扇、螺絲刀、老虎鉗等),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或交回倉庫保管員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第二十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並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人事管理部門按《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二條在生產過程中好、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誌,不能混料。車間主任、檢驗員、設備維修人員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和產品質量。
第二十三條員工有責任維護環境衞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否則,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第二十四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乾淨,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衞生整潔,工作台面不得雜亂無章,不能堆放產品和廢品。生產配件或樣品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第二十五條下班時(或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設備的保養工作。打掃場地和設備衞生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本人和車間主管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潔衞生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七條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並扣發一個月工資。
第二十八條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總經辦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並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員工考核
第二十九條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範。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車間主任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條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幹好幹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協同生產部制訂、解釋並檢查、考核。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