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匯票介紹信 篇一
委託人:xx公司xx
被委託人:xx身份證號:xx
委託事項:xx代表委託人領取項目工程款紙質承兑匯票(匯票金額:xx元;匯票號:xxxx;出票人:xxx)。
被委託人權限:代表委託人簽收承兑匯票,代表委託人向承兑匯票出票人出具承兑匯票領取收據。
被委託人辦理委託事項行為的法律後果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撤銷本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公章)(財務章)xx
被委託人(簽字、指紋印):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承兑匯票介紹信 篇二
X銀行分行:
茲有我單位,身份證號:(聯繫電話:、辦公室核實電話)前往你行領取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支付我單位的銀行承兑匯票,並指定該人員辦理此項業務,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注: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過期後請重新出具介紹信),請予辦理。
X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承兑匯票介紹信 篇三
xxxx銀行xxxx分行:
茲有我單位,身份證號: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辦公室核實電話)前往你行領取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支付我單位的銀行承兑匯票,並指定該人員辦理此項業務,有效期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注: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過期後請重新出具介紹信),請予辦理。
xxxx公司(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匯票必須記載的事項 篇四
(1)表明“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託;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簽章。
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匯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