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精選8 篇一
為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能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工作實績和貢獻,充分發揮激勵性與約束性,不斷規範辦學行為。現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差距。
三、考核對象
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四、考核小組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五、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教師績效主要考核教師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1.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遵紀守法的情況。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要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拓展專業知識、提升自身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3.班主任是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課任教師崗位一樣計算基本工作量,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與家長的聯繫溝通、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通過考核鼓勵和促進教師做好班主任工作,當好學生的人生導師,從而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二)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主要考核在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情況。
六、績效考核的方法與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由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工會、紀檢和教師代表組成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階段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採取多個評價主體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3.績效考核與月常規考核結合,採取考評組、教研組、年段集備組、學生、家長等多元評議等綜合考核辦法,通過檢查、抽查、問卷、評教等多種方式進行評議。
(二)考核程序
1.教師自評。教師按照考核內容和崗位職責的`要求進行個人總結和自評,填寫相關表冊,並在一定範圍內述職。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範圍和所教學科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並聽取家長代表的意見。
3.綜合評定。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教研組等評議情況,提出綜合評定考核等次建議。
4.校內公示。教師綜合評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或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5.確定等次。對公示無異議者,在校內以適當方式公佈,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個人檔案,並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6.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參照教師績效考核方法進行,由學校負責實施。
七、説明
1.教師績效考核以學年度進行統計計分考核並評定等交。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為教職工總數的20%,考核分不滿60分的教師為不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後,自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次。
3.本方案及實施細則解釋權屬校長辦公會議。
附 1.福州高級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2.福州高級中學一般管理崗位人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考核方案(精選8 篇二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並於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通過該方案,通過後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範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實施對象: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項目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徵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項目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説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複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於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範,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並收入彙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xx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樑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彙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