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務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一
1、副總經理在公司總經理安排下工作,具體負責公司分配的相關業務工作協助總經理日常工作。
2、認真執行分管業務,辦理公司總經理交辦事情,並且及時回報事情辦理的結果和執行狀況。
3、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對分管業務範圍內工作人員進行管理,督促工作人員辦理事務,對自我不能處理或不能及時處理的事項及時向總經理彙報。
4、定期或不定期向總經理彙報業務工作。
5、參與公司重大投資決策,擬訂公司相關計劃,制度等。
常務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二
1、主持公司全面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公司戰略目標、經營方針和經營理念,制定公司年度、月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公司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制定規範化管理體系、組織結構和管理流程,推動及督促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和完善;
3、協調、激勵各個部門的工作,監督、檢查各部門的工作進展;
4、審定公司規章、獎懲和考核細則,審定公司工資獎金分配方案,審批簽發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各類文件;
5、主持公司領導層月度工作會議,研究制定月度工作計劃和執行情況,出席銷售部門工作例會,檢查落實業務工作計劃的完成和執行情況,解決出現的問題;
6、任免各部門負責人和權限的設置;
7、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和部門緊急事務;
8、負責把握公司的發展方向,領導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塑造和強化公司價值觀,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
9、向董事長彙報工作。
常務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三
1.在總經理的指導下負責建築板塊的全面管理,根據總經理的要求,根據國家政策、市場動態、行業狀況等,制定並執行建築板塊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目標。
2.參與制定建築板塊經營規劃,制訂和執行建築板塊各項管理實施計劃,制訂和執行重大建築項目規劃和實施計劃。
3.向各建築公司下達年度工作目標並組織考核。
4.對各建築公司進行組織管控,擬定建築板塊組織架構設置方案,如部門設置、定編、定員、定崗等,報總經理審批後調整和優化組織架構。
5.組織制訂科學合理的考核和薪酬方案,在權限範圍內,有充分的人事人任免權、人員考核、薪酬分配權。
6.主持建築板塊工作例會和各項專題會議,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經營效益。
7.根據工程項目目標的要求,對工程項目的計劃、成本、質量、經營等進行有效控制。
8.組織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方案、工作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建築公司科學、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並以此調動員工積極性以及發揮建築板塊經營效益的最大化。
9.對各建築公司的工作進展,包括對各階段、各建築公司的工作計劃、進展、效率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指導、調整、監督,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10.監督指導、參與控制各建築公司的費用預算和資金費用使用情況,按權限審核相關費用計劃和使用情況。
11.負責和建築相關重要政府職能部門的外聯工作,保持良好關係,確保項目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12.深入瞭解建築行業發展和市場需求,對工程項目的市場定位、全面規劃、施工進展具有全局性的指導、領導作用。
13.如實向總經理彙報建築板塊管理狀況和經營狀況。
14.總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