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2024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一、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根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監管領域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對於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按規定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隨機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於轄區內市場主體的5%,抽查頻次原則上每年不少於2次。將隨機抽查的比例頻次、被抽查概率與抽查對象的信用等級、風險程度掛鈎,對有不良信用記錄、風險高的要加大抽查力度,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可適當減少抽查。

二、認真落實監管責任。認真落實關於公佈龍巖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的通知》(龍工信政法〔2024〕2號)和《關於加強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投資項目(技改)事中事後監管有關事項(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依法組織開展行業日常監督管理、監督檢查、行政執法工作。

三、嚴格“雙隨機”抽查的程序規定。監管責任科室通過本局電腦隨機“搖號”系統,分別從動態調整的雙隨機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執法檢查人員,並建立“遞補抽取”機制,抽取過程由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辦公室、人教科共同監督。對搖號現場實施拍照留痕記錄,填寫《“雙隨機”抽查搖號情況登記單》(格式見附件5),並報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向隨機抽取到的監管對象發出擬實施檢查通知,明確“雙隨機”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等。

四、現場檢查工作。認真落實《龍巖市工信局關於貫徹落實行政執法工作保障和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堅持嚴格審慎執法,嚴格依照法定執法程序開展檢查,發現違法行為應當立即制止,並及時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應當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督促整改落實。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堅持有案必查,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等法律法規,認真落實《龍巖市工信局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程序指導意見(試行)》(龍工信政法〔2022〕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

五、加強信息共享。“雙隨機”抽查檢查結果,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由各業務監管科室填寫“雙隨機”監管檢查情況公示表(附件6),在5日內向“龍巖市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台”“互聯網+監管系統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和局門户網站報送公示信息(除涉密外)。各監管業務科室應當將檢查檔案及時整理彙總妥善保管備查,並報送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