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本職工作外其他公共事務活動情況報告

根據鄂高法政明傳(2016)67號傳真的要求,對我院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我院工作人員參加工作外其他公共事務活動情況進行了初步統計,分析如下:

參加本職工作外其他公共事務活動情況報告

1.我院的案件數量呈現逐年上升的態勢;

2.法院工作人員參加工作外公共事務頻繁,院領導和庭室負責人原本承擔着一崗雙責的責任,數額法官需要應對案件以及案件當事人,還要疲於應付其他各類事務,會議;

3.我院從2015年5月至今派2名同志脱產常駐扶貧村,參加精準扶貧工作;

4.五城聯創工作我院每週五下午需派5名同志上街清掃大街;拆遷拆違還需要院庭領導帶隊派人蔘加一般一次10人左右;文明勸導工作工作日每天上午7:40-8:40需派1人上街勸導不文明行為;

5.全市各類會議,基本都要參加或列席,有些工作和業務基本不相關但仍需派院領導參加;

6.招商引資任務,在年終的機關效能考核中,對我院分配有招商引資任務,作為考核的一項,計算分值,然而作為審判機關無法完成和實現這項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