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集體經濟消薄攻堅情況彙報

一、2018年基本情況

村級集體經濟消薄攻堅情況彙報

2018年,全市村集體經濟總收入9.4億元,同比增長14%,村均186.6萬元,其中經營性收入3.8億元,同比增長11.4%,佔總收入的40.4%。全市504個村總收入、經營性收入已經達到20萬元、5萬元以上,其中經營性收入30萬元以上的村285個,佔總村數的56.5%。

全市504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性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村有219個村,佔43.5%;30-50萬元的有138個村,佔27.4%;50-100萬元的77個村,佔15.3%;100-500萬元的58個村,佔11.5%;500萬元-1000萬元的9個村,佔1.8%,1000萬元以上3個村,佔0.6%。

二、2019年以來主要工作

2019年1月—4月,全市村集體經濟總收入5.39億元,同比增長9.1%,村均107萬元,其中經營性收入1.8億元,同比增長11.8%,佔總收入的33%。經營性收入30萬元以上的村140個,佔總村數的27.8%,完成年度任務的34.8%。主要工作如下:

1、指導“一村一策”制定集體經濟發展思路。今年以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在會議上部署、實地檢查指導、協調解決問題等,現在全市對消薄工作普遍重視,鎮街把這項工作當作政治任務、全年的重點工作在落實推進,責任能夠層層壓實,鎮村發展集體經濟氛圍日益濃厚,形成了上下聯動、聚力發展的火熱局面。目前219個經營性收入30萬元以下的薄弱村全部制訂了“一村一策”,並且向農業農村局進行報備。

2、立項集體經濟消薄項目。指導各鎮鄉(街道)着眼增強村級自身造血功能,提高經營性收入比重,做好集體經濟轉型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經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審核,立項項目35個項目,其中購建類16個,化解債務類13個,土地流轉類5個,公共服務增收類1個。明確聯建(購)類項目實行“一個物業項目一家管理公司”,參股村要求4個以上,參股村聯合成立公司,負責項目建設實施、物業管理、收益分配,確保聯建(購)項目運作規範。

3、開展“百企結百村,消除薄弱村”活動。第一批村企結對名單已確定,30家企業結對11個鎮鄉的30個薄弱村,將於5月底前組織結對企業與結對村開展一次對接,6月底前以“一對一”或“多對多”方式,為每個薄弱村謀劃確定1個以上適合當地實際的幫扶項目,增強薄弱村造血功能。鎮鄉(街道)自行組織鎮域內村企結對。

4、調整集體經濟發展基金股份。根據集體經濟消薄攻堅戰三年行動“完善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基金運行機制”要求,經營性收入穩定在50萬元以上的55個富裕村退股,共退70股,安排一批薄弱村再參1股,共參140股。全市參股村由415個減少到388個,參股數由446股增加到516股。

5、調研集體經濟發展政策調整。2017年、2018年共立項集體經濟發展項目32個,其中購建類項目17個,土地流轉項目8個,化解債務項目6個,承接公共服務項目1個。目前,6個項目通過驗收,共撥付資金49.52萬元。佔補助資金大頭的17個購建類項目大部分處於前期準備、在建或建成未出租,達不到驗收要求。針對集體經濟發展政策兑現項目少、額度低等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擬訂《關於村級集體經濟消薄攻堅的補充意見》,潘書記、陳市長專門聽取了彙報,提出了修改意見,還徵求了自然資源局、建設局、財政局、部分鎮鄉(街道)意見。

6、探索金融支農新途徑。積極與農商銀行、農業銀行、聯合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洽談協商支農合作事宜,特別是與農商銀行已初步達成合作協議,打算提高薄弱村的授信額度、提高產權+信用的農户授信額度、提高閒置資金的存款利率、設立普惠金融示範創建基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三、下步打算

1、加強項目督查。加強對立項項目實施情況的指導、檢查,協調解決困難問題,督促推進項目建設,確保項目早建成、早見效,特別是要加強4村聯建標準廠房、4村聯建農貿市場等聯建項目的指導工作,為全市面上聯建項目提供樣板。

2、濃厚幫扶氛圍。按照“政府補一點、鎮村籌一點、企業贊助一點、鄉賢捐一點”要求,深入開展村企結對、金融支農、鄉賢助力消薄活動。村企結對方面,每個結對村落實1名“消薄”專員,“消薄”專員由包村領導擔任,農業農村局及時督促協調結對項目進展情況,確保產生效益。金融支農方面,農業農村局將與農商銀行舉行簽約儀式,全面落實金融助農措施。鄉賢助力消薄方面,引導鼓勵鄉賢志士回報家鄉,通過牽線搭橋、投資、捐助、認購、認建、人才培育等方式,助力壯大集體經濟。

3、完善政策意見。已初步形成《關於村級集體經濟消薄攻堅的補充意見》,計劃由兩辦發文。《補充意見》共10條,涉及建設類物業項目按項目進度撥款、聯建(購)類項目、土地流轉、服務增收、村級留置用地擴面、土地指標、土地復墾、村集體區域內閒置國有資產利用等方面。

4、監測發展動態。加強集體經濟發展動態監測,重點關注薄弱村,跟蹤監測一般村,提升發展富裕村,對影響集體經濟發展的苗頭性問題,及時發現,及時化解,防止“回潮”反彈,堅決防止出現省、紹興二級薄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