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產品委託加工合同新版多篇

專利產品委託加工合同新版多篇

專利合同可以分為專利權利轉讓類的合同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那麼你知道委託加工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專利產品委託加工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專利產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文1

委託方:

地址:

被委託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加工飲料產品有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總則: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續簽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另行協商合作相關事項。

以上合同期限內在乙方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合法、組織機構代碼證、廠房租賃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則自動終止,並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承擔責任。

2、乙方同意使用現工廠資源為甲方加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轉包委託他人。

(乙方不能私賣甲方產品)

3、甲方負責提供瓶型、瓶標、瓶蓋樣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樣本進行生產及採購(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蓋章封存的樣品為準)。

4、乙方負責代工產品生產及定期倉儲,並按甲方要求進行成品出貨。

每批訂單生產完畢,甲方接到乙方提貨通知後應及時提貨,乙方為甲方提供30日的週轉庫位,逾期乙方將按天加收倉儲費用,具體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加工產品名稱、規格、價格

二、加工產品的數量、費用、付款與結算方式:

1、加工數量:乙方單次(班)計劃生產量不低於箱,依據當月雙方生產計劃進行。

2、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訂單之日起,兩日內提出具體生產計劃,並按合同約定標準計算該產品的代工費,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單。

3、結算方式:訂單生產完畢,乙方通知甲方提貨,雙方依訂單生產入庫檢驗合格品量進行核算,核算後結清剩餘貨款,款到發貨。

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雙方各執二份,公證處一份,雙方質檢局各存檔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權利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

甲方:乙方:日期:

專利產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文2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____ 公司

加工方(以下稱乙方):____ 公司

鑑於:

甲乙雙方均為經過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合法登記註冊並有效存續的、從事鋁合金經營和加工的企業。

甲方已經獲得了 產品的專利權人的特別授權,並與專利權人簽訂了《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該合同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了備案,備案號為,專利權人持有的專利證書號為: 。

專利權人已經在國家商標局申請了“___”商標並獲得註冊。商標持有人與甲方簽訂了《商標授權使用合同》,授權甲方在該專利產品上使用該商標。

乙方已為甲方實施該專利產品提供了良好的技術支持和生產條件。甲乙雙方為實現產業優勢互補,共同做大做強,在誠實信用、平等自願、互利共贏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就甲方在被授權的許可範圍內委託乙方生產該專利產品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專利產品的知識產權

1、甲方被專利權人授權對專利產品進行專利實施。

2、甲方被商標持有人授權在該專利產品上使用該商標。

3、專利技術由專利持有人負責改進,改進成果歸專利持有人。

4、不經權利人授權,甲乙雙方對專利技術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二、產品的委託加工流程

1、甲方以訂單形式委託乙方對該產品進行加工,訂單約定產品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商標包裝、質量標準和交貨期。

2、乙方負責嚴格按照甲方訂單按期進行產品加工過程,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另附)

3、產成品暫存放在乙方倉庫,由乙方負責保管和定期盤庫。

等甲方條件成熟後成品需存放在甲方指定倉庫,由甲方保管。

4、甲方擁有對該專利產品的絕對銷售權,乙方不得銷售。

三、產品價格和結算方式

1、產品價格:雙方約定訂單產品的結算單價由該產品所用鋁材在上海長江有色金屬網在甲方下達訂單當日(如遇節假日按照節日前一天)公佈價格的“均價”另加該產品的工廠加工價(詳見本合同附件:《鋁材加工價格表》)為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價格,該價格為含税價格。

2、結算處理:甲方在下單之日付給乙方該單產品總價的

%作為預付貨款,乙方提貨前1日內需付清剩餘貨款。

3、甲方需向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進行匯款,或以現金、承兑匯票方式向乙方指定的人員進行結算。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票。

四、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該產品的生產授權委託手續、技術支持服務、商標標識包裝印刷品模板。

2、甲方提供加工產品所需模具,乙方無償配合模具試驗至產品合格。

3、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以傳真、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給乙方下達生產訂單。

明確訂單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數量、單價、商標、防偽標示、包裝樣式和供貨期限等。

4、甲方可視具體情況對訂單進行相應調整,調整計劃需在原訂單完成日前

天向乙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調整量不得超過原訂單總量的 %。若超過%,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需按期提貨,並在約定期限內付款。

6、貨物的出廠運輸由甲方自行負擔。

7、甲方根據市場需要可對產品進行改善並向乙方下達新品試製要求。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積極組織生產,按期完成甲方下達的訂單計劃。

2、如遇無法完成訂單的,需在訂單約定的完成期限前

天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註明原因。

3、甲方提供新產品技術圖紙,乙方可承攬該新品的模具製造,製造費用由甲方承擔。

4、凡屬乙方承攬製造的模具,在加工合格產品

噸後,乙方返還甲方對該套模具支出的所有費用。

5、凡屬乙方承攬製造的模具,在使用過程均由乙方無償保質保量補償模具。

6、乙方應確保入庫產品均符合訂單所約定的質量標準的合格品。

7、乙方承諾訂單產品可暫時存放在乙方倉庫,並由乙方負責保管。

8、甲方提供商標標識包裝品,乙方對產品進行商標標識包裝。

9、乙方以甲方名義申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承諾在廠區辦公樓內,為甲方提供一層面積約

平方米的展廳和二層辦公室面積約 平方米。

六、特別約定

1、未經專利、商標權利人和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述之條款、對方商業祕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一經發現由泄密方賠償對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交付的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時,經雙方鑑定或經權威部門鑑定屬乙方責任的,乙方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3、若屬甲方運輸不當或出廠後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瑕疵,乙方不承擔責任。

4、甲方產品的商標、標識和外包裝設計圖案及其組合,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5、乙方根據甲方訂單所生產的產品,不得使用其他商標標識包裝。

6、乙方不得銷售甲方產品。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背上述約定,應賠償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八、合同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後可自行終止。

2、本合同因合法解除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違反了禁止條款而終止。

4、本合同因任何一方破產、註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而終止。

5、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而終止。

6、本合同因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因而終止。

九、合同期限:雙方約定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手機: 手機: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專利產品委託加工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

1、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2、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心惠安系列產品委託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託,

並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範圍

1、本協議適用於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託加工的心惠安系列產品。

2、所有委託加工的心惠安系列產品,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第三條:項目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生活用紙心惠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託加工要求進行生產.

2、甲方負責提供委託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後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3、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4、包裝印刷樣式由甲方負責提供,由乙方製作。

第四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週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訂購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訂貨甲方先付乙方總訂貨款的30%作為預付款,乙方將產品完成並送貨給甲方驗收合格後 一次性付清餘款。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八條:仲裁原則

協議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九條: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三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條: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