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協議書精品多篇

解除合同協議書精品多篇

解除合同協議書 篇一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日簽署的勞動合同,合同仍在有效期限內,現乙方因個人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就《勞動合同》的解除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個人原因主動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於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甲、乙雙方在此確認: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同時,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不再因原勞動合同解除前的履行,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三、乙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週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交接手續及離職手續,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應當對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所知曉甲方的作為商業祕密的經營信息及技術信息、人員信息、財務信息等相關信息予以保密,如因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且甲方有權就乙方造成的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

六、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年內,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或自己開業以長期或臨時、有償或無償、專職或兼職、直接或間接的方式經營競爭業務。在此期間,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 元/月的經濟補償金。(視情況適用)

七、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黨團關係等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因甲乙雙方履行《勞動合同》所產生的全部法律問題,乙方應當配合甲方予以解決。

九、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關於《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繼續履行的義務。

十、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及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章

年 月

乙方:

簽名或蓋章

年月 日日

解除合同協議書 篇二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4月28日簽訂《合夥企業合作協議》,現因該協議與政策和法律有衝突,無法繼續履行,經雙方協商,達成撤夥協議,其內容如下;

一、雙方一致同意現有財產誰投資歸誰所有(依照交接清單辦理財產移交手續)。

二、甲方除可拆除遷移物資設備外,在現場建蓋有部分房產,打有深水井,預製很多基礎價值200餘萬元,由於無法遷移,經協商移交給乙方作為補償。

三、其他約定:

四、協議簽定後,乙方同意甲方拆移所有屬於甲方的設備。在甲方運走物資

設備時,乙方應保證不能出現人為阻攔的現象發生,否則,由乙方出面解決,如果影響遷移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此協議簽訂後,原簽訂的《合夥企業合作協議》同時廢除,散夥後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20xx年12月8日

解除合同協議書 篇三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於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200xx年01月01日起至 20xx年12月31日止。現因乙方於20xx年12月31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於年月01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於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説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20xx年01月01日前將該設施設備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01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並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於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繳納200xx年01月01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