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藥師資格證掛靠協議書
藥師資格證掛靠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因經營藥店需要,使用乙方藥師證書,經雙方協商
同意,簽訂協議,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使用年限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即自動終止,雙方要續簽協議,可提前二個月協商。
二、甲乙雙方合作期間,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按每年元(大寫:元)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
1、甲方收到乙方寄出的證書當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幣,剩餘部份待甲方藥店通過gsp認證並取得認證證書2天內付清給乙方,同時乙方出示收款收據給甲方;若甲方未按規定付款,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協議。
2、甲方在藥店通過gsp驗收後,乙方就將相關證書原書收回。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相關注冊證件及資料交予甲方經辦人,甲方在確認無誤後出示收據給乙方。甲方應儘快辦理相關注冊手續,如需乙方配合,應提前與乙方協商,方
便乙方安排時間,如因此產生費用(因註冊需要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考試費等),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內,乙方必須按規定接受藥師註冊期間所必需的培訓和繼續教育,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包括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費及體檢費等)。甲方在認證和各項檢查期間如需乙方到店配合,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協調時間。
五、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註冊證書,若有損壞或遺失,甲方應及時負責補辦並承擔所有的費用。
六、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合法經營,甲方經營藥店中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乙方只提供藥師證書。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執業證書被吊銷,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60000元。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藥師資格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就位、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用做甲方的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在協議期間雖然擔任甲方藥店的企業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但藥店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不承擔協議期間藥店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
八、協議期滿後如乙方要求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出具與乙方的解聘證明等有關轉註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所有的證件資料。
九、甲方需維護乙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甲方需對乙方進行相關經濟及損失賠償。
十、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十一、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乙方必須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所有證書及相關資料真實可靠,若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虛假和現場驗收時乙方作為質量負責人未按時到達現場參與gsp現場驗收,導致甲方gsp驗收不通過及其相關利益受損,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20140.00(貳萬元整)。
十三、乙方不得將其租與甲方的藥師證書及相關材料在租與甲方的同時,還租與第三方,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相關利益受到損害,甲方必須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要求乙方進行相關經濟和損失的賠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按手印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第二篇:執業醫師資格證掛靠註冊協議書 (2)
執業醫師資格證掛靠註冊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甲方因經營診所需要,使用乙方執業醫師證書,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協
議,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使用年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即自動終止,雙方要續簽協議,可提前二個月協商。
二、甲乙雙方合作期間,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按每月元(大
寫:)
三、甲方應儘快辦理相關注冊手續,如需乙方配合,應提前與乙方協商,
方便乙方安排時間,如因此產生費用(因註冊需要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考試費等),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內,乙方必須按規定接受執業醫師註冊期間所必需的培訓和
繼續教育,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包括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費及體檢費等)。甲方在認證和各項檢查期間如需乙方到
店配合,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協調時間,並每次負擔乙方誤工費元及車費
五、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合法經營,甲方經營診所中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乙方
無關,乙方只提供執業醫師證書。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執業證書被吊銷,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用做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六、協議期滿後如乙方要求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出具與乙方的解
聘證明等有關轉註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所有的證件資料。
七、甲方需維護乙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
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甲方需對乙方進行相關經濟及損失賠償。
八、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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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執業藥師資格證掛靠註冊協議書
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經營藥店需要,使用乙方執業藥師證書,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協議,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使用年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即
終止,雙方要續簽協議,可提前二個月協商。
二、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按每月()元(大寫:圓)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甲方每半年向乙方支付工資一次,第一次支付時間按以下約定確定:
1、如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月內完成證書註冊,第一次支付工資時間為證書正式註冊之日。
2、如因甲方原因,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月內沒有完成證書註冊,第一次支付工資時間為()年()月()日。
3、如因乙方原因,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月內沒有完成證書註冊,由甲方提出,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三、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相關注冊證件及資料交予甲方經辦人,甲方在確認無誤後出示收據給乙方,甲方應儘快辦理相關注冊手續,如需乙方配合,應提前與乙方協商,方便乙方安排時間,如因此產生費用(應註冊需要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考試費等),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內,乙方必須按規定接受執業藥師註冊期間所必需的培訓和繼續教育,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包括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費及體檢費頂),甲方在認證期間如需乙方到店配合,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協調時間。
五、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註冊證書,若有損壞或遺失,甲方應及時補辦。
六、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合法經營,甲方經營藥店中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乙方只提供執業藥師證書,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執業證書被吊銷,甲方應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合作期滿後如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出具與乙方的解聘證明等有關轉註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的所有證明文件,不得無故刁難。
八、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真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資格證掛靠協議(最新)
教練證掛靠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教練員從業資格證掛靠事宜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將其教練員從業資格證掛靠在甲方單位,供甲方開展正常業務和向主管部門備案等用途。
二、乙方所提供的教練員從業資格證必須是有效真實的證件,且該資格證未在其他單位註冊或在其他單位註冊過但現已退出,否則視為乙方欺詐,因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必須合法地使用乙方的教練員從業資格證,不得用於其他非法活動,否則由因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將其教練員從業資格證掛靠在甲方單位供甲方使用,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元人民幣/年的掛靠費。
五、甲方在協議的有效期內必須妥善保管好乙方的教練員從業資格證,如發生丟失,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如掛失費和重新辦證的費用等)。
六、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有效。有效期滿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協議,以延長本協議的有效期限。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本合同,但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政策或相關主管部門政策性調整等原因,無法繼續掛靠的除外,因此而提前解除本協議的,未使用的掛靠期限,甲方無需支付掛靠費。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由於國家政策方面的原因而要作相應的變更,雙方本着友好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
時間:年月日
第五篇:護士資格證掛靠協議
護士資格證掛靠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電話:
甲方因經營診所需要,使用乙方護士資格證書,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協議,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使用年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即自動終止,雙方要續簽協議,可提前二個月協商。
二、甲乙雙方合作期間,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按每月元(大寫:)
三、甲方應儘快辦理相關注冊手續,如需乙方配合,應提前與乙方協商,方便乙方安排時間,如因此產生費用(因註冊需要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考試費等),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內,乙方必須按規定接受執業醫師註冊期間所必需的培訓和繼續教育,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包括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費及體檢費等)。甲方在認證和各項檢查期間如需乙方到店配合,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協調時間,並每次負擔乙方誤工費元及車費元。
五、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合法經營,甲方經營診所中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乙方只提供執業醫師證書。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執業證書被吊銷,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用做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六、協議期滿後如乙方要求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出具與乙方的解聘證明等有關轉註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所有的證件資料。
七、甲方需維護乙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甲方需對乙方進行相關經濟及損失賠償。
八、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