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工合同篇1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 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兼職工合同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兼職工合同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兼職工合同篇4
編號: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上海市金山區第一實驗國小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何園英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朱涇鎮浦源路118號郵政編碼:20xx99
聯繫電話:021—57320624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滬府發[20xx]4號文件《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金教人[20xx]174號文件《關於印發〈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金山區第一實驗國小聘用合同制實施方案》,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崗位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二、聘用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
(二)在聘用期限之內,甲方可以根據具體工作變化的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甲方的崗位調整.
(三)在聘用期限之內,乙方因自身的原因向甲方提出調整工作崗位要求的,甲方在不影響他人崗位工作安排的情況下,可予以適當調整.
三、崗位職責
(一)甲方應該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崗位工作量與崗位職責要求,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服從甲方的崗位工作安排,並按照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崗位工作量與崗位職責要求等,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崗位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二)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甲方根據市、區考核規定,每學期認真組織對乙方的工作考核,考核結果既是對乙方進行獎懲的依據,同時又是續聘的依據.乙方應及時按規定要求提供工作考核所需材料等;乙方如不能提供工作考核所需材料的,甲方可視作乙方該項工作未開展.
五、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規定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衞生防護措施.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六、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五)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假期等.
(六)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由甲方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並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八、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上述(二)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上述(二)規定者除外);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六)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限未滿,除符合上述(五)的情況外,如無其他特殊原因,不得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根據甲方工作的特點,如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必須以每年教育局規定的人事招聘預測上報日為準,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應當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天內予以答覆;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八)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並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九、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註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5.甲乙雙方實際不履行聘用合同滿三個月,又不屬於本規定中止情形的,聘用合同可以終止.
(二)聘用合同終止後,甲方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十、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
十一、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甲方或乙方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應當按照單位聘用合同實施方案內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乙雙方都違反聘用合同約定,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聘用期內因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而使甲方需另聘教師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為:每少服務一年支付賠償金為年所有工資的十二分之一.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4.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1.享受市、區、校骨幹教師待遇的,須在甲方服務三年,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須支付賠償金伍仟元整.
2.由甲方引進的新教師,合同簽訂的期限為陸年.提前解約的,須付賠償金伍仟元整.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兼職工合同篇5
聘用單位:南山幼兒園
受聘人員:
身份證號碼:
南山
幼兒園因工作需要,聘用 為本園幼兒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止。
二、聘用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聘用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受聘人員的義務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習業務,鑽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
聘用單位的義務職責:
1、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2、保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三、受聘人員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
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5、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六、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七、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受到法律保護。
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從簽訂立之日起生效。
聘用單位(蓋章):南山幼兒園
受聘人員(簽章):
法人代表(簽名、章)
年月日
兼職工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職位:
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____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户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經常與家長聯繫,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8、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9、園內舉辦的各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等各項工作;
10、其他上級支付之任務。
工作報酬
1.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並於每月____日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勞動紀律、獎勵與處罰
1、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必須按國家教委有關規定,實施教育教學工作;
3、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園的規章制度,並對違反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本園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甲方對工作中確有成績或違反紀律者,將按程序予以獎勵與處罰6.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教委的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本園的《園務制度》,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或教育質量嚴重下滑,教學成績不佳的情況,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聘乙方,並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按相應規定給予補償;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____月提出。
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或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