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經營計劃及薪酬方案

2023年經營計劃及薪酬方案

2023年經營計劃及薪酬方案

一、主營業務

1、叉車銷售、租賃、二手機再製造、銷售:新機計劃銷售達到30台(含油叉和電叉),實現毛利潤15萬元(平均毛利潤按5000元/台測算);計劃租賃達到30台,實現毛利潤30萬元(平均毛利潤按10000元/台/年測算);二手機再製造和銷售100台,實現毛利潤40萬元(平均毛利潤按4000元/台測算)。

2、二手機融資:全年計劃實現融資額度300萬元,實現毛收入3萬元。

3、保險業務:全年計劃實現保費收入30萬,實現毛收入6萬元。

4、後平台所有工作。

5、毛利潤收入共計94萬元。

二、銷售、租賃目標月度分解

2023年月度目標分解

項目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計

叉車新機銷售(單位:台)

1

3

3

3

3

3

3

3

3

3

2

30

二手機再製造(台)

2

4

6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8

100

二手機銷售(台)

1

4

5

5

5

5

5

5

5

5

5

4

50

融資(單位:萬元)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0

保險(單位:萬元)

1

3

3

3

2

2

2

2

3

3

3

3

30

三、人員配置

負責人1人(所有業務),維修人員1-2人,內勤1人。

四、公司薪酬績效管理方案

薪酬模式:基本工資+公司業績完成獎+生活補貼+提成

各崗位薪酬與差旅補貼對應表:

類別

基本工資

公司業績完成獎

生活補貼

差旅補貼(食、宿)

負責人

5000元/月

3000元/月

15元/工作日

實報實銷

維修人員

4000元/月

2000元/月

15元/工作日

140元/天

內勤

3000元/月

1000元/月

15元/工作日

-

説明:

1、考核權重佔比:叉車銷售和租賃業務佔60%;二手機再製造佔30%;融資、保險業務佔10%;

2、月度目標任務完成率達60%(含)以上,業績完成獎勵按完成率比例發放,月度目標任務完成率低於60%不發。

3、如年度總目標完成,採取以豐補欠的原則,重新測算計發當年的業績完成獎。

4、基本工資不與業績完成率掛鈎,但參與日常考勤、工作彙報等內容考核。

五、公司業務提成方案

1、叉車新、舊機銷售提成標準

油叉、電叉:按超出規定銷售底價的50%提成(税前);維修人員和內勤人員按50元/台獎勵,從業務人員提成中支付;

2、叉車新、舊機租賃提成標準

按收到租賃金額的5%提成(税後),維修人員和內勤人員按50元/台獎勵,從業務人員提成中支付;

3、工程機械設備融資提成標準

按收到服務費50%提成(税後),內勤人員按50元/台獎勵,從業務人員提成中支付;

4、工程機械設備保險提成標準

按收到保費的20%提成(税後)

六、車輛費用管理方案

1、負責人車輛燃油費、過路費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60元/天(或者按1000元/月)補貼,出差按1.2元/公里補貼,車輛維護、保養、停車、洗車等費用自行承擔。

2、維修人員車輛費用補貼按工作用車公里數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1.2元/公里,車輛燃油費、過路費、維修、保養、保險、停車、洗車等費用包含在公里數補貼內,不再報銷其它車輛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