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安全督察工作總結

質量安全督察工作總結

質量安全督察工作總結

2020年,是安全督察大隊正式開展督察工作的第一年,在公司黨委和公司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督查大隊採取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裝置及線路工程各標段標段,進行了全天候、全方位的現場督查,檢查結果充分反映了項目安全運行整體平穩,項目部HSSE管理體系相對完善,組織構架、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對較大安全風險管控基本到位。

但從部分現場檢查情況以及實際效果來看,各分部及各承包商現場安全管控在安全主體責任落實、開工報審、主要管理人員配備、方案編制審批及措施落實、現場過程管控、變更管理、分包管理、監理履職、問題整改落實、違章懲處等方面,不同程度上存在問題與不足。主要問題總結如下:

1、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有待落實

部分標段管理處力量不足,難以實現日檢查周覆蓋,履職盡責有客觀的難度;部分單位安全生產費未按照合同足額及時支付;EPC管理模式不成熟,EPC客觀上不能夠以及主觀上不願意履行安全管理承包商責任;

2、開工報審流於形式

現場檢查各承包商施工報審資料,開工報審普遍把關不嚴。主要問題有:部分承包商組織機構存在明顯不合理;入場人員數量質量不能滿足合同要求;入場施工設備未實現本質安全;工器具配備不齊全,未檢定或者檢定證書過期;特種作業人員資質證書過期、甚至造假;報審施工方案不具備指導意義等。

3、主要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或者長期履職不到位

部分單位項目經理長期缺位;安全負責人沒有持合格有效的證件;技術負責人能力、職稱均不滿足要求;部分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者證件失效。

4、專項方案編制不具指導意義,審批不及時,現場措施落實不到位。

深基坑、臨時用電、山區施工、頂管施工、隧道施工等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沒有堅持方案先行,一些單位編制的專項方案不可行,定向鑽、頂管等固定施工作業現場缺乏統一規劃,投入不足,現場管理混亂,標準化現場建設不到位。

5、現場過程管控不到位,低老壞問題頻發。

安全投入不足,對安全生產費的專項投入沒有按照合同要求進行追蹤落實;現場管理不能持之以恆,作業機組不能養成良好習慣;作業工人經常違反操作規程;現場作業條件差,勞保鞋等個體防護不到位,焊工不能實現絕緣操作;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場所現場安全監護不到位。

6、變更管理不到位

部分承包商隊伍不穩定,各方面對主力工種的進退場疏於管理;部分配合工種隨意進場,失於管理;施工工藝發生重大變化,施工方案不能及時變更;部分單位有不按圖施工、先幹後變、甚至偷工減料的情況發生。

7、分包管理失控

沒有從法律角度界定清楚專業分包與勞務分包;未正確履行分包管理程序,部分單位肢解分包,部分單位違法轉包;分包單位安全、技術管理力量嚴重不足。

8、監理履職不到位

部分監理單位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隊伍不穩定,人員素質不高,專業能力差;設備及車輛配備不足,不能滿足監理巡視工作的要求;旁站點設立不合理,巡視頻次達不到,自身文件編制水平低,更沒有能力對施工單位的文件盡到審查責任。

9、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

檢查出的問題未做到實質閉環,類似的問題屢查屢有、屢禁不止;分部與承包商不能就檢查出的問題主動進行認真分析整改,做到舉一反三,被動整改多,主動作為少;

10、對一些較為嚴重的違章行為懲處教育不到位

對於違章行為的曝光還僅僅停留在通報這一層,對於一些屢教不改的違章行為沒有觸到痛處,對於一些不合格的管理人員沒有下決心驅逐出場,對於與我們合同要求相去甚遠的單位我們還沒有下決心清理出場,對於督查大隊的責任與權力還沒有真正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