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基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方案

為加強集團基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切實做好集團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2020年度績效考核工作,根據幹部考核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方案。

集團基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方案

一、考核對象

集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參加年度考核,由黨羣工作部組織實施。

擔任多項職務的領導幹部,在承擔主要工作職責的單位進行年度考核。

新提拔任職的領導幹部,按照現任職務進行年度考核,原任職崗位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由原單位提供相關情況。

駐村幹部,由市委組織部和各區縣組織部門進行考核。

本年度內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領導幹部,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

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尚未結案和受黨紀處分、政務處分或者組織處理的領導幹部,其年度考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二、考核內容

年度考核必須突出政治標準,突出領導幹部特點,從“政治忠誠、黨的建設、改革創新、工作實績、依法辦事、維護穩定、選材育人、團結協作、作風建設、反腐倡廉”10個方面入手,以“德、能、勤、績、廉”五個維度綜合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等級評價。注意體現不同單位職能定位和工作特點,着重考核本年度貫徹落實集團黨委要求、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履行職能職責、選人用人、廉潔自律、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擔當作為等方面的表現和實際成效。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年度考核,應當把抓班子帶隊伍、激勵幹部擔當作為、執行民主集中制、發揮表率作用等作為重要內容。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採取綜合分析、領導評價、職工評議、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前期準備(2020年12月22日前)

年度考核在年度總結的基礎上進行。被考核單位根據年度考核內容及有關要求,領導班子撰寫工作總結(4000-5000字),領導幹部形成個人述職述廉報告(1500-2000字)。以上材料放入一個文件夾,命名為“XX單位2020年度考核材料”,發至郵箱420 @。

領導班子工作總結、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報告要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幹部擔當作為、等方面情況。

(二)實地考核(2020年12月24日開始)

召開民主測評會議。單位主要領導同志代表領導班子在會議上進行工作總結,領導班子成員個人以書面形式述職述廉;參加測評會議人員採取手機微信掃碼的方式,按步驟完成對指定對象的考評工作。

(三)等次評定

考核組綜合研究考核情況,對被考核單位排名、分等,提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議、報集團黨委會議討論後,正式確定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單位要切實將年度考核工作擺上重要日程,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科學調度,紮實做好考核工作,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好各項考核任務。

(二)嚴肅考核紀律。要強化紀律意識,嚴格按規定開展好年度考核工作。被考核單位要積極配合黨羣工作部做好年度考核有關事宜。要及時上報考核要求的各項材料,對未能按時報送材料、延誤工作進程的被考核單位,予以扣分。

(三)加強對考核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組自覺接受幹部職工監督,黨羣工作部嚴肅查處違反考核工作紀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