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2020工作總結暨2021年工作思路

司法所2020工作總結暨2021年工作思路

司法所2020工作總結暨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以來,**司法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區司法局黨總支和**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緊緊圍繞區司法局司法行政公祖和**鄉黨委、政府的各項中心工作,以圍繞大局、融入大局、服務大局、提升**鄉社會治理能力為目標,統籌定位、思考、謀劃和推進司法所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法治保障、普法宣傳、法律服務的職能優勢,紮實開展兩類特殊人員管控、法律宣傳、法治政府建設、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工作,為維護**鄉社會穩定,提升**鄉社會治理能力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2020年基礎工作

2020年以來**司法所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68起,結案65起,引導至法律訴訟程序6起,其中羣體性矛盾糾紛1起,信訪糾紛5起,疑難複雜糾紛6起;組織法律宣傳6次,憲法講座3次,人民調解員培訓2次;有社區矯正人員6名,新入矯5名,解矯1名,開展集中教育學習12次,公益勞動8次;刑滿釋放人員30人,其中2020年銜接的有4人,監獄刑滿釋放銜接3人,社區矯正期滿銜接1人;法律援助6人;在公共法律微信羣推送法律相關知識45條,解答羣眾諮詢63人次,滿意度測評136次;

二、2020年亮點工作

1.創新普法宣傳模式 強化普法宣傳氛圍

為了提升**鄉普法宣法的效果,強化普法宣法氛圍,今年我所採用了“請進來 走出去”的普法宣法模式,“請進來”協調區司法局聘請劍平律師事務所律師為**鄉幹部講解憲法和民法典的相關法律知識,“走出去”,安排司法所所長為各村民委員會以憲法、民法典為主題,以案釋法的講解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2.提出合理化建議,提升鄉村社會治理能力

在今年的鄉村“三化”整改中,特別是對“阿化”清真

寺的格式整改中,我所積極作為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主動請纓,下村入户為重點人員做思想工作,入清真寺協調寺管會宣傳國家相關整改要求,使這項工作平穩有序的全面開展,全鄉現有14座清真寺,需要整改的清真寺有10座,已經整改了10座,已全部完成任務。

3. 轉變管理方式,從管理轉變為教育幫扶

轉變社區矯正工作模式,從過去的管控教育轉變為教育幫扶,特別是今年以來,配合社區矯正大隊對生活困難的刑滿釋放人員進行了送温暖的活動,積極聯繫銜接紅柴樑村為生活困難的社區矯正人員王某某申請了臨時救助,讓兩類特殊人員真正感受到政府和社會的關懷,堅定了他們重新做人的信心。

三、2020年中心工作

(一)強化使命擔當,積極參與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工作開始以來,按照區司法局黨總支要求,我所工作人員認真開展入户核查,宣傳引導,居家隔離人員“四包一”等工作,同時在兩個社區進行站崗執勤工作,累計對過往人員進行體温檢測3600多人次,為過往車輛消毒400多輛次,登記過往人員名冊4000多人。全體工作人員即是“防控員”又是宣傳員,利用摸排的時間,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讓更多的羣眾意識到了這次防控疫情的嚴重性,讓大家做好了防控措施。

(二)加強法治建設,推進**鄉法治政府建設

多次與鄉黨委、政府協商,推薦銀河村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指導銀河村村民委員會完成各項內頁資料的整理,,為了推動**鄉法治政府建設,對各村法律明白人進行培訓,並於區司法局溝通,打造了銀河灣法治文化公園,提升了**鄉整體法治宣傳氛圍,幫助鄉綜治對法治政府建設資料進行引導、梳理和查漏補缺。

(三)深化普法宣傳,落實“七五”普法成果

充分利用“3.15”“安全生產月”“6.26國際禁毒月”“九九重陽節”“12.4憲法宣傳月”等法治宣傳節點,開展掃黑除惡、《社區矯正法》、《民法典》、《憲法》、法律援助等相關法律知識進學校、進機關、進農村等“法律八進”活動七次,將國家相關的政策帶入到**鄉的千家萬户中;落實“七五”普法驗收成果,讓廣大幹部羣眾學法、用法、懂法、尊法,大力普及各類法律知識,讓依法治理充斥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讓更多鄉村幹部依法處理各項工作和辦理各項業務;同時我們所也積極的為鄉村建設工作提供各項有效的法律依據,讓工作有法可依,有據可查,提升**鄉法治社會治理能力。

(四)緊抓《社區矯正法》學習,轉變工作方式

一是多次組織社區矯正人員學習《社區矯正法》,讓社區矯正對象明白社區矯正管理監督方式方法的變化,尤其是該法律明確保護矯正對象的合法工作、學習、生活等權利,讓參加學習的社區矯正對象瞭解其在《社區矯正法》中應當如何履行法律義務並配合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二是加強組織領導,與鄉領導溝通成立了**鄉人民政府社區矯正委員會,提升鄉、村兩級幹部對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視;三是轉變工作方式,從過去的管理教育模式,轉變為現在的教育幫扶模式,不僅要在教育上下功夫,還要關注社區矯正人員的心理和生活狀態,從生活上給予幫助,今年以來,社區矯正人員無託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現象發生。

(五)發揮自身優勢,築牢穩定“第一道防線”

一是發揮自身優勢,繼續沿用“一個經驗,兩個制度、五種方法”的工作模式化解矛盾糾紛,特別在處理沿河村85户羣眾羣體性土地矛盾糾紛、沿河村村民王某某因農機型號不對,造成100畝土地播種損失賠償糾紛,以及銀河村海某與馬某生產經營糾紛中起到了重大作用,不僅有效的維護了農民的利益,還維護了**鄉社會的穩定;二是協助上級業務科室,對全鄉範圍內的鄉、村調解員進行了篩選評定,將符合條件的調解員進行了等級劃分;三是對全鄉調解員培訓了以案説法能力和業務調解能力,推動全鄉人民調解工作走上了規範化,提升調解工作質量。

(六)加強制度建設,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

一是繼續穩固提高“一村一顧問”制度,對現有7個村級公共法律工作室、一個鄉級公共法律工作站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將7個公共法律工作室進行人員配比,完善聯繫民警和聯繫法官,日常維護公共法律微信羣,推動公共法律工作室的線上和線下的聯動融合,互為補充,使公共法律工作室在鄉村振興中發揮出重要作用;二是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的覆蓋面,將受援對象中的殘疾人、農民工、老年人、婦女、兒童及經濟困難等特殊羣體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點,積極開展民事法律援助。

(七)抓實隊伍建設,提升工作業務能力

一是狠抓黨務建設,積極參加區司法局黨支部組織的各種黨組活動,緊抓黨建教育,抄錄學習筆記兩本,撰寫心得4篇,共4萬字,切實增強全體司法所工作人員廉潔從政意識,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二是狠抓隊伍建設,杜絕遲到早退現象,實行空崗就貼單的做法,就是如果司法所沒有人就一定要貼去向告知單,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員紀律意識。

四、2020年其他工作

1.參加**鄉政府每週的周例會和黨委例會;

2.配合**區黨委、政府對**區搬遷不常住移民信息進行實地核查活動;

3.參加區司法局安排的創城志願活動;

4.根據區司法局黨委統一安排對勞務移民結對幫扶對象進行了走訪入户,進行統計彙總成填寫基本信息表

5.準確、及時地向區司法所各科室上報司法所各項業務報表;

五、工作中的不足

一是參與**鄉黨委中心工作參與度不夠。

二是對社區矯正法宣傳的寬度與廣度不夠,鄉政府與村民委員會參與社區矯正工作的參與度不夠。

三是公共法律服務建設體系還需完善。

四是村級人民調解業務水平不高。

六、2021年工作思路

1.繼續加強隊伍建設,緊緊圍繞鄉黨委、政府和局黨總支委安排展開中心工作,參與到鄉黨委、政府的各項綜治工作中,積極為鄉鎮府開展各項工作,提供意見和法律依據。

2.進一步發揚“楓橋經驗”,組織村級人民調解員進行加深學習,提升村級人民調委會的業務水平能力,同時繼續梳理排查農民羣眾歷年來遺留的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排查調處,如果無法進行化解,將有序引導至法律訴訟程序,同時發揮自身優勢,成立“李生祥調解工作室”,於明年掛牌上崗。

3.推進**鄉法治政府建設,配合**鄉銀河村村民委員會和區司法局打造寧夏黃河法治經濟文化帶。

4.利用重要節日,將“法律八進”堅持到底,做好精準普法宣傳工作。

5.將**鄉人民政府社區矯正委員會辦公室設立在司法所,在司法所門前掛牌,讓更多的人瞭解支持社區矯正工作。

6.繼續深入探索公共法律服務與鄉村振興的融合,以公共法律服務為引導,帶動鄉村法治社會治理,進一步發揮公共法律服務的優勢,統籌引領司法行政各項職能為法治社會治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