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調研報告【精品多篇】

婚姻家庭調研報告【精品多篇】

男主外、女主內傳統觀念仍凸顯 篇一

《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中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仍然凸顯,受訪者從男女兩性在婚姻中的角色期待來看,女方承擔大部分家務、而男方承擔大部分消費的觀念相對突出。

跟初戀結合的“60後”佔七成 篇二

在持續一年的調查中,86.5%以上的受訪者與配偶在婚前戀愛時間為半年至一年,60後的初戀情結比較明顯,而其他被訪者中,受觀念的影響,婚前同居比例也在逐年提升,“70後”有44.4%的婚前同居者,“80後”和“90後”的比例分別為59.6%和57.8%。

情感專家李鬆博士表示,中國社會隨着年代變遷,男女關係態度比較大的`轉變。60年代出生的人跟初戀結合的佔了七成是因為“60後”重視過平淡的生活,70年代的人比較注重經營夫妻關係,“80後”比較浪漫,“90後”比較自我為中心。

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篇三

婚姻家庭是社會和個人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瞭解中國目前的婚姻家庭狀況,中國婦聯發起的《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通過全國10餘個省區市地區的數萬份問卷調查,進行數據分析,為婚姻家庭幸福尋找更多方法。

平均結婚年齡有下降趨勢 婚前同居成常態

報告指出,目前我國平均結婚年齡為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四分之三的男性在25至34歲之間結婚,超過九成的女性在30歲之前結婚。其中,70後比其他代際結婚時間更晚,平均結婚年齡在29.6歲,60後、80後及90後的平均結婚年齡依次是26.3歲、26.2歲、24.3歲。

報告顯示,婚姻締結模式中,身邊熟人介紹的方式達到54.3%,相對於60後和70後而言,80及90後通過新型互聯網社交工具相識的比例日益提升,且成功率達到10.2%,是60後通過社交網絡等方式締結婚姻成功率的十倍以上。

情感專家社會學博士李鬆:60年代出生的人,重視的是過平淡的生活。70年代的比較注重經營夫妻關係,80後比較浪漫,90後比較自我為中心。中國社會隨着年代變遷,男女關係態度比較大的轉變,跟初戀結合60後佔到70%。

在持續一年的調查中,86.5%以上的受訪者與配偶在婚前戀愛時間為半年至一年,60後的初戀情結比較明顯,而70、80、90後被訪者中,受觀念的影響,婚前同居比例也在逐年提升,70後有44.4%的婚前同居者,80後和90後的比例分別為59.6%和57.8%。與此同時,80、90後的婚姻半徑明顯超越了地域限制,受訪者和配偶在同一城市出生的比例僅佔到45.5%左右,更多的年輕人選擇跟同城市以外的人結婚。

情感專家婚姻律師:由於經濟條件相對發達了,坐飛機坐高鐵都方便了,所以異地戀已經沒有地域障礙了。

結婚要素中有車有房需求僅佔15.3% 責任感和情緒控制能力更為重要

在《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中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仍然凸顯,受訪者從男女兩性在婚姻中的角角色期待來看,女方承擔大部分家務,而男方承擔大部分消費的觀念相對凸出。在結婚前,男女雙方對於另一半的期待與過去相比較,也有了新的變化。

調查報告指出,縱觀受訪者的各年齡階層,在結婚前有房有車這一點要求,比例僅佔15.3%。而91.6%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步入婚姻時,更看中的是有責任感的人,同時,善於控制情緒和化解衝突的情商也很重要,79.4%的已婚人士表示自己會盡量控制好情緒並且化解衝突。

與此同時,幽默浪漫的細胞也對婚姻的締結形成良好的助力,年輕羣體在這一方面更為明顯,80後和90後認為自己開朗幽默、懂得浪漫的比例比60後高出10多個百分點。

專家表示,理智和負責任的態度將有助於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係,而幽默浪漫的感性特質則有可能成為雙方步入婚姻殿堂的加速劑。

忠誠是幸福的基【】石

調查發現,隨着時代的進步和人口流動的加劇,户口對婚姻的束縛日益減弱。而從原生家庭的經濟狀況和社會地位來看,男女雙方家庭具有相似的家庭狀況仍然是主流。而使婚姻幸福能夠維繫的因素中,“忠誠”佔首位。

報告顯示,幸福夫妻在婚後相處中,對配偶首要的期望是“忠誠”。86.3%的受訪者希望配偶忠於自己,更在意一份長久的有安全感的關係,而體貼、睿智和是否要小孩這三點緊隨其後。僅三分之一的受訪者每個月會跟配偶發生口角,但超過80%的受訪者從未對配偶談及離婚話題。專家表示,爭執也是溝通,信任才是重點。非常幸福的夫妻給與對方更高的信任度,並不會輕易後悔或談及離婚。

通過調查報告,最終得出的幸福婚姻家庭有幾點啟示,專家總結提煉為:修煉品性、寬容體貼;情感依戀、用心經營;共同成長、積極溝通;平等相待、互相尊重;陪伴子女、言傳身教;上慈下孝、相互關愛。

篇三:關於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昨日,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聯合珍愛網發佈《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報告對北京、廣州、重慶等十個城市家庭的婚姻締結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構建幸福婚姻家庭等問題,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為對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齡在22歲至55歲之間,涵蓋60後、70後、80後、85後至95後四類人羣。

在抽樣調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職場上認識成為夫妻的有17.4%,曾經是同學的有18.2%,各佔近兩成。專家表示,這或許與具有共同語言和相似經歷有關,雙方更容易找到共同點。

不過,最主要的婚姻締結模式還是通過“熟人介紹”,該比例為54.3%。其中,因“熟人介紹”結婚最多的是70後,1980年後出生的羣體則更容易出現同學夫妻,這一點比70後高出33個百分點。在其他的相識方式中,被80後廣泛接受的QQ、MSN、社交網站、相親網站等互聯網社交工具,輕鬆擊敗傳統婚介所,佔比7.5%。

總體而言,外表不是影響婚姻締結的關鍵因素,只有29.2%的受訪者表示比較重視對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從年齡層來看,60後基本不看重“顏值”,70後中超過三成的表示比較在意對方的外表。

報告中提到,夫妻雙方為異地生人的,60後、70後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後、85後至95後兩個羣體的比例分別達到47.3%、45.5%,也就是説,近半數夫妻不是“老鄉”。專家認為,這種現象與城市間開放發展,異地求學、就業,交通和通信條件便捷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門當户對”仍是締結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認為夫妻經濟狀況相似很重要,認為需要“社會地位對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麼“幸福密碼”?報告分析指出,接受調查的幸福家庭成員具有四種主要的性格特質,首要的是“有責任感”。91.6%的調查對象表示自己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其次是“善於控制情緒與處理衝突”,79.4%的人深諳此道,而男性認為自己“善於控制情緒”的比例高於女性6.3個百分點。

其餘兩個重要性格特質依次是“開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視父母意見”。女性在做決定時“重視父母意見”的比例為64.6%,高於男性的40.5%。調查結果表明,對待婚姻負責任的態度有助於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係,給對方足夠的信心和安全感。

婚姻半徑超越地域限制 篇四

與此同時,“80後”、“90後”的婚姻半徑明顯超越了地域限制,受訪者和配偶在同一城市出生的比例僅佔到45.5%左右,更多的年輕人選擇跟同城市以外的人結婚。

情感專家表示,由於經濟條件、資訊、交通都相對發達了,異地戀已經沒有地域障礙了。

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篇五

隨着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農村婦女追求平等、和諧的婚姻關係,然而絕大部分農村男性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男人是天”大男子主義觀念,導致家庭矛盾增多、離婚率上升。儀徵市新城鎮婦聯針對轄區內來信來訪婦女中關於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的問題,進行了具體調研和細緻分析,並研究相關對策。

一、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現狀

道德低下導致矛盾糾紛。隨着農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因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也日益增多性格不合促成矛盾糾紛。經調查,“性格不合”已經成為絕大部分農村夫妻離婚的原因。隨着農村經濟文化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思想觀念相比於以往更為開放,越來越多人的個性得到張揚。然而在如今的婚姻家庭中,過分強調個性,缺乏角色轉換、換位思考的能力必然會影響家庭關係的和諧。夫妻關係的維持需要雙方互相妥協,彼此認同,求同存異。但是許多夫妻由於過分強調個性,不願意為了對方改善自我,而是一味地要求對方為自己而改變,忽略了夫妻之間感情的培養和交流,致使雙方出現矛盾,最終感情破裂。

二、造成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原因

市場經濟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市場經濟不斷髮展的同時,也為農村家庭成員帶來精力壓力和精神壓力,加之如今農村人民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致使夫妻矛盾越難越難協調。很多原本懷着美好向往走入婚姻的夫妻,由於不善於化解社會壓力和家庭矛盾,導致婚姻一步步走向死衚衕。市場經濟還影響着人們的價值觀和婚戀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句話已經在很多農村家庭中體現,以能否賺到大錢作為擇偶標準、以賺錢多少決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

女性綜合素質偏低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傳統的“讀書好不如嫁得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不少女性在外與男性一樣在職場上打拼,但回到家裏卻生活在傳統封建思想的陰影下而不自知。有的女性在家庭矛盾衝突中往往走極端。有的女性法制觀念淡薄,明知法律已取消事實婚姻,但仍願意與男方以夫妻名義同居。職能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不夠及時。家庭矛盾的深化需要一定的過程,如果能在矛盾出現之初給予必要的疏導,可能杜絕不必要的後果發生。但在現實社會中,有些調解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糾紛不夠重視,麻痺大意,致使矛盾進一步激化。我國的《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

三、如何調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一是提高認識。“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庭糾紛往往有其特殊的隱私性,因此相關部門在調解矛盾的時候保持中立態度,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然而婚姻家庭糾紛有種感情糾葛,日積月累,如果得不到及時調解,一旦爆發,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選擇。

二是注重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新城鎮婦聯從實際出發,探索出“五步”工作法,紮實做好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工作。傾聽,溝通是雙向的,在做調解工作的時候,並不能僅僅依靠單純地向對方灌輸自己的思想,還應該積極傾聽對方的內心想法。通過傾聽,能夠了解對方真正的需求、心聲,從而對症下藥,找到相對適當的處理問題的方式。三是健全機制。健全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具有廣泛性、複雜性、羣體性等特點,有是單靠一個部門,往往孤掌難鳴,心有餘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現象。要建立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對疑難和重點糾紛進行聯合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效果。完善處罰制度。由於目前的法律在現實執行中有一定的難度,使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不僅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來愈嚴重,要認真貫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則,嚴厲譴責第三者插足、姘居和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為。對破壞婚姻者,要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高額罰款、行政拘留等處分。

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篇六

昨日,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聯合珍愛網發佈《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報告對北京、廣州、重慶等十個城市家庭的婚姻締結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構建幸福婚姻家庭等問題,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為對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齡在22歲至55歲之間,涵蓋60後、70後、80後、85後至95後四類人羣。

在抽樣調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職場上認識成為夫妻的有17.4%,曾經是同學的有18.2%,各佔近兩成。專家表示,這或許與具有共同語言和相似經歷有關,雙方更容易找到共同點。

不過,最主要的婚姻締結模式還是通過“熟人介紹”,該比例為54.3%。其中,因“熟人介紹”結婚最多的是70後,1980年後出生的羣體則更容易出現同學夫妻,這一點比70後高出33個百分點。在其他的相識方式中,被80後廣泛接受的QQ、MSN、社交網站、相親網站等互聯網社交工具,輕鬆擊敗傳統婚介所,佔比7.5%。

總體而言,外表不是影響婚姻締結的關鍵因素,只有29.2%的受訪者表示比較重視對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從年齡層來看,60後基本不看重“顏值”,70後中超過三成的表示比較在意對方的外表。

報告中提到,夫妻雙方為異地生人的,60後、70後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後、85後至95後兩個羣體的比例分別達到47.3%、45.5%,也就是説,近半數夫妻不是“老鄉”。專家認為,這種現象與城市間開放發展,異地求學、就業,交通和通信條件便捷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門當户對”仍是締結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認為夫妻經濟狀況相似很重要,認為需要“社會地位對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麼“幸福密碼”?報告分析指出,接受調查的幸福家庭成員具有四種主要的性格特質,首要的是“有責任感”。91.6%的調查對象表示自己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其次是“善於控制情緒與處理衝突”,79.4%的人深諳此道,而男性認為自己“善於控制情緒”的比例高於女性6.3個百分點。

其餘兩個重要性格特質依次是“開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視父母意見”。女性在做決定時“重視父母意見”的比例為64.6%,高於男性的40.5%。調查結果表明,對待婚姻負責任的態度有助於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係,給對方足夠的信心和安全感。

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篇七

隨着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的不斷髮展,農村的居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婚姻家庭領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因此,我結合上學期所學的婚姻家庭法的有關知識,懷着以科學發展觀為理念的態度,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了詳細調研。我通過網絡,分析了廣大網友反映出的最近幾年內出現的婚姻家庭問題,分別到市法院、市民政局,瞭解了XX年以來的結婚、離婚情況,並且以我所市郊區的一個村子為試點,發放了 00份調查問卷,採用由局部到整體的方法,概括地分析了我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存在的問題。具體報告如下:

一、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的基本情況

首先,從網絡上討論的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始終備受關注。從XX年至今,困擾着人民的問題與日俱增,其中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由原來的5%增加到了60%。雖然網絡上的數據可信度不是很高,但有一點不可否認,婚姻家庭類問題已經成為了我市農村家庭的主要問題。

其次,從市民政局提供的有關資料得知,近幾年來離婚的數量不斷增多,這包括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但農村居民的波動比較大,有極其明顯的上升趨勢。XX年結婚64 對,離婚30對,其中農村居民2對;XX年結婚830對,離婚62對,其中農村居民5對;XX年結婚984對,離婚79對,其中農村居民 5對;XX年結婚 2對,離婚77對,其中農村居民 7對;XX年結婚 072對,離婚 3 對,其中農村居民30對;XX年結婚 9對,離婚 57對,其中農村居民47對;XX年結婚980對,離婚 43對,其中農村居民57對;XX年結婚8 7對,離婚 30對,其中農村居民58對;XX年結婚 534對,離婚 68對,其中農村居民69對。目前,農村居民離婚處於一個平穩上升的過程。

再次,從市法院所提供的資料可瞭解到,從XX年至今共受理了離婚案件977件,佔民事案件的37.5%,其中農村居民的離婚案件489件,並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最後,從在我市郊區發放的調查問卷的情況看,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問題普遍存在, 00份調查問卷中,有4個人處於已經離婚或者正在鬧離婚的家庭,25人的家庭存在感情不和,時常吵架的現象。還有7個人的家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其餘64人的家庭處於正常狀態。

二、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為農村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通過網絡上所反映的以及市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中,這一問題已經上升為影響農村家庭穩定的主要問題之一。出現這類問題,不僅嚴重破壞了家庭的和睦,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而且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不能促進科學發展觀的有效實施。出現這類問題主要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東西、新鮮的東西,於是,個別人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婚姻家庭帶來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因此,我們應該嚴重打擊非法同居,婚外情等不良問題。

(二)家庭暴力仍然是引發農村婚姻家庭破裂的直接導火線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備受社會關注的問題。近幾年來我市的家庭暴力事件處於小幅度上升趨勢。家庭暴力主要發生在夫妻之間,父母兒童之間,祖(外)父母與孫(外孫)子女之間,但婦女、兒童、老人等家庭弱勢羣體是主要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不僅給弱勢羣體帶來嚴重的身心傷害,而且會由此產生一系列的婚姻家庭問題,成為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我們村就有這種例子。男人本是忠厚老實之人,但只要酗酒,就變得暴躁如雷。常常對妻子和女兒進行暴打,還辱罵妻子無能,只會生女兒。妻子和女兒也受封建思想的禁錮,認為女人在家中毫無地位,就算被打被罵也從不吭聲,含着淚水獨自忍受痛苦。直到丈夫酗酒成性,幾乎每天都要遭受痛苦,實在是忍無可忍,才開始向有關部門反映。我認為是歷史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出現。中國的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時期,封建思想在農村居民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尤其是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還有滋生的土壤,並且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妻子孩子被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是不光彩的,是作風的問題;女人在外面有活動不允許,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是天經地義等,這些都導致了家庭的矛盾。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傷害乃至殺人事件,給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三)生活困難成為農村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又一誘因

生活困難涉及的面很廣,有的是因為家裏分到的田地較少,難以維持生計;有的是因為家裏孩子比較多,花銷太大,交不起學費;有的是因為家人生重病而無錢醫治;還有的是因為上一輩留下來的債務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以至於幾輩人翻不了身。我的國小同學就有這種經歷,她家裏只有很少的田地,小時候還好,學費較低,她們全家省吃儉用尚可維持生計。但隨着時間的流逝,我們一天天長大了,經過不懈努力,我們一起考進了市裏的重點高中。對於我的同學來説,這件事既讓她家喜出望外,又讓她家束手無測。當全家都在為她的學費着急時,更不性的事情發生了。她爸爸一夜之間下身不隨,成為了殘疾人。她的媽媽實在扛不起身上的擔子了,最終選擇逃避,留下了即將升入高中的孩子和殘疾的爸爸,獨自尋找新的生活。正是這落後的經濟、貧窮的生活導致原本美好的家庭支離破碎。目前,我國還有很多偏遠山區處於經濟滯後的狀態,這不僅給人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而且嚴重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穩定。因此,我們應該從經濟抓起,從根本上改變農村的精神面貌。

(四)對婚姻的基本知識缺乏認識,誤解婚姻的真實意義是導致農村居民婚姻失敗的一個新問題

由於農村受封建思想的影響根深蒂固,再加上教學設施,教學質量相對落後,導致家長和孩子都不重視教育,以至於還沒學習到有關婚姻的知識就已經步入了結婚的殿堂。大部分人都是抱着國中畢業不是文盲就萬事大吉的態度,我的國小同學有30個,現在就讀大學的只有3個,其餘的差不多都結婚了,有的甚至孩子都會走路了。通過與他們交流我瞭解到,連結婚的實質要件他們都不滿足,並且有些人的結婚動機還有問題,他們大部分都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形成的都是現已不被承認的事實婚。這種婚姻在很多方面不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婚姻的穩定性就可想而知了。其中已經有兩個同學結婚沒到兩年就離婚了,並且還都留下了出生不久的孩子。離婚的原因令人大跌眼鏡。一個是因為妻子在生完孩子後發現洗衣、做飯、帶孩子並不是她所追求的生活,於是就悄悄的離開了,無奈之下只好用離婚結束一切。令一個是因為結婚後發現原來他們彼此並不相愛,當時結婚也只是因為女友不小心懷孕,最終兩人和平分手。這不只給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而且給社會帶來了極壞的影響。主要是法制宣傳方面的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發生。由於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對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瞭解的甚少,也不重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有的居民甚至連結婚的法定年齡都不知道,這就説明我們在法制宣傳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多、不夠徹底。而正是因為他們缺乏這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所以又進一步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不穩定性。

(五)由於家庭關係處理不當最終導致婚姻失敗

兩人結婚後就多了雙方的老人,家庭關係就多了一個層面,因此,家庭關係也變得複雜了。這裏涉及到老人的贍養、家產的繼承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最近又出現了一種新現象:婆婆的戀子情節較重,覺得自己辛辛苦苦養育二十幾年的兒子,居然就這樣到了別的女人身邊,心裏總是覺得不平衡,於是就處處與兒媳作對,這無疑是在為難兒子。萬一兒子處理不當,就會導致婚姻的失敗。這類問題主要是由人們的價值觀,道德觀引起的,受法律約束的地方相對較少。因此,在社會主義新時期,廣大農村居民樹立良好的價值觀、道德觀是至關重要的。

三、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問題提出的對策建議

(一)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法律觀為視角,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我們應該在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的指導下,以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為基礎,深入地探討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的作用,加大對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的宣傳,要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婚姻家庭觀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社會道德的活動。大力倡導社會新風,全面創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使廣大農村居民能用發展的眼光看待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二)要解放思想,全面普及法律知識,增強農村居民的維權意識

解放思想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大法寶,同時也是改善農村婚姻家庭現狀的必要前提。我們講解放思想,是指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打破習慣勢力和主觀偏見的束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面對最近幾年來農村婚姻家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我們唯有堅持解放思想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禍根”。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徹底消除法盲現象。尤其要加強《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將這些法律納入普法總體規劃,要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讓廣大農村居民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嚴格依法辦事,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有關部門應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積極做好調研工作,從源頭上做好婚姻家庭的穩定工作

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在我國法制建設和改革的問題上,最根本的就是要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同我國實際結合起來,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婚姻家庭問題關係國計民生,尤其對於我國這樣一個農業大國,搞好農村婚姻家庭的工作就顯得尤其重要。有關部門應積極地進行深入的調研,找出影響農村婚姻家庭穩定的問題,挖掘出導致此類問題的原因,探索出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法院、公安局、等部門也應積極配合,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

(四)各基層組織應充分發揮其干預和調整的作用

農村的各基層組織應積極配合,發揮其作用。可以在村委會建立庇護所和調解中心,充分發揮村委會的調解作用。也可以在村子裏的國小開辦婚姻學校,召集懂得法律知識的志願者,在節假日免費為村民們講解有關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識,傳播民主平等的社會主義婚姻觀。這樣,既可以制止農村居民的家庭矛盾升級,也可以減少上訴的案件,節省了大量的司法資源。

四、結語和感悟

以上便是這次實踐活動獲得的一些具體調查情況。回顧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們可以看到,當今我縣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中存在着許多不穩定的因素,由此可以想到整個國家。而我國有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廣大的農村,那麼農村家庭中的婚姻家庭的和諧不僅關係到農村社會的和諧,而且還關係到整個社會和諧的大局。因此,我們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農村婚姻家庭,不斷完善農村社會的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的安定團結,以致保證整個國家的安定團結。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深刻領悟到了理論之於實踐道理,明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認識到理論知識回到社會實踐中去的真正意義。作為青年學生,我們就要樹立向生活學習,向實踐學習的世界觀,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將所學的理論知識與社會實際緊密結合。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學有所用,學有所為。

牢記這幾點 家庭更幸福 篇八

通過調查報告,專家總結出的幸福婚姻家庭有幾點啟示,分別為:

修煉品性、寬容體貼;情感依戀、用心經營;共同成長、積極溝通;平等相待、互相尊重;陪伴子女、言傳身教;上慈下孝、相互關愛。

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篇九

為進一步瞭解全市目前的婚姻家庭現狀,找出影響家庭和諧的最直接、最關鍵、最突出的問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在構建和諧家庭中的職能作用,xx市婦聯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一、基本情況

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發展,改變了人民經濟生活,也改變了人們婚姻家庭觀念,離婚問題日益凸顯。為此,xx市婦聯通過法院查案卷、走訪民政局、查閲婦女維權中心受理案件情況,調查了20xx年以來的全市婦女結婚、離婚情況,客觀分析了xx市婚姻家庭情況。

從婦聯法律維權中心來訪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居高不下。20xx年至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140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20件,佔離婚總數的14.2%;感情不合導致離婚64件,佔離婚總數的45.7%。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25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4件,佔離婚總數的16%,感情不合導致離婚21件,佔離婚總數的84%;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23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7件,佔離婚總數的30%,感情不合導致離婚16,佔離婚總數的69%,婚姻家庭類案件已經成為影響婦女權益保護、社會和諧發展的主要障礙。

從民政局20xx年至20xx年的統計數據來看,結婚總數為8673對,離婚總數為932對。其中20xx年結婚總數為1913對,協議離婚總數為217對,離婚率佔當年11.3%;20xx年結婚總數為2327對,協議離婚總數為242對,離婚率佔當年10.3%。20xx年結婚總數為1328對,協議離婚130對,離婚率佔當年10.2%;20xx年結婚總數為2513對,協議離婚351對,離婚率佔當年7.2%。

從xx市人民法院調查情況看,人民法院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35件,判決離婚76件,調解離婚114件,調解和好45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19%;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47件,判決離婚56件,調解離婚141件,調解和好50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20%;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330件,判決離婚56件,調解離婚154件,調解和好120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36%;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80件,判決離婚81件,調解離婚124件,調解和好75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26%。由以上數據可見,近幾年離婚案件的數量在逐年增加。

二、導致婚姻家庭破裂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

1、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破裂的導火索。家庭暴力讓處於弱勢的婦女身心遭受極大的摧殘,其引發的婚姻家庭問題是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xx市婦聯信訪案件中有一典型案件,女方長期遭受暴力侵犯,但由於愛面子,在外人面前仍表現得非常恩愛。結果男方愈加恣意妄為。直到女方無法承受時才開始對外反映。忍受只能縱容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導致婚姻的破裂。

2、家庭關係不和導致婚姻失敗。一方面,在農村家庭中,兒子、媳婦大多是與父母同住。少數農村婦女缺乏文化,思想愚昧,加之有些長輩處處袒護兒子,無端挑剔媳婦,增加了婚姻家庭的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經濟困難成為婚姻家庭的又一誘因。一些婦女為了依靠男方的收入來維持生活而忍受沒有感情的婚姻,對於不順心的事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從而導婚姻失敗。

3、草率結婚導致“短命”婚姻。在經濟大潮的衝擊下,一些農村女孩早早就輟學,來到城鎮打工。許多人認識不久便未婚同居或草率結婚,當感到婚姻並非理想中的“伊甸園”時,便整日打鬧着要離婚。

(二)原因分析:

1、封建思想影響。當今社會,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頭腦中仍舊根深蒂固,尤其是農村,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思想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的穩定。妻子捱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不光彩的舊觀念導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家庭暴力傷害案件,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道德觀念缺乏。有些男性為了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選擇到外地打工,留守婦女的在家務農、操持家務和照顧老人。長期的夫妻分居導致了夫妻倆感情淡漠,導致了婚外情的發生;有些人缺乏家庭責任感和義務感,熱衷於賭博、喝酒,導致家庭矛盾的產生,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夫妻間缺乏包容和諒解,言語粗魯,動輒拳腳相加,導致家庭暴力的產生。

3、法律約束不夠。家庭矛盾無法用法律約束,大多要靠道德自律;婚姻家庭案件取證難,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

三、對策和建議

1、建立機構,積極為困難羣眾提供幫助。要整合社會資源,建立一些諸如婦女庇護所、婚姻家庭諮詢投訴中心等服務機構,幫助弱勢婦女儘快擺脱困境,走出誤區,避免和解決矛盾糾紛的發生。

2、強化宣傳,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充分發揮宣傳媒體的作用,宣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積極引導,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社會道德的活動,倡導文明新風,構建和諧社會。

3、普及法律法規,加大婦女兒童的維權力度。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新《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並納入全市普法總體規劃,採取多種形式,讓廣大婦女羣眾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合法權益。

4、注重引導,加強家庭道德美德教育。要多形式、多途徑、大張旗鼓地宣傳家庭穩定的重要性和構建和諧家庭對社會的重要性。要加強家庭責任感教育,積極培養家庭義務感和責任心,使每個人都懂得珍惜和保護家庭穩定。

5、解困幫扶,從源頭上做好婚姻家庭穩定工作。要深入開展調查活動,探索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好方法、好路子,從源頭上預防也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對家庭暴力能及時出警,出台相關整治辦法;對困惑婦女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同時要對孤寡人羣給予關注、關心和幫助,切實解決他們工作、生活問題,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

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篇十

為進一步瞭解全市目前的婚姻家庭現狀,找出影響家庭和諧的最直接、最關鍵、最突出的問題,分析存在的原因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在構建和諧家庭中的職能作用,**市婦聯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

一、基本情況

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發展,改變了人民經濟生活,也改變了人們婚姻家庭觀念,離婚問題日益凸顯。為此,**市婦聯通過法院查案卷、走訪民政局、查閲婦女維權中心受理案件情況,調查了20xx年以來的全市婦女結婚、離婚情況,客觀分析了**市婚姻家庭情況。

從婦聯法律維權中心來訪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居高不下。20xx年至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140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20件,佔離婚總數的14.2%;感情不合導致離婚64件,佔離婚總數的45.7%。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25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4件,佔離婚總數的16%,感情不合導致離婚21件,佔離婚總數的84%;20xx年維權中心共接待婦女婚姻家庭案件23件,其中家庭暴力導致7件,佔離婚總數的30%,感情不合導致離婚16,佔離婚總數的69%,婚姻家庭類案件已經成為影響婦女權益保護、社會和諧發展的主要障礙。

從民政局20xx年至20xx年的統計數據來看,結婚總數為8673對,離婚總數為932對。其中20xx年結婚總數為1913對,協議離婚總數為217對,離婚率佔當年11.3%;20xx年結婚總數為2327對,協議離婚總數為242對,離婚率佔當年10.3%。20xx年結婚總數為1328對,協議離婚130對,離婚率佔當年10.2%;20xx年結婚總數為2513對,協議離婚351對,離婚率佔當年7.2%。

從**市人民法院調查情況看,人民法院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35件,判決離婚76件,調解離婚114件,調解和好45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19%;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47件,判決離婚56件,調解離婚141件,調解和好50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20%;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330件,判決離婚56件,調解離婚154件,調解和好120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36%;20xx年受理婦女離婚案件280件,判決離婚81件,調解離婚124件,調解和好75件。調解和好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26%。由以上數據可見,近幾年離婚案件的數量在逐年增加。

二、導致婚姻家庭破裂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

1、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破裂的導火索。家庭暴力讓處於弱勢的婦女身心遭受極大的摧殘,其引發的婚姻家庭問題是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市婦聯信訪案件中有一典型案件,女方長期遭受暴力侵犯,但由於愛面子,在外人面前仍表現得非常恩愛。結果男方愈加恣意妄為。直到女方無法承受時才開始對外反映。忍受只能縱容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導致婚姻的破裂。

2、家庭關係不和導致婚姻失敗。一方面,在農村家庭中,兒子、媳婦大多是與父母同住。少數農村婦女缺乏文化,思想愚昧,加之有些長輩處處袒護兒子,無端挑剔媳婦,增加了婚姻家庭的不穩定因素。另一方面,經濟困難成為婚姻家庭的又一誘因。一些婦女為了依靠男方的收入來維持生活而忍受沒有感情的婚姻,對於不順心的事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從而導婚姻失敗。

3、草率結婚導致“短命”婚姻。在經濟大潮的衝擊下,一些農村女孩早早就輟學,來到城鎮打工。許多人認識不久便未婚同居或草率結婚,當感到婚姻並非理想中的“伊甸園”時,便整日打鬧着要離婚。

(二)原因分析:

1、封建思想影響。當今社會,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頭腦中仍舊根深蒂固,尤其是農村,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思想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的穩定。妻子捱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不光彩的舊觀念導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家庭暴力傷害案件,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道德觀念缺乏。有些男性為了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選擇到外地打工,留守婦女的在家務農、操持家務和照顧老人。長期的夫妻分居導致了夫妻倆感情淡漠,導致了婚外情的發生;有些人缺乏家庭責任感和義務感,熱衷於賭博、喝酒,導致家庭矛盾的產生,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夫妻間缺乏包容和諒解,言語粗魯,動輒拳腳相加,導致家庭暴力的產生。

3、法律約束不夠。家庭矛盾無法用法律約束,大多要靠道德自律;婚姻家庭案件取證難,也是離婚案件的難點。

三、對策和建議

1、建立機構,積極為困難羣眾提供幫助。要整合社會資源,建立一些諸如婦女庇護所、婚姻家庭諮詢投訴中心等服務機構,幫助弱勢婦女儘快擺脱困境,走出誤區,避免和解決矛盾糾紛的發生。

2、強化宣傳,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充分發揮宣傳媒體的作用,宣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積極引導,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社會道德的活動,倡導文明新風,構建和諧社會。

3、普及法律法規,加大婦女兒童的維權力度。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新《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並納入全市普法總體規劃,採取多種形式,讓廣大婦女羣眾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合法權益。

4、注重引導,加強家庭道德美德教育。要多形式、多途徑、大張旗鼓地宣傳家庭穩定的重要性和構建和諧家庭對社會的重要性。要加強家庭責任感教育,積極培養家庭義務感和責任心,使每個人都懂得珍惜和保護家庭穩定。

5、解困幫扶,從源頭上做好婚姻家庭穩定工作。要深入開展調查活動,探索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好方法、好路子,從源頭上預防也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對家庭暴力能及時出警,出台相關整治辦法;對困惑婦女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同時要對孤寡人羣給予關注、關心和幫助,切實解決他們工作、生活問題,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