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3+1”工作模式 確保農村幹部廉潔從政

堅持“3+1”工作模式 確保農村幹部廉潔從政

堅持“3+1”工作模式 確保農村幹部廉潔從政

xx市xxx鄉

XXX鄉轄xx個行政村,xx個社,幅員面積xxx平方公里,總人口xxxxx人,農業人口xxxxx人,總耕地面積xxxxx公頃。黨委下設x個二級黨委、x個黨總支、xx個黨支部,全鄉共有黨員xxx名,其中農民黨員有xxx人。今年村“三委”換屆後,我鄉x個村村委會成員共xx人,黨支部成員xx人,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xx人,“三委”交叉任職比例42.5%。近年來,我們認真貫徹落實省紀委有關部署和要求,積極實施以民主定事、制度理財、羣眾評官和村務監督委員會為內容的的“3+1”工作模式,確保農村幹部廉潔從政,有效推動了村級黨風廉政建設。

一、夯實基礎,切實建立“3+1”工作模式

我們堅持將廉政風險防控與“3+1”工作模式結合起來,圍繞人、財、物等要素,對各村“三委”班子職權進行風險防控,強化監管,不斷加大了“3+1”工作模式實施力度。

一是健全“三資”管理各項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制度,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資產台賬制度,票據管理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會計人員管理等20餘項制度。做到制度放大上牆,具體工作有章可尋、有制度約束。實現村集體資產管理信息化,增加了工作透明度,開闢了加強“三資”管理的新途徑。

二是切實堅持民主議事定事程序。我們要求各村必須堅持做到,凡是村裏 “三重一大”事項,必須嚴格履行“六步工作法”民主議事程序,同時特別注重抓好有關獎補資金、資源發包、村屯道路補貼資金和新農村建設補助資金等“一事一議”制度落實,切實做到了專款專用、合理使用、不出漏洞。

三是建立“村官述廉、民主評廉”考核機制。每逢年終,黨委統一安排“村官”集中述職述廉。述職述廉在村黨支部領導下開展,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包村的鄉領導幹部參加,鄉黨政辦派專員現場指導。在班子和成員述廉後,班子和成員要接受村民的詢問、監督評議與民主測評,讓村幹部能夠自覺接受羣眾的監督,從而實現了羣眾評官。

四是強化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能力。為保證村務監督委員會真正發揮作用,我鄉對候選人資格逐一進行嚴格審核,從源頭保證了參選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在選舉過程中,對選舉程序進行全程監督,保證選舉公平、公正、民主。在硬件設施上做到“五有”,即有辦公場所、有牌子、有制度、有公章、有工作台賬,保證了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正規化,使村務監督委員會能夠真正發揮作用。

二、強化措施,紮實推動“3+1”工作模式落實

在實施“3+1”工作模式,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中,我們特別注重制度建設和實施,建立完善了6項“三重一大”方面的具體制度,建立健全了20餘項“三資”管理方面的制度,切實把權力裝入制度籠子裏,從源頭上預防腐敗。

一是各項制度得到貫徹落實。各村報賬員都能夠按照各項制度的要求去做,規範了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現如今,以往的堆賬、差賬現象沒有了;隨意挪用專項資金的現象沒有了;白條入賬現象減少了90%;隨意出售、發包集體資產的現象沒有了;村幹部的法律意識提高了,違法亂紀的行為沒有了,羣眾的監督意識提高了,村務財務更加透明瞭,使“三資”代理、審核、監督工作更加順暢了,切實實現了制度理財。

二是民主議事程序更加規範。各村的村級“三重一大”事項都能嚴格履行“六步工作法”民主議事程序,對未按程序履行的村級“三重一大”事項,鄉“三資”代理服務中心不予蓋章、不予資金批付;不合理支出和不合法票據堅決不入賬。僅2012年,各村就有98項重大事項通過了民主議事程序。從去年至今,共有關於村屯道路修建、資源發包、村集體經濟建設等32項重大事項通過了民主議事程序,真正實現了民主定事。

三是村幹部權力得到有效監督。通過實行“村官述廉、民主評廉”考核機制,規範了村幹部履職行為,推進了農村基層民主。首先,村幹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得到了提高。村幹部述職述廉,接受參評黨員羣眾的問詢和質詢,使村幹部的工作完全直於羣眾的監督之下,強化村幹部廉潔自律和宗旨意識。開展評議,給幹事創業、勤政廉政的人鼓了勁,給工作平平、無所作為的人提了醒,給私心嚴重、為政不廉的敲了警鐘。其次,村幹部為民服務熱情得到了激發。開展評議,村幹部感到干與不幹不一樣,主動聽取意見的多了,推諉扯皮搞內耗的明顯少了,為民辦實事的熱情明顯高了。很多村幹部述職時都表示,一定廉潔自律,盡心盡力為大家辦點事,不辜負村民的信任和期望。再次,黨羣幹羣關係更加的密切。面對面開展述職與測評,消除了不少誤解、疑惑和隔閡,促進了幹部與羣眾的信任和理解。

四是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得到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建立,進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機制,使農村基層幹部的監督制度得到很好的落實。鄉黨委、鄉政府經常督促村幹部主動接受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督促村務監督委員會做好監督工作,賦予村務監督委員會對各項惠農政策落實、村裏重要事項決策、村務財務公開、“三資”管理等方面事項進行監督的權力,同時要求他們如果在監督中發現問題,可以建議村“兩委”重新召開會議商議解決,直到羣眾滿意為止。從去年至今,全鄉各村通過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的事項達40餘項,基本杜絕了村務決策失誤、村官權力濫用現象發生。

我鄉實施“3+1”工作模式的做法,得到了上級紀委機關的認可,xxxx年xx月,省紀委召開全省農村落實3+1工作模式現場經驗交流會,我鄉被列為重點觀摩單位,成功接待了全省各地(市)州及縣市等與會人員的現場觀摩。在此基礎上,又先後接待了xx市xx縣、山東xx市、遼寧xx縣等地紀委組織的參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