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關於推薦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報告
11,女,現年11歲;。以上三名同志思想上要求進步,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多次提出入黨申請。該3名同志能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團結同志, 嚴格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積極向上,起到了良好的模範帶頭作用,自工作以來得到了上級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
黨支部於11年9月6日在11召開了支部全體黨員大會,應參會黨員人數11人,實際參會黨員人數11人,11人到會黨員全部舉手通過,同意推薦11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
黨支部
11年11月11日
關於確定XXX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請示
市直工委:
我單位XXX同志於XX年參加工作,於XX年X月向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後,思想積極進步,工作紮實肯幹。我局(或委)黨支部於XX年X月X日召開支部(或支部)大會,經過投票表決,同意XXX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考察期從XX年X月起,入黨考察人為:XXX和XXX。
請示妥否,請批示!
XX黨支部
XX年X月X日
關於推薦劉成瑜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報告
縣直機關工委:
劉成瑜,漢族,1992年1月出生,江蘇豐縣人,2013年7月畢業於新疆警察學院,大專文化程度。2013年7月作為大學生支援者分配到我單位支援工作。自調入我單位,該同志能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熱愛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在配合單位主要領導和各項業務工作上,積極主動,表現突出。
2014年6月13日,經縣商經委黨支部黨員大會表決,同意確定劉成瑜同志為2014年度入黨積極分子。
妥否,請批覆。
博湖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黨支部
二○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此頁無正文)
主題詞:推薦 入黨積極分子 報告
抄送:縣直機關工委
博湖縣商務和經濟信息化委員會 2014年6月13日印發
關於將趙霞等5名同志進行入黨積極分子備案的報告
縣直機關工委:
按照發展黨員工作有關規定,根據黨員推薦和羣團組織推優情況,經支部委員會研究,確定趙霞、童萬里、顧遷雲、林葉君、金鋭等5名同志為入黨積極分子。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趙霞,女,漢族,本科學歷,江西省上饒市玉山縣人,1979年1月生,2001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玉山縣公證處副主任職務。該同志於2018年1月12日提出入黨申請,根據黨員楊萍的推薦,經支部委員會2018年7月16日研究,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繫人為楊萍、胡以鋒。
金鋭,女,漢族,本科學歷,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人,1994年4月生,2018年3月參加工作,現任文成司法所司法助理員職務。該同志於2017年8月30日提出入黨申請,根據黨員葉豐韌的推薦,經支部委員會2018年7月16日研究,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繫人為葉豐韌、呂伶君。
上述5名同志現予備案,請審查!
中共玉山縣司法局黨總支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