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會議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局務會。原則上每半月召開一次,由局長主持,參會人員為副局長、中心主任、辦公司主任,專題會議需要相關科室人員參加的,由辦公室負責召集。會前,辦公室要向各位副局長(主任)收集議題,並做好會議記錄。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研究貫徹執行措施;討論全縣有關退役軍人工作重大事項;醖釀、討論、決定本單位班子成員職責分工及科室負責人的崗位調整問題;重大財務支出事項的集體討論、決定問題;通報局內近期工作、聽取各分管領導工作彙報,總結研究部署工作,研究本部門的自身建設問題;討論其它事務性問題。

局機關會議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局領導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辦公室負責會務工作並作會議記錄,各科室主任列席會議。會議按照縣委的部署,並按照有關規定,邀請分管工作的縣委領導,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及縣直機關工委的領導同志參加、指導會議。在徵求黨內外羣眾意見的基礎上,逐條對照檢查,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定整改措施。

三、黨支部會議。黨支部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各支部委員參加,根據有關規定召開。主要內容是學習貫徹上級黨組織的重要會議、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黨支部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的有關事項;研究對黨員進行教育、監督和管理的有關問題;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發展工作;研究黨支部的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計劃,黨支部黨員目標管理等工作。

四、黨員大會。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局機關全體黨員參加,主要任務是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評選先進,民主選舉黨支部委員,表決通過發展黨員。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或委託一位副局長、支委主持。會議議題由支部委員會通過後提出。

五、幹部集中學習。原則上每週一上午9:00召開,遇特殊情況可臨時通知,主要內容是學習、傳達有關文件或會議精神;通報近期主要工作任務及各科室主要工作情況,安排部署本週工作。會議由副局長主持,辦公室負責會務。

六、各項專題會議。原則上根據會議議題,由各對應科室組織;涉及多項議題的,由辦公室組織、各科室配合,共同搞好會務工作。

七、外出參加會議。局機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或培訓,除履行正常請銷假手續外,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好參會或培訓情況,有重要會議精神需要傳達、研究部署的,要及時向局務會提交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