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

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

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

申請人:某某律師事務所 ,某某律師,地址:銅陵市。

申請事項:請求貴局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申請理由:

犯罪嫌疑人某某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一案,被貴局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受某某丈夫某某的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申請人認為某某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對其變更強制措施不存在社會危險性,其理由如下:

第一,某某平時表現一貫良好,以往沒有任何前科劣跡,此次涉嫌犯罪,屬於初犯、偶犯,犯罪的原因也是因為缺乏法律常識,誤入歧途。第二,某某丈夫願為其提供保證人或繳納保證金,並出具承諾書,承諾如果對某某適用取保候審,一定對其嚴加管教,監督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監管工作。第三,某某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該罪屬於經濟犯罪範疇,不同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有一定人身傷害性的犯罪,且其主要犯罪行為是提供賬户給他人使用,其本身並沒有直接實施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其犯罪情節較輕。第四,某某基本不認識本案其他同案犯,這也意味着某某沒有干擾證人作證、與他人進行串供等妨害偵查活動的可能。第五,某某歸案後如實交代了全部的犯罪事實,認罪認錯態度良好,並願意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辦案。第六,某某及其家屬願意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並已經退出案涉相關贓款。

綜上,懇請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准予對犯罪嫌疑人某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

此致

某某市公安局

申請人: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