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巡察心得体会: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深入推进企业内部巡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大。党中央提出政治巡视的要求后,各设区市、县也都纷纷拿起了党内政治巡察的利剑。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巡察工作,一些央企已有尝试,但在省属企业中还没有先例。我们感到,在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应当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国有企业巡察心得体会: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深入推进企业内部巡察

一、正确处理好“党建”与“行政”的关系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党执政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十八大以前,受各种因素影响,有的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行政主要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对党的领导认识模糊不清,常常以“法人代表”、总经理负责制为由,排斥党的领导;有的把党建工作看成是软指标,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经常以发展生产为由,弱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的忽视了党内只有一部《党章》、一把尺子,以企业特殊性为由,自我降低党员标准、党员要求等等。为此,我们在巡察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摆在首位,重点了解所属企业党组织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着力巡察在推进“党建入章”、落实“前置程序”上是否到位,着力巡察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是否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是否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是否同步配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是否同步开展,着力巡察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如何,看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和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不断强化“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实现体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引领企业推进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二、正确处理好“巡察”与“检查”的关系

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从内涵上看,二者没有本质区别。但是,从外延上看,“视”侧重于面,“察”更侧重于点。这就要求巡察工作相对于巡视工作而言,要更具体、更深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求巡察组认真学习领会王岐山同志关于政治和业务关系有关论述,充分认识政治和业务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善于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把“政治体检”和“业务检查”结合起来。既要以紧盯“关键少数”,查找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为主要任务,又要着力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以及寄生在企业“雁过拔毛”、“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问题,揭露和追究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在巡察组工作人员的选配上,由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中层领导人员担任巡察组组长,同时配备懂党建、组织人事、工程项目建设和财务审计等业务的工作人员,保证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既能从“政治体检”上发现问题,又能从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以及资源配置、公司治理等“业务检查”上查找问题,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核心功能。

三、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工作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把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企业巡察工作中去,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把“标”找出来,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把“规矩”立起来,通过扎牢制度的笼子,减少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做到标本兼治。巡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瞪大眼睛,伸长耳朵,紧盯“关键人”认真“体检”,盯紧“重点事”全面“扫描”,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着力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又要从体制上、机制和制度上分析原因,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分别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分析,深入挖掘,分类提出处置建议。对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要进行抽象和归纳,解剖麻雀、举一反三,提出治标和治本的对策建议。为了防止“巡察”和“整改”两张皮,出现“巡察了”也就“过去了”的问题,**党委又进一步明确了问题反馈和线索移交、整改落实和线索处置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对在规定的时间段没有按要求反馈、整改和处置问题线索的,严肃进行问责,保证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置能到位,整改有实效。要把巡察成果作为执纪问责、任期考核、干部选拔、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注意利用媒体将整改工作等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强化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正确处理好“近期”与“长远”的关系

在党内开展政治巡视和巡察工作,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战略性部署,是新时期管党治党的利剑。如何把这把“剑”用好,我们感到,要让“利剑”高悬,时时能感受到“震慑”;要让“压力”常在,在管党治党上不敢有丝毫的松懈;要着眼长远,从制度上、人才培养上建立巡察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了**党委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为开展企业内部巡察提供了依据;二是选调了懂业务、有担当、会协调的干部充实到巡察办,待时机成熟时将巡察办列为党委的工作部门,成为常设机构;三是建立巡察工作人员储备库,平时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经营特点,从中抽调人员;四是制定了巡察成果和问题线索移交、处置办法,实现了巡察工作与各部门工作的无缝对接,为党委用好巡察成果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