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米读后感(精品多篇)

卖米读后感(精品多篇)

卖米读后感 篇一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知道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谢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小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这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只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一定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不过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同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但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一定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一定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读后感。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么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不过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么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不过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卖米读后感 篇二

陪着母亲卖米的女孩,长大后,考进了北大。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曾获得北大文学大赛一等奖。颁奖时,代替她领奖的是她的同学,因为她得了白血病早已去世……

读这篇文章,内心很感动!从一开始的一分付出一分价钱,到折价出售……做生意真是好不容易的事啊。看完此文不想做生意人了。

九年级时,过年前,我跟着我大姑骑着三轮车,到鼓楼附近去卖鱼虾,鸡爪,鸡翅等。那时,我很害羞,看着街道上那么多来来往往的人,总想用我的棉帽遮住我的脸。最担心遇到我的同学或老师。

还试着学其他小贩叫卖道:“鸡爪一斤六块!”“带鱼一斤四块!”……我感觉每次我喊一声,脸上总是热辣辣的,感觉脸皮很薄的样子呀!与我现在的厚脸皮,简直判若两人。

我记得那天去的还算早,一个长得还算漂亮的女生,过来问我,老板,鸡爪怎么卖?我一紧张,说道,五块半!我姑在旁边拉拉我的袖口说,那可是进价啊。不过,没关系,就当开张了,卖!

结果很有意思的是,那女孩是个脸盲,和我现在的症状很相似。第二天早晨,她和她的家人又来那条街买鸡爪。可是,她在我面前来来回回好几次,嘴里念叨着,昨天的鸡爪很好,而且很便宜呢,怎么看不见那卖鸡爪的小贩了?我故意在她面前没发出声,可能我那天换了一身暗灰色的棉衣,戴了顶很破的棉帽,再一个我可不想用低价拉客了,我在大冬天里,瑟缩着脖子,可不是做慈善家啊!结果她走了,又来,终于问到我了,“鸡爪怎么卖?”我说:“六块半!”结果她毫不犹豫的拉着她的家人走了。

还有,第三天的时候,我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国中班主任从我面前经过,我居然像个木桩子,呆呆的看着他从我身旁路过。我害羞,我胆怯,我不敢叫住他,不然,我那天愿意把最好的鸡爪用最低价甚至赔本卖给他。可是,我居然像个木头!我恨自己啊!因为国中班主任是我的语文老师,是帮助我很多的人……

买卖在过年的前一天终于结束了,大姑给我给了两百块钱,让我当学费。她说,就当我的工钱。我很感谢她,让我在一星期里挣了这么多的钱。

回家,我把钱都给了我的母亲,让母亲帮我存着。可是,到最后我终究没有成为一个小贩,不过曾有份当小贩的经历,让我对小贩有些一些同情和理解吧,所以买东西我很少讲价钱,觉得价钱合理就买了。哈哈。

想起曾经,用笔记录一下。

卖米读后感 篇三

《卖米》讲述了边远山区的一个小女孩为了给爸爸换钱买药跟着妈妈挑着很重的大米去集市卖米却因为妈妈的`惜售而没能卖出去的故事。

首先,每个人对于自己和自己后代的命运都肩负着无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家之主的爸爸和妈妈,应该想办法不要让自己和自己的家庭陷入那样的困境中。相信他们不是第一年在自己的土地上种大米,既然在边远的地方种大米已经持续很久不能让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变得更轻松更富裕,那就应该想方设法去改变现状,所谓穷则应思变。可以走出山村,去外面更广阔的天地寻求发展机会;可以跟村子里发展得比较好的村民取取致富经;可以种植卖价更高的作物,如此种种,只要多思考,办法一定是比困难多的。屈从于困境是难以出头的,一定要多动脑筋突破自己的阶层和眼界以及能力的局限,去推动生活往更加幸福的方向发展。这一代多吃点苦,下一代就能少受点罪;这一代多努点力,下一代就能多享点福。

其次,不想受制于人就要提前思考如何才能让自己占有更多的胜算(这篇文章中就是如何才能把自己的货物以更好的价钱卖出去)。要提前思考什么是自己内心所希望看见的、什么是自己所不愿看见的,提前思考解决办法和提前部署实施方案。总是临时见机行事往往都不一定会得到最优的结果。要学着自己去掌控事情的发展和结果,而不仅仅是被动接受无奈的结局。

选择一个好的站位真的非常重要,既然是要把大米卖出一个好的价格,也不是第一次卖大米,那么,文中的爸爸妈妈是不是应该思考下那些收购大米的人是把大米卖到什么地方去呢。要么就越过收购商的那个环节把大米直接卖给最终端的买家多赚点差价,要么就联合起其他卖大米的人形成联盟统一给出一个较高的卖价,再或者,跟能开出比较高价格的两三个买家保持一种稳定的收购关系,以后每年的大米以稳定的价格销售出去。细细分析,感觉文中刻画的主导卖米的父母亲的最大的问题是,眼光不够长远、过于计较微小的得失。做买卖嘛,舍小利而赢交情,很多情况下都是值得的。建立良好人脉关系的价值,可能远远大于暂时的利益得失。

再次,遇到困局就要想办法破局。作为文中的主人公小女孩,应该也知道每年爸妈都要挑米去集市上卖,那么其实也是可以想办法帮助爸妈更轻松地把爸妈辛苦种出来的大米卖一个好价格。例如她可以提前打听好哪里的大米卖得贵,自己或者跟妈妈一起带些样品先去找好能给出好价格的买家,读后感。然后再把大米送到买家指定的地点。这样至少能避免大米卖不出去时还要把大米挑回家的辛苦。我觉得故事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可以想办法让这场买卖更轻松且回报更高(但其实更重要的是尽可能不要让自己陷入那样被动的状况当中),并少吃一些不必要的苦。可能也是当局者迷,或者惯性使然,他们都在默默地承受着他们以为他们本该承受的一切。

最后,珍惜身体健康。如此有才华的作者却在《卖米》这篇文章获得北京大学首届校园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的前一年因为白血病去世了。一切的功名利禄,都要建立在“活着”两字之上。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的了,如果一定要说有,那大概应该是好好活着吧。突围和升阶都是那么的千难万难,但是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

卖米读后感 篇四

今日我想分享的文章叫《卖米》,70后,80后在农村长大的人看了估计都会跟我一样感动,觉得写的就是我们自我。至少我觉得是,这篇文章不仅仅勾起了我的回忆,也让我更加懂得今日的不易。

作为一个80后,我经历了作者以往经历的生活,也曾那么努力,只为有饭吃,有衣服穿,有书读,感激我的父母,不曾因为家贫抛弃过我们,坚持送我们上完大学,向我的父母致敬。

断断续续的想起许多以前的事情,对于此刻而言,是那么的宝贵,因为就是那样的生活,让我十分的独立,也从来不害怕任何的苦难。

人生第一次有自我的家的概念是我11岁生日那天,那天我们搬回了老家,在这之前,我们都住在村委破破烂烂的房子里,我和姐姐没有地方住就寄住在隔壁的国小,和一个有点远亲的教师作伴,儿时的印象仅有夏天忙不完的双抢。农村的我们,基本四五岁就要下田帮忙干活,不会割稻子就帮忙给打禾的人送稻把,再然后就拾稻穗,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大家轮流给各家帮忙,每一天凌晨四点就要起床,晚上八九点收工,等到暑假快结束的时候,身上被稻子割出来的一道道疤痕也就好了,我是一向到回老家以后,我的工作就是放学后洗衣服,然后去锄地,去种菜,去给菜地浇水,11岁开始就学会了做饭,自我缝缝补补。等到我上国中,姐姐就上高中了,只要家里有点好吃的,比如妈妈学校发了苹果什么的,我就得踩着一个破自行车从村里骑到乡里,再骑到隔壁镇上去给她送去。

我99年会考结束之后,母亲去岳阳找父亲了,我带着小我三岁的弟弟在家,去母亲代课的国小替她上课,等到住校的姐姐大学联考完回家,我把弟弟送去外婆家,一个人独自坐着大巴去岳阳找父母,此刻想来当时的我真的无比勇敢,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我,带着刚好买车票的钱,转了三趟车从宁乡的乡下到县城再到长沙,再去岳阳,真不敢下想象要是坐错车了,不够钱了,遇到坏人了怎样办。那天正好是父亲42岁的生日,我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母亲在车站接到我之后,回到租住的小房子做饭,难得的做了一次水煮草鱼,还开了一瓶啤酒,当时的我多么无知和害怕贫穷,我很生气的跟母亲说,今日又不是什么节日,为什么这么浪费啊?直到母亲说是父亲的生日,我一下子眼泪就掉下来了。此刻想起那天的情景,心里依旧战栗,为什么吃个鱼都是如此奢侈的事情?

等到我考上高中之后,家里的日子更加拮据,姐姐在大学联考失利之后去湘潭的小餐馆打工,却经常被客人吃豆腐,她打电话给家庭条件稍好的小舅舅,说想去复读,也亏得舅舅的支持才有机会再回到学校,得以上大学。而我,得感激我们乡下的“外婆菜”和各种坛子菜,还得异常感激的大姨,我们是封闭式的高中,仅有每周六午时两个小时能够出校门,我就借同学的自行车去大姨家炒上一瓶子干菜,这就是我一个星期的下饭菜,米饭是提前交了粮食到学校的,倒不用担心没饭吃。我们班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同学跟我一般家境,也是这样,倒也不觉得多苦。只是后悔高三之前浪费了很多学习的时间,没有认真的去学习,把时间都花费在看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上,有时候甚至点着蜡烛看到天亮,仅仅在临近大学联考四个月的时候才开始努力,也感激自我的幡然醒悟,幸运之神的眷顾,让我以超出本科分数线7分上了大学。

大学也许是我最欢乐的四年了,因为离开了父母,能够暂时远离天天挂在嘴边的贫苦,大学的学费反正能够先欠着,期末还能够争取到奖学金,一个月200块的生活费绰绰有余。只是父母的负担更加重了,弟弟上高中了,姐姐和我都在读大学,难以想象那个时候父母的苦,只记得父母经常为了我们的学费和生活费到处借钱,只要是能借到钱的亲戚朋友他们都借过。大二时,父亲在清远打工,每一天连续上16个小时的班,在铜厂烧炉子,暑假回家见到满是伤痕的父亲,心在滴血,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告诉自我必须要赚钱,要让我的父母安享晚年。等姐姐和我大学毕业好几年,我们都还在为读书时欠下的债努力。此刻最终松口气了,能够为父母做点事情了,偶尔能够赞助他们出去旅行,带他们去吃顿大餐,买个礼物。

前几天我生日,母亲说祝我生日欢乐,我说我应当感激你们给了我生命,也给了理解高等教育的机会,让我从山里走了出来,我能做的就是尽我的本事让你们过好过舒心。

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们都有艰苦的时候,我们都在努力先活下去,再去想好好的生活,生活不易,珍惜当下。

《卖米》读后感 篇五

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03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卖米读后感 篇六

初读《卖米》,便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作者张培祥,北大人,是我同乡,也长我近十年,不曾谋面,素未相识,寒门贵女,可惜天妒英才,早早便遗憾离世,令人扼腕。

文章讲的是一个生活不易的故事,出生贫寒之家的作者为了弄钱给父亲买药,陪母亲赶场卖米,与米贩子讨价还价,但最终无奈返家。全文并无过多华丽的词藻和曲折的情节,相反,叙述朴素无华,却处处真情流露。我虽未有类似卖米的经历,家庭也不如作者那般清贫,但是文中一处小小的情节却像是在描述我以前的经历,小时候也曾被父亲早早叫醒,让我去给家里的八分水田放水,对话内容也基本与文章中相似,也曾陪着父亲挑着刚收获的稻子到镇上的粮站去交公粮,也就是所谓的农业税。那时候小,不懂事,感觉自家的生活已属不易,为何还要把辛辛苦苦种的粮食上交给公家。

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去过很多大城市,也看过很多农村,看到了不同地区的农村之间宛若鸿沟的差别,有号称天下第一村的华西村,也有温饱尚未解决的大凉山腹地,云泥之别,令人惊叹。

所幸党和国家并没有遗忘,党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生活在农村的人们勾画了宏伟而美好的蓝图,同时,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可以预见,农民的生活会怎样红火,很遗憾,张培祥并没有机会看到这个,如果她没走,《卖米》会不会有另外一个美好的结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