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共2篇)

第1篇:《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共2篇)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这本书读了大概两星期,阅读过程时不时感受到他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呼过瘾;时不时被他幽默机智的语言搞的乐不可支;不过也有一些枯燥的地方被我囫囵吞枣的带过了。

这本书笔者最感兴趣的一点就是他的写作之路。关于这点,书中并没有很系统详细的叙述,而是把它们分散到他的经历当中。简单的说就是马尔克斯自下定决心成为一位作家开始,到他四十岁前的人生的经历都是在为成为作家做铺垫的,十分坎坷。他在高中时写了很多的诗,没有展现出惊人的才华,虽然他在成为作家之后还想写一本诗集来证明自己还是有天赋的,但终究没有动笔。原本他打算大学退学并且说服了母亲,但最后由于对父亲的恻隐之心,他读完了大学,按照父母的期望找了一个正当的职业--成为一名记者。此时他的内心是撕裂的。这段经历让他融入了社会,经历了哥伦比亚的动荡,马尔克斯从一位战地记者转行写影评。那时他就把自己的'家族往事作为第一本书的写作题材,写完之后开始投稿。编辑看了之后给他的退稿信,其中一些见解还无懈可击。于是马尔克斯通过学习把书中一些很长的与主题无关的内容分离出去,单独成集。并且妙手偶得的换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枯枝败叶》。他的作品终于得以出版。

《活着是为了讲述》这个主题体现在他写作《百年孤独》的时候,他以为能有1000个读者就满意了,结果20年后让他在八二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还差点把这笔奖金搞丢了。此后,他继续进入写作的高产阶段,接下来《霍乱时期的爱情》改编自父母的爱情往事;《迷宫中的将军》源于爷爷的偶像崇拜,于是收集很多资料写出这本有史以来最独特带有魔幻文学色彩的传记。

在90年代,他开始写几个中篇小说想要组成一部作品《我们在八月相见》,他反复在公开场合提到这本书的内容,其地位将是自己的生涯总结作品。最终因为没有写出满意的结局成为遗作。

还有就是这部自传。据说他构思了一个四部曲的系列来讲述自己的一生。他曾用一段文字来表达他对这次的作品感到满意:“以往他酷爱音乐,但音乐会影响他的写作,因此写作什么主题就用那个主题的背景音乐;然而在写作这本传记,奇迹般的任何音乐都不会影响他的写作”。

可惜他只写了第一本就没在往下写,故事戛然而止。

第2篇:

《活着是为了讲述》读后感

江少CB

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这是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是为了讲述》封面上的一句话,似乎是对马尔克斯一生的总结,对生活永怀热情,永远热泪盈眶。

对马尔克斯的第一次接触源于《苦妓回忆录》,是在福州路的大众书局。一个秋末下雨的午后,上午逛完上海书城,吃过午饭,顺便到这看看。

在大众书局的展台上看到《苦妓回忆录》,薄薄的一本小书,想着能很快看完,就打开看了两页。描写一个即将90岁的老人在一家报纸上开设了一个专栏,这个专栏已经运行了几十年,因为年纪太大了,老人准备把专栏停掉,并着手为自己准备一个特别的生日礼物——再享受一次处女的身体。

对,你没看错,是处女的身体。90岁高龄与处女的身体联系到一块,画面是不是太美。但如果再往这里面注入文学性、西洋风情,再用老练独到的地中海文风讲述出来,完全就成了一项艺术。

为此,这个老人动用了老关系——联系了妓院的老鸨,让她帮忙促成这件事,由此而发生了一些事,顺带讲述了生活的细节,娓娓道来。每句话、每个逗号都散发着文学的光芒。

建议你去看一看。

在《活着是为了讲述》这本书的第二页,有这样一段话:下个月,我就满23岁了。我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的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在哥伦比亚的沿加勒比海城市巴兰基亚和卡塔赫纳游荡,为《先驱报》撰写每日专栏赚取聊胜于无的稿酬,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凑合一夜。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

这句话画面感真是太丰富了。当读这段话的时候,脑海中立马呈现出一个20郎当岁的文学青年,也许还在大学读书,留着盖到眼睛的长发,穿着松松垮垮的汗衫,宽松的裤子,一手拿着一份文学报纸,一手拿捏着香烟,在年代久远的街道上踱步,这条街道上有书店、咖啡馆或者报社……如果你喜欢看电影的话,这个画面你一定在某个经典的电影里看过,似曾相识;也许会让你想到韩寒、许知远,如果你对他们够了解的话。

这段话的信息量颇丰。逃过兵役、得过淋病(还两次)、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撰写每日专栏,虽然寥寥数语,却每个词都引人遐想,期望接着往下读,去探索背后的故事。

这段话的文学性很高,看起来是简单的叙述,却把想要表达的东西表现的淋漓尽致,每句话都值得细细品咂。

这本书很厚,有450页,但也只介绍到前半生。买来之后几度放下。因为里面描写的事情很琐碎,很多地方花大量篇幅去介绍时代背景,讲述当时哥伦比亚(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一个国家)国内政治、动乱,令人乏味;而且里面的人名都很长,常常分不清谁是谁,要翻到前面去回顾。但又几度拿起,因着对马尔克斯的极度信任——觉得不读完就是损失;更因着对马尔克斯叙事文风的深深迷恋。

马尔克斯是有天赋的,不仅在文学方面,还有音乐等等,稍加练习就能做得很好;他也是有短板的,比如数学,常人觉得很正常的事情,他却觉得难到不行。这是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最直观的感受,尤其是他在一些领域的天赋,能把读者气的直跺脚,慨叹上天为何如此不公。这让我想到了钱钟书考上清华的故事,也许凡是在一个领域能成为大师的都是需要一些天赋的,勤奋固然很重要,但是缺了那一点天赋是做不到极致的。

马尔克斯在这本书的第四页写到:我按照当年的方式,用头一根的烟屁股点下下一根,一边吸烟,一边重读威廉?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当年他是我最牢靠的精神导师。

《活着是为了讲述》读完一半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去买了《八月之光》,那段时间下班之后回到家里洗完澡,就泡上一壶茶,坐在躺椅里一会儿看《活着是为了讲述》,一会儿看《八月之光》,直到腰酸背痛、夜深人静,爽到不能自己,似乎已活在了书中,不再有自己。

这本书仅仅描写了马尔克斯的前半生,还没有写到《百年孤独》的创作过程,马尔克斯已经于2014年去世,我们再也见不到这位大师后半生的自传了,这是让人异常觉得遗憾的地方。无论怎样,马尔克斯留给后人的文学作品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仅以此文向一生放荡不羁的马尔克斯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