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乌合之众》有感【精彩多篇】

读《乌合之众》有感【精彩多篇】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一

终于花了2周的时间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看完了,这本书是以我认为相当缓慢的速度看完的,看完之后居然是一头雾水,无奈又拾起再看了一遍,心境不同,收获不同。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本书中偏见很多,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他指出这本书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从他们成为群体一员之日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

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因此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群体具有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评精神、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书中列举了1792年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万市民几天之内虐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极刑现场,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共和国的敌人”。因此,“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同样,这也可以解释。。。期间红卫兵的疯狂行径,他们失去作为个体时的理智,只知道和接受极端的感情和观念,还对使自己失去人格意识的暗示者惟命是从,一经煽动鼓舞,便形成了一股极为疯狂可怕的力量,这时理性完全被压倒。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 篇二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乌合之众的读书笔记 篇三

群体虽然智力低下,但有时会表现出“高尚”的道德。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九月惨案”,一群店主、泥瓦匠等普通市民聚集在一起,在爱国主义的鼓动下,在巴黎城内展开了大屠杀,在无意识的狂热氛围中,这些市民丧失了理性,认为自己的屠杀不是犯罪,而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甚至在杀人后还前往政务要求请赏。但杀人的同时这个群体又表现出高尚的道德。比如在凌迟犯人时,他们非常绅士地遵循了女士优先原则,把最好的观看座位让给女士。这种道德和罪恶一样,都来源于群体极端而偏执的情感,并且都是无意识的。

而这种“高尚”的道德也在其他领域有所体现。

为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辩护的律师遭到百姓的指责与谩骂,在震惊韩国的“n号房”案件中尤其明显,伴随着市民的无数抗议电话与对律所官网的攻击,没有律师愿意为主犯赵博士辩护。因为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法律,只知道你身为律师“为恶人说话”,那么你也是“帮凶”。主犯赵周斌的确罪大恶极,所犯罪行也没有任何洗白的余地。而辩护并非洗白,另一方面也是在捍卫司法尊严与公正。如今不再是那个存在“陶片放逐法”的年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有律师也是不能逃离应有的制裁。掩藏在欢呼与正义的氛围下,皆是腐烂与臭味。这不是那些人性的电影,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司法溃烂成这样,就是他们所说的“正义”吗?

本书虽然没有进行科学研究全凭经验总结,但是精准描述了群体社会种种问题因此极具现实意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们,在这个群体汹涌的时代,我们要时时警惕,不断反思,保持清醒,理性思考。跟风没有错,错在于盲目跟风。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四

这本书是研究群体心理学的,也就是大众都是怎么想的,心理学上的群体概念,从字面来看就是一堆人聚集在一起,可能不分国籍,不分性别,就是单纯的聚集在一起,他们往往会产生一个一致的想法,这个想法就代表了这群人一致的意见,这个意见让这其中很多个性化的想法消失了。

作者依托于法国大革命的时间背景写的这本书,主旨告诉大家,个体一旦融入群体,将会失去自我的意识。从而会让自己心性大变。群体一旦形成,不管是多么高知的人聚合在一起,最后也会形成群体白痴或者群体无意识,非常容易被别人影响,蛊惑。失去理性的判别能力,要影响一个群体,远比影响一个人要容易的多。

我们该有怎样的思考呢,在投资中我们该如何来运用这种大众心理学?

首先,人多的地方不去,因为无论站在哪个人群之中,都不可避免的成为傻子,即使是专业投资者,各个都是身经百战,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往一个方向看的时候,往往悲剧也就会发生。

其次,独立思考才是王道。

第三,时刻警惕群体无意识,当被别人煽动的时候,要多想想这本书,多站在理性的层面思考,不要被几个简单的词汇所感召。

第四,充分利用群体无意识。

第五,不要迷信权威,特别是关于未来的学问里,专家也是猜的。

我们一向的认识,站在人堆里最安全,但这本书的理论告诉我们,很多事情,不要相信群众,尤其是投资这样的事。

《乌合之众》读后感 篇五

何为乌合之众?勒庞在全书最后写道:“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回到了自己的原始状态——而成为一群乌合之众。”这种原始状态下的群体野蛮、组织结构松散。群体理性缺乏是勒庞在本书中用反复强调的群体特征,而群体理性的缺乏又恰恰发生在群体力量崛起的时代,由此引出这一不得不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乌合之众。

一、框架、内容与理论

全书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从时代特征,群体的精神结构与思维方式,群体意见和信念的形成与影响因素以及不同类型群体的具体特点来阐述。

(一)时代特征

《乌合之众》出版于1895年,勒庞生活的年代在法国大革命结束后不久,人们从攻占巴士底狱到发动热月政变,经历了法国大革命法国历史进入了维护大革命成果的时期,群众的声音开始取得优势,民众得有机会进入政治生活。在百年之后的今天,勒庞所描述的时代背景仍然适用且发展更甚。

勒庞在书中所描述的群体并非我们日常所说的群体,而是一种组织化的心理群体,即群体有一定的共同目的。在这个群体中个性消失并形成作为个体时所不具备的新的特征。个体受群体精神统一定律的支配而表现出无意识从众,趋于平庸,狂热且易受暗示。

(二)精神结构与思维方式

首先是群体情感特点。群体情感特点的变化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群体冲动、多变又急躁。所有的刺激因素对群体都会产生作用,受情感的影响也会加剧,数量 上的优势使他们充满热情与自信。第二,群体易受暗示又易于轻信。期待注意而又时常处于无意识状态之中,正所谓三人成虎,群体往往轻易将幻觉当做现实。第三,群体的夸张与单纯。群体会受到感染而放大自己的感情,使自己轻易陷入极端并轻易被极端的感情所感染。第四,群体的偏执、专横与保守。因为群体的极端,他们难以忍受怀疑与不确定,人多势众而专横与偏执,对强权低声下气而保守与缺乏革命精神。

其次群体的道德观也会发生变化。作为个体,人能够保持理性尊重习俗,作为群体,群体的行为则代表了多数的习惯。群体冲动又多变不可能代表道德,正如情感的极端一般,群体的道德也会极端。人们不再为私人利益行动而情愿为信仰献身,无论这信仰是要他杀人放火还是慷慨赴死。

第三是群体观念、理性与想象力的特点。群体的观念有长期稳定的基本观念和一时环境影响下形成的次要观念,基本观念和次要观念即便矛盾也可以共存,勒庞对此的解释是因为群体缺乏批判与推理能力。之所以观念只有简单明了才能为群体所接受,而与其是否是真理无关也正是因为如此。群体并非毫无理性但其推理能力十分低下,群体的推理只是表面有相似形与连续性的事物,所接受的判断也只是不经推理的直接判断。群体的想象力因推理能力的缺乏而强大活跃又敏感,它是权力和权威的基础,越是来源秘不示人的神秘事物,越是形象鲜明引人注目,越能够撼动群体的想象力。

最后是群体宗教形式的信仰。宗教具有崇拜想象事物,畏惧其力量并盲目服从于该事物的特点。信仰之所以强大是因为采取宗教形式,激发群体的想象力才能在群体中扎根,无论是对于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这种宗教形式的感情才是大事件发生的根源而非个人意志。

(三)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产生影响的因素

影响因素分为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两类。

1、间接因素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种族因素。勒庞所说的种族不同于人类学所严格定义的种族,更多的是民族。种族的影响作用于信仰、制度和艺术等并通过它们表现出来,这种影响与一时的环境影响相比是长久的并能够世代继承。

第二,传统因素。传统是种族的产物,人们能够轻易对传统造成的变化不过是名称和形式上的变化。因为群体的保守主义精神,改变一个民族的理想方式是以不易察觉的方式改变,且这种改变很难真正实现。

第三,时间因素。在这一因素的解读上,勒庞颇有顺其自然意味,在时间之中意见与信念将获得力量也会失去力量,制度与社会组织也终将从无序走向有序乃至消亡。

第四,政治与社会制度。勒庞说:“各种制度是观念、感情和习俗的产物,而观念、感情和习俗并不会随着改写法典而一并被改写。”因此,整体而言勒庞认为制度是无用的而真正起作用的是群体的想象力。

第五,教育因素。简而言之,教育让人掌握了派不上用场的知识,信仰教师而贬低自我导致丧失判断力与主动性是造成群体意见与信念反叛的原因。

2、影响群体意见和信念的直接因素有四个:

第一,形象、词语和套话。意义不明确的词语越是神秘的词语越力量强大。它的含义是暂时的,随时代与民族变动的,政治家就是给旧事物换上新名词。

第二,幻觉。它与形象、词语和套话的共同之处在于其影响力来源于群体的想象力,与幻觉的影响相比,真理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第三,经验。真理要想产生影响需要在大范围反复出现的经验来验证,只有这样观念才能在群众头脑中扎根。

第四,理性。勒庞认为群体是缺乏理性的,群体受无意识情感支配且能够轻易被调动。少数哲人的理性足矣,文明的动力不是理性而是感情。

群体有跟随头领的需要,群体的意志往往跟随着群体领袖的意志。群体总是倾向于服从,他们需要的不是自由而是被领导、被统治。领袖要动员群众主要通过三种手段:断言、重复与传染。前两种手段得以发挥作用的原因在前文中基本已经提到了,而第三种手段传染则是往往被归因于模仿的头脑中的倾向,终将从下层蔓延至上层。我认为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勒庞本人也很好运用了这写手段,断言式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以及在不同章节中反复强调。

观念或人获得权力都要通过名望,名望有先天与后天之分,它是说服群众的一个基本因素。因为成功人们获得名望,缺少成功人们也将失去名望。正如今年因里约奥运会而被旧事重提的刘翔,人们可以因为两次奥运会的退赛轻易忽视他取得的所有成绩而破口大骂。这也正如勒庞在叙述群体的想象力时所说:“上千次小罪或小事件,丝毫不会触动群众的想象力,而一个大罪或大事件却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总而言之,群体有重要而持久的信仰与短暂而易变的意见,他们反复无常。

(四)同质性群体与异质性群体

在最后一部分,勒庞将群体以同质性群体与异质性群体分类,并对异质性群体中的犯罪群体、陪审团群体、选民群体与议会的特点一一进行了分析。

二、贡献、不足与启发

勒庞全书几乎只是在叙述 自己的观点,缺乏量化的、系统的研究。罗伯特·墨顿说:“它们全是他头脑的产物,因此他显然对它们一概厚爱有加。”相较于有系统分析论证的著作而言,勒庞更近于观点的提出。正如弗洛伊德对本书所做评价,勒庞作为问题的发现者,指出了群体生活的重要方面,但并没有对它们做出解释。群体的心理特征及思维方式,个体与群体的差异以及影响群体的种。种因素是研究群体必不可少的基本问题,勒庞贡献正是在于他发现了这些问题并对它们进行了阐释,这也是《乌合之众》一书即便存在已被证实有误导作用或错误的观点却仍然是长盛不衰的经典。

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强调民众的作用。从国家层面来看,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将人民民主权利概括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总统制共和制的美国大选全民投票,君主立宪的英国也会举行全民公投,无关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群众的发声是必然的趋势。从社会生活层面来看,网络通讯技术、社交软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事件发生的同时信息已经能够即时传播到各处,人们通过网络可以匿名发表各种意见,舆论的压力可以影响到方方面面 ,控制群众的思想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通过对群体心理的分析,可以了解影响群体心理和舆论的机制,了解如何利用群体的心理以不令人生厌的方式达到目的,在舆论的洪流中保持有限理性也远远好过随波逐流的非理性。

通篇来看,勒庞最主要的观点即群体理性的缺乏。勒庞描述的群体是愚昧冲动且善变的,这种说法未免有些尖锐却也不无道理。从众有主动的从众,也有被动的从众。很多时候人们的观点往往无意识地害怕与多数作对,无意识地趋于平庸,但群体是否无法眼光长远,是否如野蛮人与孩童一般,我认为不能轻易断言。

勒庞对真相与历史持有坚定的怀疑态度,因为群体的想象力,一件事可以被数千个目击者证实,目击者越多的事件,受到的怀疑也越多,由此,勒庞得出结论史学著作是纯粹想象的产物。事实上,勒庞在实践中却有些自相矛盾,即便他认为历史材料基于想象缺乏可信度,全书使用最多的论述方式仍然是借助于历史事件,通过论述法国大革命,开凿苏伊士、巴拿马运河的组织者等历史事件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还有其他一些观点,如制度是修辞学家毫无用处的劳动,政治家的基本任务是将旧事物变换新说法,政府由于甘心被问责而削弱力量,群体不要求自由只有当奴才的欲望等,我认为这些观点不能简单断言,但不可否认的是,《乌合之众》是一本值得一读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