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自评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乡镇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自评报告

我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到位

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重视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的关键,镇党委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专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认真实施普法规划。认真制定“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立完善各种普法工作规章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不同层面广泛宣传,不定期深入开展法律宣讲,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宪法》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健全完善了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年初,都制定镇政府领导学法讲法计划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法治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持续增强政府法治工作力量。目前,我镇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2人,具体从事相关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和向社会征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和跟踪反馈等机制。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今年,永丰滩镇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相关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布内容涉及全镇低保户政策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危房改造和大型项目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重视支持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强化源头风险防范,我镇狠抓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度,制定出台《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认真研究落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我镇在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项目后,由镇政府法治工作人员牵头,组织相关法律顾问,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有借鉴意义的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我镇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公开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永丰滩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备案、决定等。

四是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和备案工作。明确法治工作人员前置审查、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审议、文件签发前法治工作人员再行审核签字,经镇政府领导签发后执行制度,凡未经政府法治工作人员审查的,一律不得提交镇政府班子成员会议研究,不得印发,切实保证了我镇规范性文件质量。

截至目前,我镇未出现因程序不当、内容违法等被撤销的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镇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

二是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真正做好公平、公正、公开执法,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时留痕。实施全过程可视化记录,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

三是建立并落实学法制度。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我镇全年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县举办的法律培训班,并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来我镇讲学。

截至目前,我镇年度内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案件。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七个行政村均配备了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永丰滩镇共有人民调解员52名,2018年以来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2件,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化解于基层。

二是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截至目前,我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坚持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交流,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

三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应诉案件“三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件庭审观摩和案例分析研判等制度进行规范,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行政裁判。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依法行政认识,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契机,继续按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个工作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