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多篇

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多篇

【第1篇】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

根据市局20xxx年7月29日《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担负着g206、g319、g323线三条国道共计148.674公里公路的管养任务。是我市公路重大接待与旅游的必经路线,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前来指导工作和各地前来参观学习的游客络绎不绝,平均每月达8次以上公路重大接待任务,正在施工的有319国道a2标油路、323国道示范工程施工。养护任务十分繁重,安全畅通压力大,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检查措施

(一)周密部署安排,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学习动员,周密安排,专门研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市局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防患意识与责任意识;二是明确责任,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与“一票否决”责任制,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了各个科室、各养护道班,贯穿到了日常养护、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消除了安全责任“盲区”;三是实行了领导周值班工作负责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安全排查,建立隐患台账

在坚持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我局在8月3日、4日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了养护、路政、安全员以及养护道班负责人对所有管辖范围不稳定、不安全因素进行了大排查。认真排查了公路标志标线、公路边坡、路面隐患、地质灾害、高路堤边坡、桥梁涵洞、养护道班、施工工地等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排查,有178处需要增设标志牌、30处施划标线、7处需要进行边坡卸载治理、12处高路堤需要增设钢护栏、6座桥涵需要加固与重建。并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全面掌握了安全隐患动态,为今后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三)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畅通

为了切实整治安全隐患,我局高度重视并根据排查结果,逐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制订了防患措施。一方面,我们投入了10多万元资金,用于管辖路段及时修补路面坑槽计600多平方米(319、206国道)、投入15万多元重建盖板涵锥坡以及导流墙、督促319国道油路a2标、323国道示范工程a7标及时完善安保设施8处,增设标志牌12块,投入30多万元整治道班安全隐患,用于道班屋顶漏水安装钢棚、检修电线、修整围墙等设施;另一方面,对于我局无力解决涉及治理资金较大应予路面改造的严重隐患路段、管辖道路不规范交通标志标线、易塌方边坡卸载、高路堤安装钢护栏、危桥涵洞改造重建等隐患治理项目,已上报市局要求列入计划给予治理。同时就319国道红都大桥、筑路机械厂围墙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已向业主及相关村发函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养护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了养护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驶,违者严肃处罚,调离岗位,同时完善了养护车安保设施,给每辆养护车统一配备安装了警示灯,确保养护作业机械和人身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安保设施还不太完善、规范,由于经费困难原因,恢复与完善安保设施压力很大。

(二)安全教育方式单一。民工队伍安全意识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三)公路沿线安保设施人为损害大。需要加大公路沿线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总之,在今后我们要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巩固安全稳定工作局面,为实现全年公路安全生产目标再努力工作。

【第2篇】关于全省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省动物卫生行政执法大检查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阜新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下发了《关于阜新镇动物检疫中心站伤人致死事件的通报》,要求各地要吸取教训,对全行业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整顿,要完善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学习,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2]49号)精神,我局立即组织对本局及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情况

该法由省动物防疫监督检验所实施,系法律授权组织执法,具有法定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20人,都经过执法培训考试,持有农业部颁发的《动物防疫监督员证》,不存在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实行属地管辖,省所不直接办案。不存在越权执法、野蛮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该单位系全额事业单位,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存在经费自筹自支和财政按比例返还现象。

省所针对阜新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事件的深刻教训,在原来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又专门召开了各市监督所长会议,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地开展行风建设的思想教育活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各地转变观念,坚决制止乱上路问题。各市按我局和省所的要求,都进行了认真的落实。据统计,全省动物防疫监督系统共出动3000余人次,对684个屠宰厂,56个检查站,296个消毒站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执法,监督检疫收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临时聘用人员、无执法资格人员216人。我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4个市8个县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检查,不仅杜绝了乱上路执法问题,而且使广大执法人员提高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

全省共有动物防疫监督所97个,其中省所1个,市所14个,县所82个,全部有执法主体资格。全额拨款53个,占55%;差额拨款25个,占26%;自收自支18个,占19%。全省共有动物防疫监督员1244人,经过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多次培训、考核,由我局审核,报农业部审批。

全省已有4763名具备动物检疫员任职条件的人员通过培训、考核、考试获得了我局颁发的《动物检疫员证》。

全省共有动物检疫站 98 个,41 个为全额事业单位,占41.8 %; 27个为差额单位,占27.6%; 30个为自收自支单位,占30.6 %。

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已在全系统取消了《动物防疫合格证》的行政审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行政审批按要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办公场所公示,按程序实施;动物检疫实行到场、到点检疫,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省与市所、市与县区所之间都签定了《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了各监督所长是本辖区动物防疫监督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省所将行风建设纳入业务工作考核中。铁岭、大连还建立了首问责任制、群众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辽宁省兽医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该《条例》由我局委托辽宁省动物防疫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经培训、考试,在全省兽医行政机关、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兽医监督员,具体实施该条例,没有临时工、合同工执法。

自2003年以来,全省共处理违法违规检疫事件113起,处理检疫员171人。其中开除21人,停止工作3人,撤销检疫员资格23人,记过6人,降职1人,警告14人,通报批评18人。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兽医执业证》暂停办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执法情况

该法由我局委托辽宁省草原工作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执法人员均通过了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草原法》出台后,我省废止了原《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

由于原《草原法》可操作性不强,执法机构不健全、新《草原法》刚出台等原因,各项执法制度尚在建设和准备之中,执法经费尚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因此无越权执法、乱收费现象及财政按比例返还现象。

四、《种畜禽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该条例由我局委托辽宁省种畜禽监督管理站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种畜禽监督员均为本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试后,颁发《种畜禽监督员证》,不存在临时工和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了《辽宁省新建种畜禽场审批制度》。

市县种畜禽监督管理部门设专门科室,公示、按程序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收费。

对种畜禽监督员的执行公务情况实行年检,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内容。

五、《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执法情况

我局委托辽宁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实施,该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均持有《辽宁省行政执法证》。经常进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按规定公示、按程序发放。

我局将从阜新县动检人员野蛮执法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依法行政,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创造良好环境。

二oo四年九月十六日

【第3篇】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设费;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四是政府已在着手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后职工安置落实情况

为妥善安置我县企业改制中的职工:一是对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符合其它破产条件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破产企业的等值资产抵交所欠交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二是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以入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注册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或买断原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业或副业,职工在原企业下岗,但身份不变养老统筹等不变,再在新企业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对适合租赁的企业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代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四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创办私营企业的减半征收注册登记费,并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企年所得税的全部,第二、第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经税务、财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扶持企业。

<五>供地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挂牌出让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挂牌成交后,及时将有关挂牌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做到备案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可靠。

<六>土地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国发[]28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20.55亩;,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10月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宗,罚没款86065.5元人民币,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治理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全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等内容,观看了《蜕变的人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了宣传栏,在局网站开辟了专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五是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的治理范围和自查自纠的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对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自查。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第4篇】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行政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县20xx年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我局属盐政执法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不存在临时工执法行为。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行政处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执行标准。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能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处罚流程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标准执行。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情况:不存在取消的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仍在审批和收费,实施的行政许可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

5、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无行政强制情况。

6、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经检查,市场稳定,无行政执法案件。

7、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我局不存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第5篇】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xxx安监局:

根据《xx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监察执法行动的通知》(xxxxx发[20xx]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制定了检查方案,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由于我中心只使用有危险化学品,故对照表1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自查,严格落实制度措施,现将我中心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宣传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工信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中心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备案证》手续。

3、中心无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或过期现象发生。

4、中心建立有安全使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中心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6、中心危险化学品库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

报批。

7、中心危险化学品库房不存在未按正规设计、未审查通过就使用的现象发生。

8、中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执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9、中心严格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中心每年均开展夏季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四防”工作。

1、中心在危险化学品库房设置有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备、设施,并进行监控、维护,保证其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中心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

3、中心对临时用电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开展风险分析,落实过程监管,并制定有安全防范措施。

4、中心对涉及15类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

5、中心危险化学品库房即储存场所未与禁忌物混存混放。

6、中心对液氨等液化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的充装管理。

7、中心不存在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8、中心检验人员能正确辨识重大危险源,并建立有档案、

采取定期检测、监控。

9、中心制定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0、中心为检验从业人员提供有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使用。

【第6篇】2022卫生行政审批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市效能办: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卫生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效能,市卫生局成立了市卫生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宜政务[xx]30号文件要求,现将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项目基本情况

(一)全面清理整合行政审批项目,公布职权目录

市卫生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下,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原有行政审批项目(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共计17项,通过xx年、xx年、xx年清理整合,xx年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许可项目,目前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为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项,分别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注册、医护人员执业注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及服务人员资格认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放射诊疗许可、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医疗广告审查。

(二)依法设定各类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

市卫生局严格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编制《安庆市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办法》,明确申报审批的具体要求,并予以公布。

(三)行政审批收费情况

市卫生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文件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不收费。

二、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一) 积极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作为全市七家首批试行“两集中、两到位”单位之一,xx年始就成立了以原杨金奎局长为组长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安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宜卫人[xx]100号)要求,于xx年6月组建了行政许可科,成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所有许可项目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统一办理,实现了所有许可项目都进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了“大厅以外无审批”。

(二)认真落实 “首席代表制”

市卫生局于xx年6月21日制定并实施市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科首席代表制实施办法》,实行卫生行政许可首席代表制。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性质的不同,将行政审批项目分为全部授权首席代表审批项目和有限授权项目。对全部授权首席代表审批的项目,授权首席代表以我局的名义全权履行卫生行政审批职能,由首席代表负责审核、签发,其他科室、部门不再受理,做到“一审一核”、“大厅以外无审批”。对需要进行现场勘察、集体研究、专家论证、组织听证等事项的审批实行有限授权,由行政许可科统一受理,协同有关部门、科室进行审查,呈报局领导审批,由行政许可科签发许可证。认真贯彻落实首席代表制,切实做到了“两集中、两到位”。

(三)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市卫生局多次清理审批项目,实现审批提速。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开展“优化流程再提速”活动的通知(宜政务[xx]14号)要求,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间,优化审批程序。增加下列项目为即办件: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含个体诊所)、执业地地名及门牌号,医疗机构注销登记,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延续、变更申请审批。

xx、xx年至今在市卫生局局长、党组书记储艳云亲自指导下,施勤副局长督办下,严格遵循市政府第五轮、第六轮流程再造等文件精神,再一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凡在我局办理的许可事项,审批时间为2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审查、整改、专家评审时间)内办结,申报材料减少10%,大大方便了群众,受到群众的赞扬。

(四)编制公开审批流程图及服务指南

本着规范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的原则,为方便申请人知悉相关办事流程以及申请所需的材料,我们编印了《安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流程图》、《服务告知单》,将许可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和依据、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予以公布。《安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流程图》和《服务告知单》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并通过《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庆卫生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公开各种审批信息,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五)做好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积极使用好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络平台,做好审批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及时录入受理、审批信息;实时更新审批信息;通过《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安庆卫生网》等网站回复好有关卫生行政审批的网上咨询;在相关网站(安庆卫生网、中心网)上公示行政审批类表格,供申请人网上下载。我局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好网络资源,最大限度地方便申请人。

(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并联审批工作

按照《安庆市行政服务中心重大事项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和《安庆市卫生局“效能大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宜卫纪[xx]82号)要求,对需要多个部门分别实施且相互之间关联度大的重大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的,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并联审批缺席默认制和超时默认制,对需要专家评审的现场踏勘事项,我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到现场踏勘,实行“联合踏勘和专家评审两会合一”的审批方式。

(七)认真落实全程代理处相关工作要求

对市重点建设工程、产业发展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 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理处的要求,我局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实行现场办公等快捷便利的特事特办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积极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质量

(一) 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理顺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审批时限,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审批操作规程。xx年7月和11月,我局相继出台了《安庆市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程序》(试行办法)、《安庆市卫生监督局卫生行政许可内部运作程序》(试行)。《安庆市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程序》对市、区卫生局受理、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工作程序作了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理清了区、市卫生局受理、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工作程序;针对安庆市区公共卫生类行政许可审批,我局制定出台了《安庆市卫生监督局卫生行政许可内部运作程序》(试行),该运作程序对公共卫生类行政许可程序及相关要求做了细致的规定,内容涉及受理、审批流程、各科室责任、档案整理、归档要求等各方面。这两部操作规范的实施,明确了各个部门及相关科室的责任、提高了审批案卷质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升了服务效率,对促进安庆市卫生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 依法规范审批案卷

针对不同科室之间审批材料移送的情况,我们制定了《安庆市卫生局行政许可材料移送单》;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部分附表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使用《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审核意见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等新表;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我们在许可档案中加入使用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延期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共9种行政许可文书。

我局实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体制以来,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行政审批行为不断规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xx-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共办结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961件,办理即办件7308件,承诺件653件,接待群众咨询815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xx年5月,市总工会授予卫生窗口“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xx-xx年窗口工作人员优质高效服务获赠锦旗五面,多人次被评为季度“先进个人”和年度“先进个人”,窗口连续两年被市行政服务中心授予年度“先进窗口”。 在xx年 “千项办件看效能”专项行动,市效能办对我局1-3月份办件抽查,通过回访群众,满意率达100%,受到了通报表扬。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审批制度,以完善配套制度来进一步推进依法审批,促进卫生系统效能建设,为服务安庆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卫生局

xx年6月10日

【第7篇】执行课程计划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十分的重要,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行课程计划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执行课程计划情况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校根据“调整后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的相关精神,按规定正常开设综合实践活动、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课程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1、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成立了综合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还比较缺乏专职的综合实践教师,为了能有序、有效的开展综合活动,充分利用班主任队伍,对班主任进行了综合实践活动培训,能让各班在班主任的安排下,有计划的开展各班的综合实践活动。

2、各年级的综合活动非常切合学生的实际,如五、六年级开展的“零食与健康”,国中开展的“涂改液的秘密”等活动。并且要求在设计方案的时候体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向学生的主动探索性开放,向学生参与教学开放,向师生共同探讨科学知识的过程开放,完全冲破了传统的学习方式。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教师和学生一起合作,共同探究,动手操作,得出结论。所以,我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活动模式统一设计为六个阶段:创设问题情景—收集相关知识—进行科学探究—扩展探索内容—系统总结、实践—成果展示评价。

3、各年级各班的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都能按要求设置课程节数。学校积极完善硬件建设,建立了“音乐活动室”、“美术活动室”和“标准电脑室”等专用教室,保证各学科能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4、我校建立了占地2亩的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分批组织学生学习番薯、毛豆等常见农作物的播种技巧。在教师的带动下,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综合实践活动。通过活动,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知识的价值和应用的重要,体会到运用知识解决日常生活实际问题的快感,促进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和学习方法的提高。

5、我校建立了《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评价制度》,但制度的评价机制还不够全面,需要修改制定出符合本校特色,评价可行性更好的评价制度。

鹿木乡学校

20x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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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根据市局20xx年7月29日《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担负着g206、g319、g323线三条国道共计148.674公里公路的管养任务。是我市公路重大接待与旅游的必经路线,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前来指导工作和各地前来参观学习的游客络绎不绝,平均每月达8次以上公路重大接待任务,正在施工的有319国道a2标油路、323国道示范工程施工。养护任务十分繁重,安全畅通压力大,安全生产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二、检查措施

(一)周密部署安排,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学习动员,周密安排,专门研究,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市局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防患意识与责任意识;二是明确责任,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与“一票否决”责任制,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了各个科室、各养护道班,贯穿到了日常养护、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消除了安全责任“盲区”;三是实行了领导周值班工作负责制,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安全排查,建立隐患台账

在坚持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我局在8月3日、4日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组织了养护、路政、安全员以及养护道班负责人对所有管辖范围不稳定、不安全因素进行了大排查。认真排查了公路标志标线、公路边坡、路面隐患、地质灾害、高路堤边坡、桥梁涵洞、养护道班、施工工地等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经排查,有178处需要增设标志牌、30处施划标线、7处需要进行边坡卸载治理、12处高路堤需要增设钢护栏、6座桥涵需要加固与重建。并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全面掌握了安全隐患动态,为今后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三)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畅通

为了切实整治安全隐患,我局高度重视并根据排查结果,逐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制订了防患措施。一方面,我们投入了10多万元资金,用于管辖路段及时修补路面坑槽计600多平方米(319、206国道)、投入15万多元重建盖板涵锥坡以及导流墙、督促319国道油路a2标、323国道示范工程a7标及时完善安保设施8处,增设标志牌12块,投入30多万元整治道班安全隐患,用于道班屋顶漏水安装钢棚、检修电线、修整围墙等设施;另一方面,对于我局无力解决涉及治理资金较大应予路面改造的严重隐患路段、管辖道路不规范交通标志标线、易塌方边坡卸载、高路堤安装钢护栏、危桥涵洞改造重建等隐患治理项目,已上报市局要求列入计划给予治理。同时就319国道红都大桥、筑路机械厂围墙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已向业主及相关村发函要求采取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养护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了养护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禁酒后驾驶,违者严肃处罚,调离岗位,同时完善了养护车安保设施,给每辆养护车统一配备安装了警示灯,确保养护作业机械和人身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安保设施还不太完善、规范,由于经费困难原因,恢复与完善安保设施压力很大。

(二)安全教育方式单一。民工队伍安全意识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三)公路沿线安保设施人为损害大。需要加大公路沿线群众宣传教育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总之,在今后我们要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巩固安全稳定工作局面,为实现全年公路安全生产目标再努力工作。

【第9篇】乡镇财政支农资金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乡镇财政支农资金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绵游财农(200)38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我镇200年和200年两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农口部门事业费项目支出和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

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退耕还林资金。200年1月至200年12月,我镇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及现金补助1010800元(其中200年532400元,200年478400元),两年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地按要求通过“一折通”向全镇退耕还林农户进行了发放。

(二)天保资金。200年至200年共使用天保资金2万元,实行区级报帐制。

(三)其他支农专项资金。200年至200年度我镇财政支农资金共使用14万元,其中:水利建设资金4万元,主要补助上方寺村、雨台山村各2万元,用于新建提灌站上;病险水库整治4万元,主要补助给了四清水库2.5万元,新丰堰1.5万元,用于两处水库的维修补漏上;公路岁修0.5万元,主要用于玉刘路的维修;抗旱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长林寺村0.5万元,道碑观村1万元;农机行业管理补助0.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行业管理中;提水抗旱补助1.5万元,主要补助给苏家扁站、新桥站各0.5万元,龙王庙站0.4万元,马儿滩站0.1万元;电站维修1万元,全部补助给道碑观站用于电站维修;生产救灾资金1万元,全部用于上方寺村,属区级报帐制。我镇两年的支农资金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到了指定的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撒“胡椒面”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拉马填槽”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同时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的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牢固树立项目强镇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

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打捆使用。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

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用在刀刃上,尤其是搞好救灾、扶贫、以工代赈、天然林保护等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

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200年至200年使用的支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支农资金为我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缓解了旱洪灾情,把灾害损失程度降到最低限度。支农资金的投入,有力推进了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得进行。

【第10篇】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的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设费;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四是政府已在着手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后职工安置落实情况

为妥善安置我县企业改制中的职工:一是对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符合其它破产条件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破产企业的等值资产抵交所欠交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二是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以入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注册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或买断原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业或副业,职工在原企业下岗,但身份不变养老统筹等不变,再在新企业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对适合租赁的企业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代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四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创办私营企业的减半征收注册登记费,并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企年所得税的全部,第二、第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经税务、财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扶持企业。

<五>;供地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挂牌出让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挂牌成交后,及时将有关挂牌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做到备案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可靠。

<六>;土地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国发28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20.55亩;,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10月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宗,罚没款86065.5元人民币,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治理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全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等内容,观看了《蜕变的人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了宣传栏,在局网站开辟了专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相关信件箱和举报电话。五是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的治理范围和自查自纠的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对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自查。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