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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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第一篇:乡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第二篇: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第三篇: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第四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的自查报告第五篇: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自查报告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乡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对全镇发展党员情况、党员管理情况和党费收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自查。本次工作通过“听看查访议”相结合,认真梳理了我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管工作的各个环节,总结出了一些成绩和不足,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概况:我镇现有xx个党支部,其中农村支部23个、镇直单位支部xx个,非公企业党支部xx个,共有党员xx人。

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1、高度重视,全面宣传。我镇党委长期以来严格按照《党章》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对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有研究、计划、有培训、有调研、有总结,力争在党员队伍中女性比例有所提高、年龄趋于年轻化、文化素质更为提升、行业范围更为广泛,不断给党员队伍注入新鲜的血液。自2014年以来,我镇发展xxxx名新党员,2014年、2014年都超额完成了发展党员目标数。其中35周岁的占xx*%,国中以上学历占xxxx%,女性比例占xxxx%。

2、规范管理,严密程序。在日常党员管理中,通过邀请党校老师开展讲座、集体讨论和自习相结合等方式,每年组织两次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另外,定期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参与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在党务管理上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一条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政审、考察、“测评制”、“公示制”,严格落实“预审制”,确保吸收预备党员的“宣誓制”、“集体讨论制”、“ 谈话制”,党员转正的“票决制”,及时上报,党委讨论决议,做到各项材料齐全,记录规范,程序严密,人人建档。

三、党费收管工作的情况

1、提高认识,严格党费收缴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认真核算党费交纳数额。对因工资调整的党员同志,能及时按调整工资当月的实际重新核算党费交纳基数,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足额交纳党费。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6日前交清该季度的党费,严格党费交纳时间。对收缴的党费按时按比例上缴上级党组织。2014年、2014年前两季度我镇党委分别缴纳党费xxxx*元、xxxx元。

2、认真审批,严格党费使用范围。在党费使用方面,我镇始终坚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党费的使用范围,规范党费使用程序。对上级下拨的党费,如困难党员补助、离退休支部回拨党费等,做到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3、健全制度,严格党费管理规范。在党费管理上,做到党费帐户单立,党费帐簿清楚、按规定归档,并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同时,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收据,镇党委上缴党费有汇款单。利用党务公示栏,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镇党委还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收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另外,依托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开设党务知识课程,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

1、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不足:个别非公有制企业仍存在支部活力不够,发展党员动力不足的现象,个别党务干部工作能力较差,促使党员材料规范进程缓慢,女性党员比例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发展的新党员大专以上学历占较低水平。

2、党费收缴工作存在的不足:部分流动党员、部分地处偏远地区的村党支部的党费收缴不及时,部分村支部下派到非公企业支部的党员仍在村支部交纳党费;党费管理还需要进一步适应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需要。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增强支部党建,利用分类定级,促进支部自查自纠,做好工作台账,亮岗履职,以机制促党员、党建发展,力争发展高素质的人才,提高女性党员比例。同时引导各党支部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第二篇: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惠安县第三实验国小党支部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惠安县第三实验国小党支部成立于2014年9月6日,现有正式党员15人。9月18日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支部委员选举并报局党委批复。9月26日正式产生由黄淑芬、郭惠彬、黄英明、任婷婷、赵志铭等5位同志组成的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国小支部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淑芬同志任书记,郭惠彬同志任副书记,黄英明同志任组织委员,任婷婷同志任宣传委员,赵志铭同志任纪检委员。

学校全体党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学期准备发展新党员1名(陈清越同志),由黄淑芬书记亲自考察培养。其他党员分别下到各年段,负责考察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作为明年的发展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教师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全体党员都能按月定额准时交纳党费,每月支部总收缴党费210元。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黄英明同志负责管理,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登记薄、上墙内容一致,并及时登记。党支部每月能按时向上级党组织全额上缴党费。

由于支部刚成立,各项工作还不完善,工作经验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我们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中共惠安县第(敬请期待本站更好文章:)三实验国小支部委员会

2014年10月18日

第三篇: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惠安县第三实验国小党支部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全体党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学期准备发展新党员1名(陈清越同志),由黄淑芬书记亲自考察培养。其他党员分别下到各年段,负责考察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作为明年的发展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教师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全体党员都能按月定额准时交纳党费,每月支部总收缴党费210元。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黄英明同志负责管理,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登记薄、上墙内容一致,并及时登记。党支部每月能按时向上级党组织全额上缴党费。

由于支部刚成立,各项工作还不完善,工作经验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我们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国小支部委员会

2014年10月18日

第四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的自查报告

机关党工委组织部:

《关于对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收悉。

我局是去年底新组建的单位。目前,正在按照机关工委的批复进行机关党委的组建工作。初步拟于年底前召开党代会,成立市邮政管理局机关党委。新组建的机关党委领导局机关和监管企业党的组织。据统计摸底,目前局机关现有正式党员8名,各监管企业党员90名。

由于目前我局机关党的组织关系尚未正式理顺,故今年以来未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党费收缴,由于未召开党代会,各相关企业党的组织关系至今未划转到我局机关党委,也未进行党费收缴工作。局机关8名党员,今年下半年组织关系已陆续接转到了局机关党支部,并按标准缴纳到了机关党支部。

根据机关党委通知要求,近日我局党组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确定了四条意见

1、抓紧召开机关党代会。党代会召开后,迅速将有关企

业和党员的组织关系划转到机关党委。目前,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2、制定机关党委各支部统一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待召开

党代会、各企业党支部划转到机关党委后统一执行。目前,各项制度已经草拟完毕,待党代会后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执行。

三、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由于各企业党组织关系尚未划转到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仍按原渠道缴纳。明年开始由局机关党委统一收缴。局机关党支部8名党员的党费,待近日缴齐12月份党费后,足额按规定列表上缴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

四、关于明年党员发展工作。我们建议明年我局机关党委发展计划数7名,即机关支部和各企业支部各1名。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市邮政管理局机关党委筹备组

2014年12月6日

第五篇: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我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1、我乡党委下设25个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34名。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准时交纳党费。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由各支部指定专人收缴,每半年上缴组织部一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各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按规定党费计算的依据及时调整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各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3、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票据内容一致。

4、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创先争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在乡党委的带领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年度各支部负责考察确定4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群众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了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发展党员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各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同时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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