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国小党支部2019年党费收缴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中心国小党支部2019年党费收缴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中心国小党支部结合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在本校开展党费收缴情况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中心国小党支部2019年党费收缴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一、认真组织学习。

中心国小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守《党章》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准确把握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细化党费使用项目和加强党费管理等政策要求,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中。

二、2018-2019年党费收缴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校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2019年年第一季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2018年我校共有党员35名,其中退休党员5名,全年合计收缴党费10745.1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林聪成、彭展来、林梅三位党员于2018年9月转出,停止缴纳。

2019年第一季度,我校共有党员31名,其中退休党员4名,第一季度合计收缴党费3360.3元。

三、主要经验做法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基层党支部,我们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党务工作者林小青同志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校党支部使用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费收缴登记簿与党员党费证,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校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