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多篇】

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多篇】

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制度 篇一

1.目的和范围

1.1 目的:为控制进货的`质量,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对供应商建立调查、评定、选择以及重新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2 范围:适用于采购过程的各个阶段。

2.相关文件和术语 无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并组织品保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必要时,应组织到供方现场实地考察。

3.2 采购部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工作程序

4.1 采购部对现有供应商采用《供应商调查表》的形式,对其进行调查,以了解供方质量保证能力,作为评定的依据。

4.2 采购部在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技质部,生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3 在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合格供应商,总经理审批。

4. 4 每年底根据供应商的业绩进行一次重新评价。首次评价和年末评价办法见附录: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评价表

年 月至 年 月 供应商名称:

项目配分考核内容及方法得分考核人

价格201.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确定一标准价格(会计成本),此标准价格为10分。2.价格高出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扣1分,价格低于标准价格2个百分点加1分,以此类推。

品质30以交货批退率为依据,批退率=退货次数÷交货总批数×100%得分=30×(1-批退率)

逾期率301.以逾期率为依据。2.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100%3.得分=30×(1-逾期率)另外:逾期一天加扣一分,停工待料一天加扣2分

配合度201.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如:①品质异常时本公司要求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未整改执行,致使相同缺陷重复出现,每次扣3分。②本公司生产计划提前,未很好配合,可酌情扣分③本公司样品试制时未及时交样试验或未及时执行相应整改,可酌情扣1―2分2.公司正式会议批评或抱怨每次扣2分3.客户批评或抱怨每次扣3分

备注A.得分为85―100分者为优秀供应商B.得分为84―70分者为合格供应商C.得分为69―60分者需进行相关辅导或协调D.得分59分以下者予以淘汰

评价结论

采购供应商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确保合同的执行力。

2、企管部在供应部提交市场调研报告之日起一周内,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的有关人员对供应部提交的市场调研报告进行评审。

3、与会人员根据供应部提供生产商(供应商)的信息对生产商(供应商)进行客观的评价,按无记名方式对生产商(供应商)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入选投票,得票超过与会人数的一半以上者确定为入选生产商(供应商)。

4、供应部对入选生产商(供应商)在确定之日起二天内以电子邮方式寄出标书,要求生产商(供应商)在发出标书之日起一周内寄出标书(以当地邮擢为准),超期按弃权处理。

5、供应部要对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保密性负责,严禁在开标会前私启生产商(供应商)提交的标书。

6、企管部按时组织设备部、生产部、质检部、技术中心、财务部、供应部进行现场评标。评标程序为:1、检查标书的完整性;2、开启标书;3、宣读标书;4、汇总计算平圴值;5、按低于平圴值总标数的百分之五十计算定位数;6、按低于平圴值第一开始往低值向下推移到定位数,确定中标标的。7、填写中标书,与会人员签名确认。

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企业进行有序竞争,根据《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本制度实行36分制,即根据全年12个月,各定点供应商在当月内无违反定点协议规定、无违法经营、无投诉等状况得满分3分,全年共36分。有上述状况则相应扣分,全年扣完36分为止。并依据扣分状况进行处罚。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负责对定点供货商进行考核,必要时邀请监察、审计、有关人员参加,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稽查。

二、稽查资料

1、是否遵守职业道德,礼貌经商,为客户带给优质服务。

2、所带给商品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规定的指导价。

3、所带给产品是否正规厂家品牌,是否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克扣欺骗用户等行为。

4、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有送礼品、给回扣、多开或少开税务发票等不正当行为。

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各采购单位订货要求后,在承诺的供货时间内不能供货的;

6、所带给的货物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型号产品普遍价格的。

7 、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8、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三、具体扣分标准

(略)

四、违规处罚

1、当月扣分在6——8分内,采购办将在定点单位之间进行通报。

2、当月扣分在8分以上15分以内或当年累计扣分15分以上24分以内,采购办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青岛财经日报》、《青岛政府采购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并没收二分之一的质量保证金,定点单位从当月起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有关政府采购事项。

3、当月扣分在18分以上或者当年累计扣分36,除在以上媒体曝光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外,立即取消定点资格,取消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4、各定点单位的扣分状况,将作为下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5、采购办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要严格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廉政守则》等有关规定。

6、欢迎社会各界对定点供货商供货价格以及其他服务承诺的执行状况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