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方案(精品多篇)

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方案(精品多篇)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一

一、活动背景

为文化遗产日,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展开以“让文化遗产活起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住建部、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中央各部门和市政协等最近一直在关注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宣传活动以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为重点。

二、宣传口号

保护遗产留住乡愁。

三、活动地点

主会场设在房山区水峪村(新公布的全国历史文化名村)。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协文史学习委、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委、市农委、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档案局、房山区政府等。

协办单位: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

各区县文化委员会

各世界文化遗产地。

协办媒体:中国文物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

五、活动规模

主会场约100人

六、主会场活动思路

拟邀请国家文物局、市政府、市政协文史委、市委宣传部等领导出席,邀请市属相关委办局及区县文化委员会、传统村落负责人(届时请市农委代为通知)、房山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届时请房山区文化委员会代为通知)、新闻媒体。活动主要内容为:

1、水峪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女子中幡”展示;

2、展示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果;

3、启动北京市传统村落公益摄影大赛;

4、展示传统村落书画家作品和水峪村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感人故事;

5、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启动;(宣布领导小组专家组成立,宣布水峪村修缮工程开工)

(活动后,交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组织与会人员和各郊区县实地考察交流水峪村保护利用情况)

七、其他宣传

1、联合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专题讲座、文物鉴定等。

2、组织全市各区县文委和有关文博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张贴、悬挂相关宣传旗帜、标语、海报等,免费发放宣传材料,举办专题展览、讲座等宣传咨询活动,鼓励社会各界了解文化遗产、关心文化遗产。

3、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联合中国文物报等开设遗产日宣传专栏,联合xx日报、xx晚报设立宣传专版。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二

全校各单位:

今年6月11日,是我国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为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意识,充分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推动商丘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普及和传承。我校决定与商丘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商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合举办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非遗进校园展演、展览等活动。

一、活动目的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旨在让大学生在感知、体验中了解商丘本地的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在传统民间文化的滋养中,培养对传统民间文化的兴趣,提升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也是为了让多种民间艺术走进校园,将不同的艺术精品和非遗保护成果展现在广大师生面前,突出民俗,突出特色,突出原生态,展示商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新成果,让广大师生在不同文化元素的融汇、交流中,得到艺术的熏陶和美的享受。

二、活动宗旨

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文化的自觉、自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活动主题和口号

1、主题: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2、口号:保护文化遗产,创造美好生活;为文保员点赞,向守护者致敬;文化遗产无价宝,需要你我呵护好。

四、主办单位

党政工作综合办公室、公共艺术教学部、团学活动发展中心

五、活动内容、时间及场地安排

1、非遗成果展

以图文方式介绍和展示我市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让广大学生进一步了解我市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智博广场

责任单位:党政工作综合办公室、公共艺术教学部

2、传统美术类—剪纸展览

征集我市省、市、县传统美术类-剪纸项目作品,充分展现我市剪纸艺人所表现的民间民俗情趣、艺术特色以及剪纸所传达出传统文化的内涵和本质。

时间:6月12日-14日

地点:勤政苑一楼展厅

责任单位:党政工作综合办公室、公共艺术教学部

3、泥塑、剪纸、面塑、玉雕、刘腾龙毛笔传统制作技艺、冷谷红葡萄酒传统酿造技艺等部分非遗项目现场技艺展示使广大青少年零距离、亲身参与、亲眼观看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从而引导广大青少年认识非遗、参与非遗保护,加深他们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了解。

时间:6月12日上午9:00-12:00

地点:智博广场

责任单位:党政工作综合办公室、公共艺术教学部

4、豫东坠子展演

现场演唱,让学生欣赏和感受我市传统文化的魅力。

时间:6月12日下午3:00-6:00

地点:明德讲堂

责任单位:团学活动发展中心、公共艺术教学部

5、皮影戏展演

呈现商丘独具特色的皮影艺术,增强群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时间:6月12日晚上7:30-9:00

地点:大学生生活区广场

责任单位:团学活动发展中心、公共艺术教学部

六、活动要求

1、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宣传工作,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顺利开展,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尽可能的号召全校师生广泛参与,感知、体验文化遗产的魅力。

2、传播理念,积极引导。各有关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宣传平台,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努力使文化遗产日主题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激励公众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宝贵的财富,它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又是世代相传的优秀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及精神。其形式多样,在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曲、技艺、医药、礼仪、民俗等各个文化领域,处处表现出悠久的历史渊源和鲜明的个性,给人以多层次、立体的和丰富的感受。通过本次活动,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载体,让学生们在感知、体验中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家乡的热情。在传统民间文化的滋养中,培养对传统民间文化的兴趣,提升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

二、活动时间

周末 9:00——16:30(活动时间待议)

三、活动地点

校内操场、运动场

四、活动内容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学习阶段

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更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宣传力度,在活动开始前形成人人知、人人爱、人人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1、认真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读物、校内宣传专题专栏,提高师生对文化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了解和认识。在活动前激发学生们学习优秀文化的热情,形成良好的学习条件。

2、做好校内宣传活动,营造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氛围。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国旗下演讲等形式,介绍与本次校园活动内容相应的非遗基本知识,为活动的正式开启做好充分的宣传准备。

(二)活动展示阶段

学生们在家长的带领下以“课外活动”的形式参与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感受非遗

(1)活动地点:校内操场

(2)活动形式:非遗展示活动

(3)具体内容:

2、体验非遗

(1)活动地点:校内操场

(2)活动形式:非遗体验活动

(3)具体内容:

3、非遗创作

(1)活动地点:校内操场

(2)活动形式:非遗创作活动

(3)具体内容:

五、活动人员的安排

家长可以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携带孩子选择上午或下午参加活动,并提前告知学校参与活动的时段,教师及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表按时出勤。

六、活动工作安排

(一)活动计划制定

与学校共同制定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场地、时间;负责选定非遗进校园项目,组织非遗对外交流小组,负责与校外传承人沟通交流工作;负责落实校内活动进程把控;与校外媒体单位做好对外宣传、推广工作。

(二)校内宣传推广

负责编印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宣传册、宣传画以及相关非遗材料;负责宣传栏非遗主题活动的策划;负责非遗活动动员讲话的安排;负责校内宣传物品的制作。

(三)传承人

负责从事非遗项目的生产、创作,提供高质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及成果;负责制定非遗进校园主题活动计划,制定活动开展内容;配合做好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参与展览、演示、教育、交流等活动。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四

20xx年6月11日是我国第xx个文化遗产日。为在全社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宣传,倡导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提高全民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xx年文化遗产日前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x非遗函〔20xx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通知》(办政函〔xx年文化遗产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振兴传统工艺 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二、活动内容

(一)适时组织参加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文化遗产日有关宣传展演活动。

(二)举办主场活动。20xx年6月11日上午,自治区文化厅、固原市人民政府主办,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承办,在固原市区博物馆广场举办全区xx年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活动主要内容有: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表彰非遗保护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资助优秀传承人和传承基地;固原市级非遗传承人授牌及发放以奖代补经费;文化遗产特色艺术演出;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xx〕17号)的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图片展;代表性传承人技艺表演展示;文物基础知识讲解、品鉴等。

(三)举办分场活动。各市、县(区)文化局,xx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xx博物馆、固原博物馆等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区域特色,在文化遗产日期间设立活动分场,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展演、讲座、咨询、走访调研等系列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和其他市、县(区)文化局要紧扣本次文化遗产日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分别制定并实施好主场和分场活动方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文化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请固原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于6月3日前分别将主场活动方案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和自治区文物局。

(二)请五市文广局分别推荐4名非遗保护先进工作者,2个先进保护单位(文化馆、非遗中心),2个优秀传承基地(自治区级),于6月3日前将推荐表报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

(三)各市、县(区)要把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宣传作为文化遗产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开设专栏、制播专题片、采访报道、印发资料、传送信息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四)请各市、县(区)文化局,xx文化馆、xx博物馆、固原博物馆、xx考古研究所、xx岩画中心于5月27日前将确定的活动统计表分别报文化厅公共文化与非遗处、自治区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