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治超联合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治超联合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治超联合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21年半年来,我执法大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7〕130号)》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政法〔2018〕2号),积极推进部门联动执法,有力推动治超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有效打击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现将我执法大队治超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定方案。

2020年9月,我局和县公安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黎平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强化交通执法工作的职能,及时与货运源头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源头治超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货运源头企业,强化货运源头监管,组织执法人员深入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和沙石场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与企业签订责任书,使治超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派发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主要治超路段和源头企业共悬挂治超横幅20多条,向广大车主派发宣传单1000多份,利用县新闻中心在有线电视网络宣传治超工作相关政策等方式,把宣传工作贯穿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形成正面引导,做到群众理解、社会支持和车主配合,营造了良好的治超氛围。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推进治超工作。

1、各方联动,推进源头治理。我大队认真落实源头单位巡查制度,经常深入货运、物流、维修企业及大型厂矿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分别与15家货运源头单位签订了治超责任书,组织执法人员到货运企业开展源头治超宣传,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的监督管理。组织人员深入到重点建设项目工地和沙石场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明确路政执法中队管辖区域及责任,加强了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对装载量较大的货源单位进行了排查摸底,为货源单位公示工作打好基础。同时我局与公安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明确各自分工,共同做好治超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我局加强动静态监控,坚持以流动治超为依托,重点加大对G356线、S242线等地方的治超力度,特别是三什江以及矮枧等重要路段的打击力度。我大队通过加强部门联动,以流动巡查和举报相结合的执法方式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逐步形成全县监控治理网络,同时严格执法处罚,认真执行省交通运输厅新颁发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处罚。半年来共出动治超执法人员6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辆,检查车辆163辆次,卸载42吨。未发“百吨王”货车。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强化工作领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把治超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加强治超工作领导,把治超工作列入年度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综合治理,推进治超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联合执法机制。贯彻落实全国治超整治专项行动的新规定,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制定细化执勤计划,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做好相关的执法衔接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流程的每个环节,做到紧密协作。

(三)进一步强化路面治理力度。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的治超方针,交通、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部门联动与区域联合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主要干线、危桥及其他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群众投诉多的地点和路段。着重加强对车货总重超过49吨以上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保持严管态势。

黎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