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关于某某客户投诉事件的情况说明

关于客户投诉事件的情况说明

银行关于某某客户投诉事件的情况说明

客户于2021年X月X日向XX银保监局投诉XX银行XX支行,投诉事由为:来电人反映XXXXXXXXXXXXX,客户对此不满,要求投诉。

此次投诉事件中,我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因客户的账户发生可疑交易,对其银行账户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在处理过程中我行让客户提供交易流水中可疑交易信息的佐证材料,对客户提供相关资料的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客户能够轻易做到的,但因客户以保护隐私为由,拒不配合我行开展身份及交易背景识别,导致我行无法排除可疑情形,故未能按客户要求解除控制,导致了此次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首先,我行是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对客户银行账户发生的可疑交易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对其身份及交易信息进行识别。其次,在处理过程中我行工作人员态度良好,向客户耐心解释缘由,按照规定让其提供佐证材料,但客户的回答始终闪烁其词,前后不一,拒不配合,并威胁我行工作人员,如果不按照他的意愿马上进行处理会向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过程中,我行工作人员始终本着尽职履责的原则,力求妥善妥善处理客户问题。

因此我行认为本次投诉属于“被投诉机构因执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无法向投诉人提供相关服务而被投诉的”情形。申请不纳入消费投诉行业通报、对外披露和监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