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生产合同多篇

设备生产合同多篇

设备生产合同篇1

合同号--

本合同在××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设备,其交易条件 如下:

一、商品名称:××××。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 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 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 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 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港口)×××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 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一九 ××年×月至一九××年×月。

十、装运港:××。

十一、目的港:××。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 方通过中国银行××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 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 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 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 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 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 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 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 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 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 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 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 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 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 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 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 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 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 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 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 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 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 在××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 方

卖 方

中国××公司

××××公司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设备生产合同篇2

本合同在_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

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生产合同篇3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______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______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______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______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______万后______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

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

在___年___月___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____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协议各方: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设备生产合同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的标的

根据_____文件批准,乙方拟租赁______(下称租赁物件)。甲方经审查同意支付设备价款及有关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购进租赁物件后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明细表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 对租赁物件的权利和义务

(2-1)在租赁期内合同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2)租期内租赁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义务合理和适宜地保护租赁物件,并对由于乙方自己的过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对租赁物件的灭失或损害负有赔偿义务。

(2-3)为了保证租赁物件的正常使用和运转,乙方负责对租赁物件按技术要求进行正常的、适时的维修和保养。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内,租赁物件无论发生任何属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2-4)甲方有权对租赁物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内,乙方每半年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财务报表,并向甲方报告经营情况。

(2-5)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件具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件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物件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

(2-6)租赁期满后,本合同租赁物件的处理:

A、留购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项所列的留购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留购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实际租金和留购货价以及出现合同第三条的情况(如有时)增加的税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罚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将租赁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B、续租

甲方同意乙方对合同的租赁物件进行续租,其续租租期、租金金额、租金交纳日期等租赁条件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协商确定,并另订续租合同。

(注:留购或续租任择一种,双方确定一种后,另一种在合同中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赁物件的租期共计____个日历月,进口设备的租赁期从设备到港日起算,国内设备租赁期从发货日起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和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本租赁合同的要求。

(3-3)本条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设备价款、保险、银行费用、利息为___元(大写),由乙方按租金偿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手续费为租赁总成本的百分之___,计人民币___元,乙方应将该项手续费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全额付给甲方(手续费滞交影响合同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5)为按本条规定支付租金,乙方应在规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当日)前___日将租金划入甲方的帐户。

(3-6)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增减有关税项、税率及银行利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并承付。

(3-7)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除按照延付时间继续计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滞付金。

第四章 租赁物件的购货、交货和验收

(4-1)购货方式有以下三种,甲乙双方商定采用( )种方式。

A。根据贸易有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签订或委托代理人签订购置租赁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对该合同承担一切义务。对该合同的履行及租赁物件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担任可责任,购货原始发票及合同副本、委托书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赁物件甲乙方确定后,购货合同由甲方签订。乙方作为甲方代表,负责处理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问题,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失所造成的经济责任。

C。乙方与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应由甲方确认盖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货方办理托收承付时,必须交付铁路运单或乙方自提证明单据。甲方见单后付款并对货物享有所有权。如在运输中发生问题或货物有其他质量、短缺等问题由乙方负责与供货方联系解决,甲方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2)租赁物件运达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三十天内负责验收(包括进行试车),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一式二份书面附验收结果交给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由于卖方责任造成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由乙方直接向卖方交涉处理并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如卖方延期交货,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 租赁物件的保险

(5-1)甲方负责在租赁期开始前对租赁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所列租期内的财产险和运输险,保险费计入租赁物件总价款。

(5-2)如租赁物件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灭失或损害,乙方应负责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应直接划归甲方,作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该项赔付的款项多于乙方应付租金的部分,甲方应转付给乙方,如该项赔付的款项少于乙方应付租金,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如数补交给甲方。如租赁物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保险公司赔付的款项可由乙方使用,但仅限用于更换或修复被损害或被灭失的部件,使租赁物件恢复可正常使用的原状;发生部分损害或灭失至恢复租赁物件原状的过程中,乙方应仍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 经济担保

(6-1)甲方同意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经济担保人的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末资金平衡表,并由该经济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经济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 租赁保证金

(7-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在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后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如因乙方未及时交付保证金致使不能执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是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应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项。

第八章 违约和争议的处理

(8-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件使用的规定。如乙方在应付租金到期后一个月内未能交付租金,或违反租赁物件使用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赁物件。收回、处理租赁物件所发生的任何开支与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8-2)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均有权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章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租赁物件明细有;

附件二:租金偿付表;

附件三:经济担保书。

第十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生产合同篇5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承租方在签订本设备租赁合同之前应核实该投影仪设备是否为出租方所有,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存在(涉及共有人的处分权问题),出租方是否对该设备有实质处置权,租赁物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否则该合同无效。

甲方因经营需要,租赁乙方______区_______村_____的厂房用于生产。现甲方有意租赁使用厂房内的乙方现有旧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为了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设备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件一

风险告知:双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之前承租人一方应当告知出租人设备用途。承租人一方应当按照约定使用设备,并注意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租赁设备的租金为______元/月。租赁期限为两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起租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经乙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自设备起租之日起,每六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合同签订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第一期六个月租金。以后,每期末月底前,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租赁期间,甲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没收保证金,收回租赁设备。

风险告知:租金的交付方式、交付期限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一方应当遵守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出租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支付的违约金,承租方多次拒不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自出租人提出之日起终止。

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技术、质量状况

由于租赁设备系乙方旧设备,因此乙方只就设备现有技术状况及质量情况向甲方交付。甲方在租赁前,已经对租赁设备的技术条件、质量状况现场查勘,对相关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同意按设备的现状租赁。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维护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交付方法

租赁设备保留在_______区____村____号厂房内原工位,随租赁厂房按现状移交给甲方,甲方现场签字接收。移交后,如甲方需要搬运、移动、重新安装、调试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期满,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乙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

第六条 租赁设备交付

1、交付时,双方现场共同对转让设备品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清点移交,并当场签收确认。租赁期间,转让设备损失、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由于租赁设备系旧设备,甲方也对设备现状实地充分了解,因此甲方同意:设备技术、质量状况以现状为准。如甲方认为租赁设备不满足使用要求的,由甲方自行维修处理,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对租赁设备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设备转租、转借给第三人,或者与第三人共用的,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风险告知: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设备任意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承租方未经同意擅自转租、转借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承租方擅自转租、转借而给租赁物带来损坏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维护、维修费用。

2、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使用造成租赁设备损坏、损毁的,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2、租赁期间,租赁设备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损害的,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提交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备生产合同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厂房设备租赁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上级批准的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向购进以下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根据与生产厂(商)签订的设备订货合同规定,于年季交货。由供货单位直接发运给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货单位自提自运。乙方收货后应立即向甲方开回设备收据。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质量问题由生产厂负责,并在订货合同中予以说明。

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收货后,应以甲方名义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投保合同交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年,租赁从供货厂向甲方托收货款时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包括手续费%),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地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协议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协议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面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设备生产合同篇7

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线租赁生产经营合同

甲方(出租人):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方与乙方双方就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麻黄素提前生产线的生产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事宜(包括:厂房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

(后附清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一年期限, 2015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12 月 31日止。租期届满,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每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额租金后7日之内甲方将生产线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须于2015年12月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能正常生产,协调好原有工人与公司之间茅盾,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用工有自主权,但在用工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择使用原有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人员数量由乙方决定。

第六条债权责任:至2014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债权由甲方负责解决,自2015年 1月 1日起涉及租赁生产线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债权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承担非乙方使用的原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的用工工资和劳动社保等。

第七条乙方负责支付其在承租期内关系到的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水费、电

费、卫生费、所在与房屋租赁和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管理费、维修费等所有生产经营支出。

第八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修:承租期内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期届满时由乙方负责将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维修至原状并承担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厂区增加设施和增加生产线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增加的设施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为自己经营之需,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度地对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不改变主体结构和不构成建筑物物危险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行为(但应征得甲方认可同意),租赁期届满,归出甲方所有。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厂房和机器设备转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元)。在经营生产中乙方应及时支付欠款和相关债务,否则,甲方可以扣留该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并经甲方核实无欠款及债务,租赁物合符出租交接时的原状后,应将保证金足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及责任: 乙方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乙方用于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因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债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并不仅仅限于劳务用工及其伤害事故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 乙方租赁生产经营期间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甲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若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落实或阻止乙方生产,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保护租赁物及其所有设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之次日内将租赁物返还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的三十日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续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内,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国家的产业政策、重新规划及征拔占用等)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必须承担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之外 ,还必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元),同时,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司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联系的话:联系的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生产合同篇8

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标的物

1.1甲方将位于甲方公司院内的 陶瓷生产线设备及相应的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以下统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1.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仅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1.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赁期间由乙方全权管理、使用。

1.4乙方无权对甲方租赁物及乙方在租赁期间新增的厂房、设备等以抵押的方式向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贷,无权单方转租、处置租赁物。乙方如有特别需要用租赁物作短期抵押融资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作补充协议。

1.5 甲方将各生产线库存的产成品交由乙方代销,乙方每月按实际销售货款扣除%的销售费用后将货款返回给甲方,甲方也可以自己销售;甲方所剩下的原材料由乙方按成本价收

购,原材料款由乙方按个月分批付给甲方;甲方所剩下的五金配件由乙方先行领用,乙方每月按成本价结算给甲方。

1.6 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3.1租赁费标准按 万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赁费。

3.2租赁费以生产线正式投产日开始计算,但从租赁物移交日至正式投产日之间的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根据甲方设备等的改造和新增时间需延长投产时间的,双方协商另作协议。

3.3租赁费按月缴纳:每线每月的实缴租赁费在次月的5日前缴纳,逾期每天按5%计算滞纳金。逾期达2个月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3.4租赁费不包括应缴税金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上缴的相关税费。但经甲方同意认可的相关费用或应由甲方缴纳但乙方已代缴的费用可在租赁费中扣减。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管理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

4.2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租赁期满,乙方按原交付清单交还租赁物给甲方。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物正常使用损耗除外)。

4.3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但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乙方每月在上缴租金中按%扣除。经甲方同意所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及收取代乙方缴纳、垫付的各种税费。

5.1.2积极创造内外部环境,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内部和外部的各项事务关系。但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用或挪用乙方的财务资金,不得要求乙方提前支付租赁费。

5.1.3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注册名称、注册商标、相关认证证书和行政公章等;协助乙方设立一个独立的对公财务账户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5.1.4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公场所,招工、员工食宿、治安纠纷的调解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1.5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在乙方违法经营和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在国家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安全生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费、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待遇、水电气费用、原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事故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按生产需要以甲方名义招用员工,由乙方对招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工作。乙方必须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送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依法为招用人员落实各项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并承担费用。在租赁期间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支持工会等组织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其人员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保证其人员不向甲方主张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不闹事上访。

5.2.2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甲方租赁费用。

5.2.3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保法》、《税法》、《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工作,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环保、安全防范设施。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4 在租赁期间建立独立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有权拒绝甲方对生产经营活动、人事安排及财务收支的一切干涉。

5.2.5 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月缴纳,逾期缴纳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及其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因甲方的债务纠纷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其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在租赁费中扣除,不足赔偿时,乙方有权变卖甲方的财物用于赔偿乙方的损失。

6.2 若因甲方的故意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在租赁费中扣除。

6.3若因乙方不按期交纳租赁费,除加收滞纳金外,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相应金额的产成品用于抵付租赁费。

6.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支付另一方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损失。

6.5若乙方不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不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待遇及事故费用,造成享受工资、福利工伤待遇的人员或事故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投诉、上访、闹事、仲裁、诉讼等方式)及其他行为造成甲方费用支出及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甲方追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费用、赔偿款、食宿费、交通费、处理事故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无条件予以承担。

6.6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租赁期间的债务和税费等问题,导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