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林撂荒地整治承包协议

枣林撂荒地整治承包协议

枣林撂荒地整治承包协议

为切实做好我村枣林撂荒地整治工作,根据中共清涧县委专题会议纪要《清涧县枣果基地建设座谈会会议纪要》(〔2020〕)4号)和清涧县林业局文件《关于拨付2020年撂荒枣林管理涉及贫困户资金的通知》(清林发〔2020〕)91号)文件精神,资金由县林业局拨付到我中心账户,再由我中心拨付到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枣林撂荒地整治由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具体负责实施,兑现资金。根据实际,我村枣林撂荒地整治采取承包的模式,由承包方按照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关于枣林撂荒地整治要求具体实施,任务完成后,经过验收合格,由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按照协议价格进行支付,由 村集体经济联合社(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公开、平等的原则,由甲方和乙方签订枣林撂荒地整治协议,具体如下:

一、承包方式和资金兑现

1、乙方承包甲方 亩枣林撂荒地,每亩按照元计算,承包费共计 元。

2、乙方按照甲方枣林撂荒地整治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经甲方对乙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资金下拨到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后,再给乙方兑现承包费用。

二、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心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