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建创新试点专项资金划拨协议书

2021年基层团建创新试点专项资金划拨协议书

基层团建创新试点专项资金划拨协议书

甲方: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推进2021年广州市基层团建创新试点工作,给予各区创建经费保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作为共同遵守的依据,任何一方均应严格履行。

第一条 双方同意事项

甲方向乙方划拨经费人民币壹万贰千元整(¥12,000.00元)(经费划拨方式详见下文第四条“经费划拨细则”),专项用于2021年广州市基层团建创新试点工作及相关活动的开展。

1、专项经费使用要求

(1)使用时间:划拨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制定计划。乙方应制定此项经费使用计划并报备甲方。

(3)集体研究。由团委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使用和下拨此项经费。

(4)专款专用。此项费用为基层团建创新试点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经费管理。乙方应严格管理和监督此项费用使用情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管理原则,对经费管理负廉政主体责任并受团省委和甲方监督。

(6)费用公示。此项经费使用情况属于团务公开内容,纳入本年度经费情况公示和团区委书记年度抓团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

(7)结项报告(详见附件)。乙方应于项目结束后30天内提交此项经费使用结项报告。

第二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定期督查乙方经费使用情况的权利。

(2)指导乙方开展基层团建创新试点事务和活动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指导乙方基层团建创新试点和团务基础工作。

(2)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经费划拨方式及数额,确保经费具体划拨至乙方。

第三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权利

(1)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经费划拨方式及数额,获得甲方划拨经费的权利。

(2)按专项经费使用规定分配使用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支出此项经费。

(2)配合甲方组织的审计工作,接受甲方及对划拨经费的检查。

第四条 经费划拨细则

1、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划拨经费,即人民币壹万两千元整(¥12,000.00元)。

2、甲方将以转账形式向乙方划拨经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在办理支付手续前向甲方提供可供财务报销的收款证明。

3、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经费检查或审计,若乙方存在专项经费使用不当,应向甲方足额退回审计认定使用不当的经费;若乙方存在违规转拨经费的,应向甲方足额退回转拨经费。若乙方通过虚构合同、虚构票据(包括票据真实但并非用于经费对应用途的情形)等任何形式虚构开支的,应向甲方足额退回相应费用。

第五条附则

1、经费具体划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确定,由于甲方以转账形式向乙方划拨经费,甲方办理转账手续即视为经费已划出。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就此签订的附件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

3、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主体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5、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