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引导初创者充分认识企业注册资本过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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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基层建议:引导初创者充分认识企业注册资本过高的风险

每年春节过后都是企业设立的高峰期,一批创业者怀揣梦想开办企业。在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仍实行实缴的除外),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相关事项,这也大大激发了大家的创业激情。但是不少初创者不了解经营风险,认为反正不用实缴,注册资本写得越高越好,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司的实力。以常熟市辛庄镇为例,2017年度新设企业375家,其中注册资本低于100万的80家,注册资本在100万至1000万之间的262家,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不超过一亿元的30家,注册资本1亿以上的3家。广大创业者在享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之时,却忽略了企业注册资本过高所带来的风险。

虽然现在已实行认缴制,但是公司股东(发起人)需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需在约定的时间进行实缴。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越高,注册资本的大小决定了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越大,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也越大。《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不抵债、开始走破产偿债的程序,股东就必须承担注册资本范围内的金额。例如: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800万元,实缴资本100万元,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对外债务1000万,资不抵债,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或者企业本身及相关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则该公司全体股东将以认缴的800万元为限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而同样的情况下如果该企业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对外债务1000万元,则该企业全体股东只需以认缴的100万元为限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在决定自己注册资本的时候,切不可为了规模效益盲目追求虚高的注册资本,而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综合决定合适的注册资本。对创业公司而言,要量力而行,递增为妥,注册资金可以做增资,公司在创业初期,注册资金可以适当少些,等到后期公司规模扩大,企业有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以及业务所需时再做增资处理。礼拜五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