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单位并党支部(党工委):

关于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根据公司纪办〔2016〕2号文,结合公司有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自查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自查整改的内容和对象

1.自查整改的内容。一是租赁使用本人、亲属及好友等特定关系人各种车辆情况;二是租赁使用本人、亲属及好友等特定关系人各种工程机械设备情况;三是分包使用本人参股,亲属及好友等特定关系人劳务队伍情况。

2.自查整改的对象。一是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二是各管理层岗位人员;三是全体共产党员。

二、自查整改的方法和步骤

1.落实责任。各党支部是这次专项自查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本次专项自查整改工作按照各单位自查、公司组织专项检查步骤进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全面调查了解,摸清实情,做好登记,如实反映现状。各单位要将《廉洁从业自查整改表》于2016年6月30日前上报公司纪委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

2.落实整改。对本次专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明确责任,及时纠正,落实整改,于6月底前整改到位。要通过整改,实现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的目标,真正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三、自查整改工作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自查整改工作,按通知要求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展开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廉政从业专项自查整改表》,经党政负责人阅审签名后报公司纪委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

3.公司专项检查小组将于7月初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本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中组织不力、隐瞒实情、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分析具体情况,对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当事人予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