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近日,市中院下发《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法电〔2020〕xx号),要求各级法院于11月30前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扎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一是做好动员部署和主动报告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要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内容重点和相关要求传达到部门的每一名xx,尤其要向xx讲明政策、讲清道理,教育、动员部门xx认真对照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重点,全面回顾反思2018年以来是否存在虚报出差冒领补助问题和严重的司法作风问题。对于主动报告问题、退返虚报冒领的补助并真诚认错悔错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于不主动报告,在本院自查或上级法院抽查中被发现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10月23日前完成)。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上级xx通知要求,对xx存在的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于虚报冒领补助问题,各部门要组织干警全面核查2018年以来部门干警回顾出差补助领取情况,对于明显违反常情常理的情况要重点核查。发现虚报冒领补助问题,要全额追回,并对虚报冒领补助的xx严肃处理,对财务人员、审批人员等区分责任,严肃追责。对于xx作风问题,业务部门要全面检查上网等工作环节,以及安全检查、等工作场景中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干警要严肃问责。各部门要将《虚报冒领补助问题清单》和《司法作风问题清单》(2张表附后)于2020年10月23日前报院审务督察办(联系人xx,电话:81xxxxx),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中院监察处。

三是做好情况汇总和整改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各部门要进行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探究问题原因,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上级相关通知内容,吃透精神,按照上述阶段认真组织实施,院督察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督察,若发现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报送材料不及时、报告情况不真实等行为,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