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管理制度

官桥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农村基层管理制度

一、带头执行政策,不准欺压群众、加重农民负担,禁止非法向农民收款收物或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物。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搞“家长制”和“一言堂”,不准在村组干部选拔任用中徇私舞弊、拉帮结派、打击报复。

三、坚持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不准在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和村办企业、农场、果园、土地的租赁承包等方面优亲厚友。

四、维护好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准克扣、挪用、侵占、截留集体资金和低保、扶贫、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和实物。

五、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创业,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禁止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准长期借用公款或公款私存,不准违反规定长期借用、占用集体物品,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违规报销费用,不准超标准发放钱物。

七、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不准用公款向任何单位、个人赠送“红包”和土特产。

八、遵守社会道德,带头提倡精神文明,不准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九、维护社会稳定,不准煽动、组织、参与村民集体上访、集体械斗和宗族纠纷。

十、加大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评议监督,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准虚报隐瞒、暗箱操作。

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

1、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征地补偿费的分配、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的处置、大额资金使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项目建设方案等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村级“两委”提出方案、广泛公示听取民意、报送乡镇审核把关、村民代表会议票决、民主监督抓好落实的程序讨论决定和实施。规范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制度中的民主决策程序,明确民主决策的内容。

2、农村基层干部“二谈二述一报告”制度。①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乡镇纪委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②诫勉谈话制度,对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的农村基层干部,报请上级纪委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③述职述廉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年一次向全村党员、村民代表进行公开述职述廉。结合述职述廉对干部的工作作风、办事能力、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④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两委”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如:个人兴建房屋、为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等,要向乡镇纪委报告,乡镇纪委要登记备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象市”模式,加强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银行帐户和票据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村财乡代理”制度,村级财务要使用正式发票和由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等正规票据,杜绝白条现象。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坚持集体重大财务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财务收支严把“三关”:即村民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村主任和村书记“双审双签”关。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规范基层干部财务支出行为。

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强化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实行市场化配置,规范项目确定、强化项目监管,建立健全村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机制,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土地、山林、水库等农村集体资源的处置,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村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购买大宗的物资、设备等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实行村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农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推行村党支部选举的“两推一选”(即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党内选举)办法。以“三培两带”(即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以及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为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一批党员致富能手进入村级组织班子。推行“党员承诺制”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发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杜绝选举中搞贿选、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干扰等侵犯农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

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并将村务公开延伸到村小组。村务公开的内容要包括各级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农村土地流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村内公益事业的办理、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及使用、村干部报酬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评价、考核和审计结果。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临时事务立即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群众点题按要求公开。

2、财务务公开。规范财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重点公开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土地征用、筹资筹劳情况,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质询。成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财务公开的全程监督。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不正之风及腐败的重点问题,应如实地、经常性地予以公开。

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采取党务公开栏、开放党员活动室以及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党务公开,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员、群众质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