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一、总则

外来人员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来人员进出厂区管理,确保外来人员进出厂得到有效监管,维护公司生产区域管理秩序,防止公司工艺、技术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集团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来访客户、驻厂监造、业务员、外协单位及售后服务人员等)

三、来访用户及参观考察人员的管理

3.1、来访人员参观考察时,由销售公司经办人员负责在门岗处填写《用户考察登记表》

3.2、进入生产区域参观考察前,销售公司经办人员须将各项注意事项告知来访客人,随后在内务管理处登记领取《来访证》及安全防护用品提供客人。

3.3、来访人员必须在销售公司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参观考察路线须依照指定路线进行,标有“谢绝参观”区域不得参观。

3.4、参观考察期间,来访人员不得在生产区进行拍照或摄像,确需进行拍照或摄像时,经请示销售公司总经理同意后,通知公司办安排人员负责拍照或摄像,所拍照或摄像的内容经确认后方可提交来访人员。

3.5、来访人员离开公司前,销售公司经办人员需将《来访证》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归还内务管理处。

3.6、来访人员参观考察期间,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人及其直接分管领导50-100元罚款。

四、外来监造人员的管理

4.1、销售公司接到用户要求设备监造通知时,需与用户书面确认监理人员姓名、驻厂时间,由销售公司经办人员负责在公司门岗处填写《外来监造人员登记表》。

4.2、外来监造人员到我公司后,凭授权书或用户的书面通知在销售公司经办人员的带领下,到内务处签字领取《外来监造人员入场告知书》、《监理代表证》及安全防护用品,办理相关手续。

4.3、进入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后,销售公司经办人员需与项目组进行监造人员日常工作交接,由项目组组长指定人员负责监造人员在厂内的监管工作。

4.4、监造人员驻厂期间,因工作需要相关图纸资料时,需在项目组填写《图纸资料借阅表》,由项目组经办人员负责每天对图纸资料进行发放和回收。不得同意监造人员随意复印图纸,将图纸带离公司,若违反规定否则将处以经办人员及项目组长50-100元罚款。

4.5、监造人员所监造的内容涉及到公司专利、保密产品,需由销售公司商务组负责协调签订保密协议方可进行监造。在监造期间不得借用图纸等相关资料,且不得收集工作范围以外的信息和资料。

4.6、监造人员驻厂期间,项目组经办人员需对其在生产区域的拍照或摄像行为进行监管。确需进行拍照或摄像时,由经办人员负责收集照片,经项目组组长同意后交给监造人员。若发现监造人员自行随意拍照,处以经办人员及项目组长50-100元罚款。

4.7、外来监造人员离开公司前,需在项目组经办人员陪同下,完清各项手续后方可离开。若监造人员未完善出厂手续离开,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关责任人员100-200元罚款。

五、其他外来人员的管理

5.1、外来人员入厂前需通过门岗联系接洽部门,确认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缴纳20元押金领取《出入证》方可进入。

5.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洽谈业务,接洽部门应在办公区接待室进行接待。不得让外来人员到处流动,随意查看文件资料和电脑资料,业务谈完后由经办人将来访人员送至门岗处办理相关手续。

5.3、来访者如需进入生产区域需请示部门领导,经批准后在经办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经办人员对来访者的行为负责,不得进入生产重地及标有“谢绝参观”的区域;不允许有照相、摄像等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行为,视情节轻重,处以经办人员及其部门领导100-200元罚款。

5.4、售后服务人员入厂前需在门岗处领取《临时出入证》,对口部门负责其在厂内活动的监管工作,若违反公司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责任人及部门领导50-200元罚款。

5.5外来人员离厂时需在门岗处登记归还相关证件,退回押金,若证件遗失,押金不予退还。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