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多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多篇)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一

关键词: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

保护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不仅是涉及民族命运的重要问题,同时是建设全人类文化、使人类文化得以多样性发展的基础。区分消费文化和认同文化,对于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吸纳外来文化和继承固有传统,二者所形成的张力对创造新的文化起着重要作用。优秀的非物质文化具有鲜明的共享性特点,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具有了世界意义。

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普遍的民族自觉

许多地方对非物质文化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非物质文化保护没有摆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没有行之有效的规划和措施,致使非物质文化不能得到积极保护,甚至遭到不适当开发,加剧了文化资源的破坏和毁灭。同时,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意识不强,还没有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2.非物质文化生态环境恶化

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非物质文化的生存屏障十分脆弱,文化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大批有历史、科学和文化价值的村落、村寨遭到破坏,依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各种技艺、习俗、礼仪等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

3.非物质文化资源流失状况极为严重

非物质文化资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传于民间。最能体现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文物、工艺品和有代表性的民间文化实物,由于岁月的流逝和各种劫难,木来就传世不多。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机构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私下收购、倒卖非物质文化珍品,使这些文化资源大量流失。虽然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做了大量保护工作,但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少懂行的专门人才、缺少强有力的管理手段、缺少经费的支撑,使得我国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流失愈演愈烈。

4.非物质文化的继承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

许多非物质文化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绝艺亡。目前,掌握一定传统技艺的民间艺人为数不多,或年事己高,或生活困难,他们掌握的工艺技艺随时都在消失,民间技艺的传承后继乏人。

二、开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应树立的意识

(1)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危机意识和安全意识。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资源中相当一部分毁损严重,濒临消失。因此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将文化资源的保护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各地的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普查、编目,从而有的放矢地依法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管理。

(2)树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意识。要实现对非物质文化资源的有效保护,就必须实施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战略,建立良好的非物质文化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要及时抢救和保护损毁严重、濒临消失、不可再生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同时,要把保护与开发利用结合,在保护的同时,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3)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要彻底抛弃传统的发展观、文明观中的糟粕,树立起新的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文明观,既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盲目的、无序的、过度的甚至是破坏性的开发,又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急功近利、竭泽而渔的做法,还要特别注意保护好非物质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生态环境,着眼长远,合理利用。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

要加大培训力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素质要求很高。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抓好业务骨干和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训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文化部负责培训到省级文化部门,省级文化部门培训到市县,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人才培训体系。

3.加强宣传教育,在社会营造良好的保护意识和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的有效措施。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倘若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无论多么美好的蓝图,都只能是政府和官员们的一厢情愿。所以,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只是某些部门、某些人的事,而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且常抓不懈的大事,这件大事应当成为全民的共识、全民的自觉行动。我们应通过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人都懂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明了为什么要保护,以及怎样保护,从而让“保护”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爱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风气,使每一位公民都能为中华民族拥有如此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而自豪,从而自觉地珍惜它。

同时,非遗保护要从小抓起。现在社会已经开展了“非遗进校园”活动,就是把学生作为非遗传承的主体,不仅是临时、短期地让非遗走进校园展览、展示、展演、做讲座等,更在学校建立非遗传承基地,由专职教师在学校进行持续性、常态化教学活动,把非遗项目植入校园生活,编写出适合不同年级段学生的教材,并将它们与美术、音乐、体育、德育等课程以及乡土文化有机融合,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让非遗之花在校园绽放。让“非遗”进校园,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而且能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非遗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善。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原则,以文化战略的眼光来审视问题,从全局的、宏观的、历史的和人类文化发展的视角来思考和分析问题,我们所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才会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参考文献:

[1]陈华文。关于新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思考[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3:17-20.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二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教育内容,对于学生审美能力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培养团队意识和创造性思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实现。艺术教育能够加强学生的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因此,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是其他任何学科都不能替代的一门重要学科。为了促进学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实施,我国教育部先后颁布实行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意识课程指导方案》等条例,加快了公共艺术教育的制度化与规范化进程,并且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在为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取得成绩感到欣喜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其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整体情况来看,基本上都设置了相关课程,但是得到的重视程度却比较低,甚至没有配备专业的老师,存在其他学科教师兼职的情况。另外,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体系不够合理,教学内容和形式比较单一、落后,只是机械地向学生灌输理论知识,忽视了实践的环节,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上课的目的主要是凑学分或者是单纯地觉得好玩,很难达到艺术教育原本的教学效果。

二、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中国以一个悠久的国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从古代中国到现在经济、综合国力等方面都很强大的现代化的中国,积淀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文化没有中断的国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表演艺术、传统手工艺、社会礼仪、节日、风俗等方面,与艺术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我国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这样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式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述、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与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人们普遍热衷于追求快节奏、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越来越少,如果任这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的话,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可能无法体会到优秀非物质文化带来的民族自豪感。保护与传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加深人们对非物质文化的了解,也有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国文化之魂在世界上长盛不衰。

三、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引入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策略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宝贵的教育资源,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民族荣誉感和自豪感,还能发挥艺术的熏陶作用,提升学生的审美情趣。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开展,应当实现与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让文化的魅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提高艺术教育的效果。

(一)树立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理念

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专业性和系统性比较强,主要引用的是一些正统的文化和艺术,忽视了对本土非物质文化的引用,还没有正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课程体系中,因而造成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脱节现象。高校公共艺术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价值,逐渐养成“文化自觉”的思想,让优秀的传统文化发挥出现代价值,不断丰富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内容,实现艺术教育与文化传承的有机统一。

(二)构建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

区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劳动人民生活与劳动的积淀,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针对性,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和提炼,挖掘其中的艺术内容和教育价值,并融入到高效艺术教育课程体系中,可以建立一套科学的课程体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继续发扬光大。高效公共艺术教育要实现与民间音乐、舞蹈、工艺美术、杂技等的融合,不断拓展其题材和内容,吸引更多学生的眼球。

(三)建设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师队伍

从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师资力量来看,他们大都毕业于正规的艺术院校,正朝着年轻化的方向发展,他们掌握了丰富的艺术理论知识,但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了解较少,很难实现文化传承与艺术教育的融合。针对这样一种情况,高校要加强对艺术教师的培训,让他们掌握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鼓励他们深入研究与文化遗产有关的课题,不断提升教学素养和能力,为艺术教育效果的提高打下基础。

(四)实现课堂教学与参观实践的结合

非物质文化的教育功能,主要通过其艺术载体展现出来,如果单纯依靠老师的讲解或者是欣赏图片、观看影响的形式,则不能收到较好的艺术效果。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要走出课堂的限制,让学生近距离与文化艺术进行交流,在辅助以必要的讲解,把遗产中蕴含的民族精神和艺术思想传达给学生,教会学生一些欣赏艺术作品的方法,引导学生提出新颖的看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笔者于公共艺术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融合的实际教学中总结出如下一些经验。

1.将公共艺术教育当作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平台,并将其纳入专业课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个教学平台必须要与社会需求相适应。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让学生知道,知识应该更新换代,并不等于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要遭到抛弃,与之相反,对其传承与发扬理念应当贯穿于公共艺术教育的始终。

2.在教学中抓住校内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一定数量的校外实践基地作为教学的基础元素,积极践行设计实践、采风实践以及假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并且带率领学生进行实地考察,这样可以将民间工艺美术在校内外得到广泛传承和发扬。

3.使用多媒体以及校内刊物作为公共艺术教育的学术交流和专业教学的平台,配合与公共艺术教育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窗口和栏目,征集理论上有创新学术上价值的观点和论文,以便辅助高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学,从而提高设计的教学效果,达到设计的教学目的。

4.老师可以利用假期或周末,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博物馆,或者拜访一些民间艺人,让学生记下心得体会,鼓励学生发掘更多的本地文化遗产。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篇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高等教育;原则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文化领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中国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尤其是以口传身授为主要传承方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变异和消亡的危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见证了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文明智慧的结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文化意识,凝聚着无限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推动中国发展的重要力量。2012年11月,总书记在十报告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高校汇集了民族文化遗产传承和创造的重要主体——青年学生,因此,加强高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对于传承和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界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无形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其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基本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民俗”或“民间文学”所包含的内容。因此,加强高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最主要的就是加强高校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教育,主要内容包括:1.民间口头文学,如史诗、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谜谚等;2.民间传统表演艺术,如传统的戏剧、曲艺、说唱、音乐、舞蹈、皮影、木偶、剪纸、年画、书法等艺术;3.传统手工制作技艺,如蜡染、刺绣、编织、雕刻、陶瓷、器具、服饰、首饰等;4.风俗、礼仪、节庆、游艺活动等;5.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本是我们的日常文化生活,无需保护。但在现代化进程和全球化的迅猛冲击下,我们昔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始面临消失的命运。我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与其他国家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为民众日常生活文化,属于“小传统”文化,上层和精英阶层一直较少关注,故在现代化大潮下面临的生存危机无比险峻。如《格萨尔》是世界范围内规模最大、演唱篇幅最长的英雄史诗,代表着古代藏族和蒙古族民间文化与口头叙事传统的最高成就,是研究古代少数民族的一部百科全书,国际学术界将此称作“东方的《伊利亚特》”。目前我国大约有近百位《格萨尔》说唱艺人,但是这些演唱艺人年迈体弱,面临着人亡歌息的危险境地,如藏族史诗演唱大师桑珠老人,能够演唱45部以上的《格萨尔》,但是他已年过八旬。由于缺乏传承人,若干年后,我们或许只能通过前人的录像来了解《格萨尔》了。所以,西班牙作家胡安?戈伊蒂索洛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写信说:“对人类来说,失去一个说书艺人,要比200名畅销书作者的去世造成的损失严重得多。”高校作为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场所,不仅要传承以书面文献为主体的传统精英文化,还须传承以口传身授为主体的民间文化。

二、高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我国地域广博、民族众多,不同民族地区的文化各有特色。在这个多元化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里,不同性质的高校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承担了不同的责任。

民族地区高校应把握住民族特色,为民族地区培养既能面向世界又具有“民族性、地方性、适应性”的一专多能复合型应用人才。这类人才不仅要具备一般合格大学生的素质,还应熟悉和热爱民族地区文化,有献身民族地区建设的决心和能力。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地区性和民族性很强,在国务院2006年公布的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总计518项中,属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就有156项,并且十个大类皆有分布。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民族地区受汉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很大,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有民族特色的习俗、技艺等文化因得不到传承而面临消亡的危险。因此,民族高校要立足本地区民族的特色,放眼世界,加强特色教育,重点保护和传承属于本民族的文化。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地方高校往往是一个地方的文化中心,它们有着独特的区域文化背景,主要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以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面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高校应正确认识其价值,充分利用其资源,建构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体系。徐州师范大学的赵明奇教授以徐州地区为例,探讨了徐州高校的“非遗”特色教育。以徐州为中心的淮海地区作为汉文化的重要起源地和集结地,融合了黄河、长江两大文化体系,在人文思想、政治体制、军事哲学、文学艺术等领域给后人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因此,徐州地区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教育方面定位为以历史浑厚久远的汉文化为主要内容,“我们不能苛求沿海地区高校都学弹木卡姆、冬不拉,也不能强制西部高校都研究妈祖文化。在地大物博的中华大家庭中,全国各地高校‘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完全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区域文化资源优势,扬长避短,构建自我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特色教育体系。”

(二)因材施教原则

不仅各地各族文化具有多样性,作为文化实践的主体——高校学生也各有特色。尤其是一些非地方性和民族性的高校,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在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和语言上各有差异,尽管处在相似的规章制度和校园环境中学习生活,说的都是普通话,但不可避免的是兴趣的千差万别和内心深处对各自故乡的怀念。

为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高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应该将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同时在校园内成立学生民间文化社团,使学生有较多的选择自由。必修课以民间文学、民俗学课程为主,为文理工科的学生们普及民间文化的基础知识,使他们在十多年的正统书面文学学习之外聆听民间艺术家们的心声,感受民间文化的魅力。选修课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更强,能够为对民间文化有特别兴趣的学生提供更大的舞台。学习传统的音乐、戏曲、剪纸、平影戏、书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增加艺术细胞,还能达到修身养性、提升文化内涵的效果;搜集和讲述身边的民谣、民间故事,了解各地的节日、风俗,不仅是体验普通民众日常生活,还是传承中华民族文化。这些课程知识的学习无疑能在基础的专业学习之外扩大学生的视野,提高他们发现和感悟生活美的能力,增强他们的创新精神。组织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生社团也是十分有效的学习方式。通过聚集一些具有一定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书法、象棋等基础的学生定期举行有相应特色的社团活动,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在互相切磋和学习中吸引新成员的加入,不断壮大社团的队伍,形成课堂之外的另一个重要的文化传承空间。湘潭大学历来重视对大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自1980年代以来在全校开设了民俗学选修课,早在1984年起就成立了民俗学社,指导学生开展民间文化遗产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出版社刊《竹枝》15期,开展了皮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高校等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

(三)循序渐进原则

由于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忽略了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才导致一些非物质文化成为“遗产”。我们已经越来越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宣传和保护的力度,如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度,设立了文化遗产日。但在这探索保护的实践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如很多地方政府为迎合现代消费者的需求,仅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作发展地方经济和提高地方知名度的招牌,致使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传统的内在意蕴,只剩下一副干瘪的躯壳;还有一些人忽略了民间文化本真存在、自然传承方式的特殊性,使之脱离了文化现场,造成了“保护性破坏”,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直是虽生犹死;此外,对“非遗”有重要作用的民俗学学科在建设发展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1997年后原属于中文系之下的中国民间文学专业更名为民俗学,从属于一级学科社会学之下,地位尴尬。目前国内一些著名的高校不仅没有民俗学学科点,而且也没有开设民俗学方面的课程。而有的高校民俗学学科点受到其他学科的排斥,被边缘化,陷入苦苦挣扎的境地。

产生这种情况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和重视还不够深刻,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得从加强基本认知,树立保护意识做起。鉴于民俗被一些人误认为是“不登大雅之堂”、“粗俗”、“浅陋”、“下里巴人”的底层文化,要改变这一认知状况,须普及一些有关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知识,在课堂之外组织实践活动,通过进入现场亲身参与一些民俗事件,从整体上关照活生生的民俗,从而感受其魅力,真正意识到民俗的审美价值、认识价值和生活价值。因为只有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加强了重视,才能将保护和传承真正落到实处。在高校,借助国际上和国内对非遗的日益重视这股东风,加强民俗学学科点的建设,壮大师资队伍,规范和丰富民俗学课程,加强理论建设,培养民俗学的专业人才,从而保证非遗传承和保护的主力军后继有人。

2002年5月,中国中央美术学院正式成立了我国首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在国内高校率先创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民间文化艺术研究为主旨的新学科,将民间美术作为人类文化遗产正式系统地列入大学艺术教育,填补了“学院派”教育中长期忽视民间文化艺术认知教育的空白。华中师范大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方面也一直走在高校前列,培养了大批民俗学民间文学教学研究专门人才。2006年,该校整合校内学科资源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并于2007年获得“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这些学校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提高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其研究的成功经验值得其他高校借鉴和学习,总之它们在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四)知行合一原则

高校的专业学习一般以课堂教育为主,但由于包括民俗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是融入生活之中的,如果只是学习抽象的理论知识而不接触活生生的民俗,或者是强行把某些民俗剥离其存在的文化环境搬入课堂,那么学生们所接受的只是失去了原滋原味的意义大打折扣的民俗,非遗的教育工作就达不到应有效果,因此,将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亲身实践相结合是十分必要的。

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鲜明又较为集中,当地高校学生利用假期到少数民族村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条件可谓得天独厚。有经验的老师指导学生制定科学的实践活动计划,到文化现场亲身了解、体验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注意收集整理民间故事、传统音乐和舞蹈等技艺的第一手资料,利用现代技术制作成文字、音像资料以存世;对剪纸、刺绣等传统手工艺的学习不能只停留在参观的感性体验上,还要自己动手实践,结合所学的专业知识逐步进行理论探讨,在学习继承中创新。

2003年以来,重庆文理学院以牟延林教授为首的教学团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领域积极开展教育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他们的“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在当代高校的构建与实践”项目,确立了以素质为基础、向专业延伸的课程建设思路,教学内容突出原生性与活态性,创新性地提出了“传承性学习”与“生活化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这正是将专业理论知识与田野调查的亲身实践以及学生日常生活合而为一,在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同时,也加强了学生对家乡的了解和热爱,增进了对民族和国家的认同。在高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领域又是一个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精神财富,也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高校是培养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所需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场所,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大学教育体系加强学科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尽管现在已经有一些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还有大部分高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有待提高。我们应不断完善我国高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体系,让学生在学习中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价值,产生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自觉,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类文明演进中生生不息。

参考文献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R].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公报,2006,(2).

[2]赵明奇。地方高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徐州高 校“非遗”特色教育探讨[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 学版),2009,(1).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篇四

Discussion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ocumentation and Impact Assessment in World Heritage

Li Rui

(Zhengzhou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fice, Zhengzhou Henan 450007)

Abstract: Both documentation and impact assessment are essential aspects in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WCH) domain in terms of its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They focus on the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of the WCH, enjoying particular definitions and characteristics in WCH domain. They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playing significant roles in WCH protection, management, presentation and promo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ocumentation and the impact assessment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WCH domain, so as to promote the proper us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WCH.

Key words: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documentation; impact assessment; application

中原文化?z产是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源,河南省目前拥有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洛阳龙门石窟、大运河河南段、丝绸之路和安阳殷墟五处世界文化遗产,是突出普遍价值获得国际肯定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一部分精华。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是文物工作中四有档案建设的一部分重要内容,为文物的历史沿革、价值内涵、现存状况提供记录,为文物发展趋势和潜在危险、解决方案提供借鉴。而文物影响评估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当前和潜在风险提供分析和评级,为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本文分析世界遗产范畴的档案信息与文物影响评估关系,旨在促进世界文化遗产得到妥善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1 世界文化遗产范畴的影响评估与档案信息

1.1 世界文化遗产范畴的影响评估

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的对象主要为文化遗产威胁因素及影响,如各种形式的大规模开发对世界遗产保护造成的威胁――道路、桥梁、高楼的建设,不恰当、不和谐或欠考虑的开发、翻新、拆除等行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政策变化以及城市构架变化。此外,过度及不适当旅游等,都会给文化遗产外观、天际线、关键景观等承载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属性带来潜在的不利影响。

2011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制定《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导则》,对拟议项目施加于反映突出普遍价值的整体属性的影响进行连续和动态的分析,并根据遗产的保护级别、价值、保存状况等因素对拟议项目引起的变更程度进行定级,为决策提供依据。

1.2 世界文化遗产范畴的档案

1.2.1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的定义。世界文化遗产档案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这一特定对象及相关活动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遗产记录是以文字或图片形式对文化遗产的物质信息、发展演变及保存状态进行的捕获[1]。世界文化遗产档案是信息和资源的整合,应当跨学科和跨部门,最大程度地利用所有信息资源,以便认识重大问题,确保文档质量[2]。

1.2.2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的要求。国内外对文化遗产档案的内容、格式、形式及要求予以规范。《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认为档案文本是申报世界遗产及申报后做好管理工作的依据。缔约国所提供申报文件内容应涵盖遗产、保护管理、旅游设施和统计资料等方面[3]。国家文物局定义文化遗产档案为“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记录和有关文献史料,形式有文字、摄影(照片、幻灯片、电影胶片)、录像、绘图、拓片、摹本、计算机磁盘及其他信息载体。”记录档案分为主卷(保护管理工作和科学资料)、副卷(行政管理文件及日常工作情况)和备考卷(可供参考的有关资料)[4],并遵循记录档案档号编制规则[5]。

1.2.3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的特点。世界文化遗产档案既要遵循档案的建设原则和方法,又具有自己的特点:①以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核心对象,不仅对遗产构成单体进行记录,还对承载和体现遗产价值的整体属性和单一属性进行记录;②根据遗产历史年代和文物类型(如古建筑、遗址、景观、文化线路等),涉及的领域和专业有所区别,是融合文献学、历史学、档案学、管理学、社会学、绘图学和数字化等的较为复杂的综合性实践;③是一个动态和发展的过程,文化遗产的保存状态、周边自然人文环境和保护管理情况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记录档案应不断充实,力求做到系统、完整”[4]。

2 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与档案建设之间的关系

档案信息科学和文物影响评估系统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前者是文物工作的内容和依据,后者为文物工作的有效性、合理规避风险提供工具和方法:世界遗产档案记录遗产的价值、保存状态,保护和管理情况以及一个时间点上或者一定时期内的变化,构成世界遗产基准数据,具有重要参考和依据意义。世界遗产影响评估旨在通过评估遗产潜在威胁对其影响作出决策和反应,保护世界遗产本体及与其相关的历史、文化、科技、艺术等联系。档案和影响评估具有双向关系,促进二者相互结合和作用,有助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2.1 档案为文化遗产影响评估提供基准数据和资料

一是在评估准备设计(前期设计、咨询,确定领域和范围,确定机构或人员)、分析评估阶段(收集整理数据,分析遗产资源特征,建立影响评估模型并进行直接或间接影响评估),档案提供遗产目录廓清遗产范围和内容,档案中关于突出普遍价值及承载价值的整体和个别属性以及其保存状态有助于建立数据基准和评估模型。

二是在结论和措施阶段(制定缓解措施草案,制定报告初稿,咨询,修改评估结果和完善缓解措施)以及实施、记录和反馈阶段,遗产档案中保护规划、监测管理措施及实施情况是遗产影响评估报告和措施制定的重要资料来源。

2.2 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进一步丰富档案内容

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报告包括世界遗产的确切名称、地理坐标、列入日期、遗产影响评估报告日期、负责准备遗产影响评估报告的组织或实体的名称、报告为谁而作以及是否经过外审或同行审查的声明等内容。报告大纲包括非技术性总结、目录、引言、方法(数据来源、数据库、田野调查、影响评估方法和评估范围等)、遗址评估领域定义历史与描述、对提议变化或开发项目的描述、对提议变化的整体影响进行评估、影响的缓解措施、总结和结论、参考文献、术语词汇、鸣谢和作者、图表图片以及数据详实的附录等[6]。这些在评估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和资料构成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的重要内容。

2.3 档案与影响评估在世界文化遗产范畴中的应用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与影响评估围绕遗产突出普遍价值,从保护价值及承载价值的相关遗产属性出发,对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记录、监测、评估和反馈,从而实现世界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见图1)。

2.3.1 反映作用。以世界文化遗产价值为核心:与突出普遍价值相关的遗产整体属性和个体属性在某个时间的状态或一定时期的变化情况能够反映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档案建设和影响评估的主要对象。

2.3.2 诊断作用。为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的改变提供诊断:遗产现状、遗产价值、保护级别以及遗产改变程度有助于对城镇化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和定级,为制定开发建设相关决策、遗产保护措施提供科学、量化的依据。

2.3.3 反馈作用。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反馈:以预防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原则,对于开发项目施加于文化遗产的风险评估过程及结果进行档案记录并反馈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有助于遗产影响缓解措施的制定以及对开发项目的建设具体行为的控制。

3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信息与影响评估关系的启示

3.1 结合世界文化遗产范畴的特点,加强档案建设

一是不断充实档案内容,通过文物收集、科学调查、坑探或试掘,口述历史或证据的收集等方法丰富档案内容,并确保信息与数据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二是进一步依靠网络和科技构建数字化档案系统,便于遗产的评估和分析。同时,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系统对遗产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二是加强数字化档案平台对接和数据分享。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各世界遗产地建设了档案预警监测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的共享。然而还应当扩大平台的应用范畴,促进跨部门、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数据利用的效率。如日本亚洲文化中心对其组织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与项目建立了亚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实现亚太地区相关信息资源的共享[7]。

3.2 充分利用档案和数据,做好影响评估

一是促进影响评估与档案数据利用相结合,如使用地形测量、地球物理测量、虚拟三维模型等非侵入性的评估手段,利用数据库和GIS系统、3D成像更新遗产影响评估开展的方式。利用空间制图显示遗产以及相关联的属性(如视觉、历史、宗教等)分布情况。二是利用档案数据对风险及其等级进行综合认识。根据遗产在保护称号(国际或部级别)、在国内研究议程的优先级或推荐顺序、认定的价值等体现出来的重要性等级,由专业机构和人士评估遗产所面临影响因素的危害等级。三是制定清晰和全面的遗产影响报告,对遗产的个体和/或整体属性的现状、重要性、相互关联性和敏感性,以及可能发生变化的迹象进行描述。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篇五

关键词:遗产保护;城市规划;文化线路: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D

文章编号:1674-4144(2010)02-47(5)

专家简介:阿尔伯特 博士 德国一级教授 著名遗产保护专家和遗产保护教育家

采访者:丁援 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 博士

2009年10月23日至26日,德国东部城市科特布斯天气阴沉气温初降,加上又是学生放秋假的时间,本该是这座城市唯一的大学――勃兰登堡理工大学最冷清的时候。而这几天,突然涌来的几百位学者和校友使校园顿时生动起来。在学校的会议大楼最显眼处,一条横幅是:“世界遗产和文化多样性”(本次论坛主题),而未来往往的人们挎着的小包上都印着一行字:“十年了,依然独特”。

这里正在庆祝一个遗产保护专业的十岁生日,庆祝的形式则是很德国风格的:一个严肃的关于遗产教育的国际学术论坛。十年前,由阿尔伯特教授和其他两位德国教授共同建立的遗产保护专业“世界遗产研究”现在已经在国际舞台上初露锋芒,培养了一批遗产保护的专业人员:而十年后,在庆祝活动的绚丽退去后,也是阿尔伯特教授退休的时间。

我受《中国名城》杂志社的委托,对阿尔伯特教授进行了专访。我们的访谈在2009年10月25目的晚上,德国勃兰登堡理工大学的新图书馆的一楼。

我们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全球战略的一部分

丁援:阿尔伯特教授,首先祝贺您,这次的论坛十分成功!

阿尔伯特:谢谢!也谢谢你的参加

丁援:这次研讨会有“在时空转移中的遗产”、“融汇的文化景观”等四个主题和七十个专题演讲,都是很前沿的题目,又聚集了这么多的专家学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有代表参加。我下周去他们总部调研,约时间时我得知,现在是他们最忙的阶段――从10月23日到28日正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7届成员国大会时间,不能请假的。但我注意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的一些核心人员还是来参加了。

阿尔伯特:他们当然会来参加,因为这也是他们的庆祝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是我们这个专业的最初的赞助组织,也就是2000年你来学习的时候,他们是我们的赞助人。后来的赞助主要是DAAD(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DAAD),但起步阶段是十分关键的。十年了,我们的专业发展良好,这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战略的一部分。

我们成立这个专业十年了,积累了大量的人脉,所以这次的组织工作主要是学生完成的,也作为他们课程实践的一部分。我们得到了德国政府和DAAD的一些资助。我很高兴有这么多专家和名流能到场。

丁援:您是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战略,所谓的4C战略吧,主题就是要保护世界的遗产和推广他们保护的理念。

阿尔伯特:这是他们大的想法,他们还有青年计划,在各地建立分支机构。比如在中国建立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教育与培训中心。

丁援:对,亚太中心是他们唯一的一个教育和培训的中心,在北京、上海和苏州三个地方。另一个二级组织在罗马。

阿尔伯特:除此之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在各地的教育机构设立教席(UNESCO Chair)。我们这个专业就是他们的正式的教席,遗产保护教席,而这次参加我们论坛的还有五个世界各地的大学的教席,也是关于遗产保护方面的。他们在法国、意大利、以色列等地都有很好的遗产保护方面的教育成绩。

丁援:我们专业现在还能得到世界遗产中心的资助吗?

阿尔伯特:是的。每年世界遗产中心有两个名额给世界遗产所在地的管理人员全额资助,帮助他们来我们专业进行学习。此外,他们有很多别的方面的支持,比如教学、实习上的支持。应该说,我们是很近的关系、很紧密的联系着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更是非物质方面的。我个人很重视对于实际管理人员的培训――我们不能都是建筑师和规划师的学生,虽然我们在建筑学院,我们需要世界遗产地的管理者的参与。

十年,我们依然独特

丁援:我想问问您,既然现在有不止一个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保护的教席,为什么我们专业现在“依然独特”?

阿尔伯特:这是此次庆祝活动的唯一一句很自豪的广告用语――“十年了,我们依然独特”。实事求是地说,比起十年前,我觉得这种独特性现在确实不明显了,不过每一个专业都有其特点。我们专业的特点是在建筑、土木和城市规划学院里的一个跨学科和国际化的专业。

作为建筑学院的一个跨学科专业,“世界遗产研究”集中了全校共30个研究中心的师资力量,教学内容包括各类法规、建筑与规划的设计理论、历史、生态建设、生态保持、经济管理科学等。此外,我们还在全世界聘请了一些优秀的客座教授。

丁援:比如有的硕士论文指导老师是来自洪堡大学的建筑文化教授,还有城市规划的卡麦亚教授,都是您聘请的?

阿尔伯特:对。更多的是一些临时性的讲座,几乎每个月、每一周都有。另外,我们还尽可能组织同学参观有价值的地方,比如2000年的汉诺威世博会,还有欧洲的世界遗产地。我们还和澳大利亚、日本等其他大洲的教育机构互派学生。

丁援:您对遗产保护专业是如何理解和设置课目的?

阿尔伯特:首先要理解什么是遗产。遗产在有的地方人们先想到的是文化遗产,如欧洲人和亚洲人,有的地方人们先想到自然遗产,如美国人和澳洲人。另一方面,遗产现在也有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但遗产总的来说就意味着价值,这对于我们研究遗产和保护遗产至关重要。所以,我们在课程设置上主要有四个模块,第一个模块其实是专注于价值研究的,内容主要是建筑与城市及空间历史、文化学概论、宗教、美学、认识论、现象学、自然哲学、技术评价、技术与环境历史、世界遗产的理论解释。

另外当然还有建筑和建筑保护类的课程的模块,基本上是传统建筑专业的一些课目,包括介绍建筑学概论、建筑保护、艺术史、考古学、文化遗产的人为和自然的威胁等;这个在建筑学院里是比较容易组织的。

第三个模块是关注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主要课目包括:生态学、生态多样性的维护、环境保护法规、自然保护区的规划等;这是邀请了生态学家来设计的课程。

第四个方面是遗产的管理,课程包括计划编定、交流合作与冲突管理、相关政策规定、世界遗产旅游区管理、社会学、经济社会学、市场与管理、博物馆学、世界遗产项目管理、世界遗产的提升和咨询、公共关系、地区历史与地区遗产的保存。经济管理对于遗产保护也是至关重要的。

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可分为四个部分:基础课,专题研究,实习和毕业论文。其中基础课部分最为重要,占总学分的一半。基础课由我刚才介绍的四个模块组成,每个模块都有其必修课和选修课。

丁援:我觉得这种专业设置是很有利于学生的综合发展的。不过,设置得如此宽泛的研究领域,对于组织者来说,真的不容易!

阿尔伯特:谢谢你的理解!这次论坛还有一个成果,就是我们的校长承诺要建立新的遗产保护专业的博士课程!我们的确有很多很好的题目值得继续做博士研究。所以,我很高兴,我又看到了“十年了,我们依然独特”的另一个原因。

文化线路,没有遗产的遗产地和没有遗产地的遗产

丁援:我们正在中国与东南大学出版社一块儿编辑一套文化线路研究丛书,所以我对文化线路的问题也很感兴趣。您能不能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阿尔伯特:文化线路当然是目前国际上遗产保护界的一个热点。我们这次论坛的第一个专题就是“在时空转换中的遗产”。我们收到了很多很好的论文,最后在论坛上宣读的1 5篇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些题目以前是不常见的,比如以美国人心理认同为线索的美国系列遗产、以音乐为线索的莱比锡城市遗产、喜马拉雅山脉走廊遗产、德国自然遗产系列。等等。当然也包括一些以前的题目:大型复杂遗产的界定、遗产的界定等。我觉得这都是很好的题目。不过,我认为在实际操作中,难处也是很显而易见的。

丁援:比如……

阿尔伯特:界定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问题比较复杂。有的遗产地没有具体的建成的遗产了,有的线路不复存在了。

丁援:也就是说,文化线路,有的是没有遗产的遗产地,而有的是没有遗产地的遗产。但欧洲的圣地亚哥线路的影响还是很具体的。

阿尔伯特:圣地亚哥线路,据我所知,主要是三个遗产地的系列申报。这三个点是互相联系的一个整体,不是分开的。现在的ICOMOS文化线路委员会是西班牙专家为主导,这也是当时的一个具体影响吧。当然,我知道,你说得具体影响是包括申遗和文化线路国际。

丁援:是的。您知道,目前中国在努力申请大运河和丝绸之路为世界遗产,您有什么建议给我们?

阿尔伯特:我个人不是太了解大运河和丝绸之路的研究。我遇到ICOMOS的副主席郭旃先生几次,也听你介绍过大运河,但这些材料还是不多,特别是对于这样的大尺度的文化遗产,很难下结论。

我个人以为,这些都是一个系列遗产的概念。系列遗产是看似分散的遗产,由一条线索连接起来,这个线索是关键,而分散的遗产的实物证明也很重要。

丁援:系列遗产的概念以前很少被提起,在《世界遗产实施指南》中也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文化线路以前是归于文化景观类型的。

阿尔伯特:现在全世界的大型复杂遗产很多是系列遗产。文化景观也有动态的、静态的,文化线路以前归于动态的文化景观类型,现在ICOMOS的文化线路颁布了,可以说,文化线路作为一种文化遗产的类型已经被承认了,也就不再归于文化景观类型。不过,这两者还是有很多相似性的。

引用一句德国哲学家的话,“文化景观是可以观赏、可以品味、可以倾听、可以感觉、可以触摸的”,我觉得,文化线路也是如此,可以看、可以听、可以接触到感觉到。

有的地方没有具体的遗产,这固然可惜,但他们是有故事可以听的,有气氛可以感觉的,这也是十分可贵的。

文化线路的研究目前并不算充分,你们的文化线路研究丛书对今后人的研究和认识是很有帮助的。

中国遗产保护潜力巨大

丁援:我注意到,这次的十年庆祝活动来了不少中国人。

阿尔伯特:是呀!我们的会后节目之一是来自中国山西的皮影戏。他们的节目真的很精彩,我也多次表示,支持皮影戏进入《世界非物质遗产名录》。

我们专业与中国的渊源很深的。我们与同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都是友好学校,我本人有专著谈到中国问题,而且多次访问过中国。我的很多学生都来自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新加坡。他们都很勤奋,也很有天赋。

丁援:您也常常邀请中国学者来访问吧?

阿尔伯特:当然。我们请过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中国大学的不少学者来参加我们每年一次的国际研讨会,阮仪三教授、吕舟教授,还有这次来的张杰教授,都是我们的贵客。

丁援:阮仪三老师这次没来有点可惜,他在您的研讨会上还和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先生有过一面之缘。

阿尔伯特:那是2001年,也是我们大学的校庆,施罗德总理亲自来到学校庆贺我们学校的十周年。我们准备请阮仪三教授向施罗德总理介绍一下他的研究和保护成果。你知道,我们大学是在两德统一后,由东德原来的建筑学院发展而成的大学,当时德国政府给予了很多支持。施罗德总理也是积极推进中德友好的重要人士。

中国的遗产保护近些年来发展很快,在国际舞台上我们越来越多的看到中国人的身影,这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同时,越来越多的欧洲人喜欢中国文化,到中国去旅游,到中国去办事务所……

丁援:我的老师,也是和您一同创立我们专业的SHUSTER教授在上海和北京都有自己的建筑师事务所,他告诉我,每个月他都来中国一次!

非物质文化遗产议论文 篇六

今年第xx届世界遗产大会,于6月28日至7月14日在苏州举行。这是我们年轻人应该义不容辞参加的活动,这对我们年轻人来说,能够更加了解这世界遗产,同时也能学会怎样保护这些世界遗产,为保护世界遗产作出更大的贡献。在*众多的世界遗产中,我觉得兵马俑是最灿烂的一个,如果让我参加这次活动,我会首先为客人简单地介绍一下秦始皇的兵马俑。

秦始皇的兵马俑为三个坑,一号坑为东西向的长方形坑,长有230米,宽有62米,四周各有五个门道。坑东西两端有长廊,南北两侧各有一边廊。军阵主体面向东,在南、北、西边廊中各有一排武士面向外,担任护翼和后位。哦,对了,你现在看到的哪一个俑,说不定就是古代时的一名工兵,或将军,这真是奇迹。这就是第八大奇迹。二号兵马俑坑遗址大厅,位于一号兵马俑坑遗址主厅东端北侧。三号兵马俑坑中部,出土木质战车一乘,车已朽,仅存残迹。车后有陶俑4件。前排的一件为军史俑,后排中间一件为御手俑,御手俑两侧的俑为车士。此组陶马位于三号俑坑中部是车马。

介绍完了秦始皇的兵马俑,客人们会为这第八大奇迹而感到骄傲,也会为这个世界而感骄傲。同时我会呼吁大家为保护世界遗产而共同努力!因为这世界遗产是属于全世界的',也是属于全人类。大家肯定还记得泰山吧,有些人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他们不惜代价,随意建造高级住宅楼和高档大酒楼,被世界文化遗产**发出警告!

让我们年轻人共同参加这一次世界遗产大会,更加了解这些世界遗产,以便为保护这些世界遗产尽自己最大的一份力。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篇七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不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比较容易被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在讨论学术问题时,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关键词:

世界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 遗产保护与利用

收稿日期: 2010-11-09; 修订日期: 2010-12-28

基金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产品研究》(CW091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旅游资源与文化发展创新基地》(CLA601)资助。

作者简介:

梁保尔(1953-),男,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遗产旅游、旅游文化。张朝枝(1973-),男,博士,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与遗产保护、旅游规划与管理。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1987年、2001年起分别有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公布的《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词汇。本文2010年底用“谷歌”搜索引擎①,以“世界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2万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9万条记录;在“中国知网”学术文献总库作检索②,以“世界遗产”为题名的有1703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4537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名的有6304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26391条记录③。与此同时,以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围合的“世界遗产”徽

记也无可争议地成为优质旅游资源的身份标识(见图1)。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时使用的一种专有名词,有特定的涵意。然而我们发现,学术界在一些场合使用时,往往以“世界遗产”通称两种类型的遗产,如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

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8:69.

列有“中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

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12.

列有“世界遗产类别五: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且此类现象亦非个案

如孙克勤《世界遗产学》(旅游教育出版社,2008:26209.)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世界遗产”章节并列,彭顺生《世界遗产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25.)将这两种遗产并称为“中国的世界遗产类别”等。

。这样一来未免令人感到有些困惑:“世界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种遗产类型究竟是同属一个范畴还是分属于两个独立的体系?倘若是分属两套独立体系的话,那么这两种遗产类型的主要区别何在?本文试就这两个问题作一些梳理工作。

2 两种遗产归属两种不同的体系

“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都属于UNESCO宣布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条。

的遗产保护项目,然而研究发现,这两种遗产,其内涵和外延并不属于一个统一的范畴。

2.1 有两份独立的公约文本

UNESCO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规定,由“政府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委员会”制定、更新和出版《世界遗产目录》。这份《公约》将“世界-本站§ 遗产”定义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1987年起增列“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1992年又增列“景观遗产”,总计为四个类型。因此,严格意义上的“世界遗产”应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遗产保护项目,除了“自然遗产”之外,“文化遗产”还应涵盖“文化景观”以及“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的文化遗产部分《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45-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2条。

UNESCO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规定,由“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编辑、更新和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份《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个类别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2条。

。但UNESCO 2001年起在宣布入选项目时,又划分出一个“文化空间”的类型(参见表5),曾一度引起了学术界很大的争议(参见本文3.3叙述)。入选这份《名录》

的遗产保护项目通常就被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径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强调是一种所谓“国际”级别的遗产类型。

由此可见,“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泾渭分明,是由两个不同的遗产委员会独立宣布的两种类型的遗产保护项目体系,UNESCO因此为两个相对独立行使权力的“本公约的最高权力机关”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4条第1款。

制定了两个独立的标识(见图2)。

2.2 有两套不同的遗产目录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世界遗产目录》,另一个是《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第3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结束时,《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总数达911项,包括: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704项、自然遗产180项、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27项;2010年在册的濒危遗产项目总数为34项。自1987年至2010年,《世界遗产目录》先后收录中国项目达40项

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罗列,可参见“维基百科”相关条目。

,包括:文化遗产26项、自然遗产8项、自然和文化混合遗产4项、文化景观2项。中国的“世界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三(意大利44项、西班牙41项)。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建立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另一个是《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结束时,《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收录项目总数213项,2010年在册的急需保护项目总数达16项。自2003年至2010年,这两个目录分别收录中国项目28项和6项,中国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总量达34项

UNESCO官方网站http:∥。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一。

即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种目录而论,其性质亦大相径庭。《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项目均须已载于《世界遗产目录》中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0条。

。如1995-2003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1978年第一批《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1992-2004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柬埔寨“吴哥窟”是于1992年被《世界遗产目录》收录的项目(便于“吴哥窟”及时接受国际援助)

Google 译自UNSCO官方网站的2010年《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在册的35个项目名单以及经整改已陆续解除濒危的25个项目名单。

。而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则未必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已列入项目,如中国2009-2010年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6个项目,皆为UNESCO当年的新增项目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主要区别在于,列入前一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尽管在社区或群体的努力保护下其存续状况仍然受到威胁的文化遗产,申报国需要承诺制订专门的保护计划。

3 两种遗产执行不同的标准

3.1 遴选标准不同

UNE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以“突出的普遍价值”为准绳拟定了10条遴选标准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7条对世界遗产的遴选做了规定:()代表人类创造精神的杰作;()体现了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重要的价值观交流,对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能为现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是一种建筑、建筑群、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发展阶段;()是传统人类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由于不可扭转的变化的影响而脆弱易损;()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文化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本标准最好与其他标准一起使用);()绝妙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区;()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包括生命记载和地貌演变中的地质发展过程或显著的地质或地貌特征;()突出代表了陆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群落演变、发展的生态和生理过程;()是生物多样性原地保护的最重要的自然栖息地,包括从科学或保护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栖息地。

,“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只须符合其中的一条或多条相应的单一标准就会被认定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如“奥斯维辛集中营”、“九寨沟国家风景名胜区”是符合一条文化标准或者自然标准,“莫高窟”、“三江并流”是符合全部文化或者自然标准而入选(见表1)。“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则必须同时满足双重标准才具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资格,如“武夷山”、“泰山”同时满足了文化标准与自然标准,特别是泰山同时以7条标准入选,在《世界遗产目录》中十分罕见(见表1)。“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在于文化,或本质上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见表1)。

UNESCO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设立具体的遴选标准,只是表述了一些基本特征或要素,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做了若干限定,如“各国人民集体记忆的保管者”、“能够确保文化特性永存”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引言。

。各缔约国在此基础上都建立了庞大的名录体系。以中国为例,截至2010年,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7万项之多

据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副司长屈盛瑞在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新闻会上所的通报,7万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中,有1028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10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186项“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77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

,国务院并为之制定了6条遴选标准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6条:1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2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3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4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5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6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主要涉及候选项目的杰出创造力、世代相传、文化认同、高超技艺、见证传统、濒临危险等“突出的普遍价值”。这些遴选标准对各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3.2 类型标准不同

本文将已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各种类型的遗产项目尝试着排列了一份比较直观的通表(见表2):

本表综合了两个板块。第一板块,参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首先区别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参照《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再分列出“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和“文化景观”两大类;参照《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第2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的口径,继而将“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拆分为“(文化部分)”“(自然部分)”两部分列入相应类别。第二板块,参照《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

作”条例》(1998)二分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五分法和《部级非

4.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31条:“应把在本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1/2003)(第一批《人类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1/《公约》2003)

1.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注)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宣布的目的在于奖励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优秀代表作品,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条例》1998)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

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公约》2003/《暂行办法》2005)28+6项

2.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条例》1998)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暂行办法》2005)(如妈祖信俗、端午节、麦西热甫等)

2.自然遗げ(《公ぴ肌1972)

.文化与自然混ず弦挪(自然部し)(1987增列)

1.自然面貌

2.动植物生境区

3.天然名胜

4项

(总计8项)

资料来源:据《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98)、《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等并参考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第293页图表归纳整理。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六分法拟定。通过一种通融办法,把UNESCO宣布的两种体系的遗产类型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显示其相互关系,这样似乎比通称为“世界遗产”更妥帖、更容易理解。

相比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要比“世界遗产”复杂。

第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12条。

:“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定一份或数份关于这类遗产的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因此《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这种特殊的“清单”性质,旨在为中国项目前赴后继地跻身《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或《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热身”。很显然,部级项目和世界级中国项目之间有稳定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部级项目处于一种预备状态,随时可向UNESCO申报“国际一级”的项目。限于篇幅,兹选取两批被收录的中国项目列表,以便说明世界层面与国家层面两个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3):

第二,除了UNESCO的分类之外,还有一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用性分类,即《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2006-2008)的十分法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Z].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1316.

(2007)的十六分法,这两种分类也有一个明显的对应关系(见┍4):

从表上可以发现两个问题:一是《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医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中并没有建立对应的类别,而只是在“民间知识”下设一小类;二是《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类)分类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类)、《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6类)的分类不能完全对应。

3.3 类型分歧不同

在“世界遗产”分类中的“文化景观”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似乎难以截然区分。对于这个问题不妨这样理解:其一从遗产性质而言,它是人类学的一个概念,代表的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文化遗产/遗址”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联合工程”

韩锋在《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一文中认为,“文化景观”在于“展示人类社会与聚落在自然环境的物质性制约或机会下以及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内在和外在持续作用下的演进,突出强调人和自然之间长期而深刻的相互关系作用”(见 ,200918)。并参见UN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第47条。

;其二从遴选标准而言,“文化景观”的入选项目只须满足符合文化标准的一条或多条标准,而不必涉及其他的自然标准;其三从类型划分而言,它主要包括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园林、公园)、有机进化的景观(残余物景观、持续性景观)、关联性文化景观(自然因素、宗教、艺术、文化)三类。所以说,“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应该在于文化方面,或者说,“文化景观”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

江西庐山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的佛教和道教庙观与代表理学观念的白鹿洞书院一起,以其独特的方式融汇在具有突出价值的自然美景之中,激发了无数艺术家以美学的态度看待自然,开拓自然文化。

(参见表1)。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中关于“文化空间”(“文化场所”)的分类有颇多争议。起因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分为五类,而实际宣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却多了“文化空间”的类别(见表5);与此相反,《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有“文化空间”的类别,而实际上在国务院两次公布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却难觅其踪迹

参见相关文献。

――于是便引发了关于“文化空间”的学术争端。

从源头而言,《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文化空间”概念来源于《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UNESCO,1989)“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文化场所的人类学概念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但也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周期、季节、日程表等)或是以一事件为特点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和这一地点的存在,取决于按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

。《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把“文化空间”解释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3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 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王文章认为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48,300.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本身就不是一种逻辑的分类,难免会出现一些跨类现象。乌丙安认为

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认为,“凡是按照民间约定俗成的古***惯在确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场所举行传统的大型综合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形式。……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或花儿会、歌圩、赶坳之类)集市(巴扎)等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传统节庆活动就是最典型的文化空间。但这些解读听起来仍然有些费解,关键在于要解释清楚“文化空间”为什么是“非物质”的。相对而言,向云驹的解读比较透彻

向云驹《论文化空间》20091026,《再论文化空间》20100101,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他认为,“文化空间”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其存在的核心价值和理论依据在于它完整地、综合地、真实地、生态地、生活地呈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人类学”的概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类别、样式之一的文化空间,首先必须有实在、实有的场所,这个场所必有物的存在(桥、民居、村落、庙宇、街道、广场等等),或有固定的(如物的永固性)时间周期;其次,这个空间必与人的身体的栖居和精神的栖居相关联,才成其为“文化空间”。栖居必然建造,建造是人在场的象征和天然成分。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有人在场和出场的空间。因此,有人在场的“文化空间”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空间”,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如果没有活的人在场,“此地空余黄鹤楼”的话,那就只能是文物、古迹和遗址(“文化遗产”)。向云驹的解读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文化空间”的释义作了必要的注脚。

4 结论与讨论

4.1 本文结论

“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官方文件《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World Heritage,汉译名“世界遗产”,包括了“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四个类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颁布的官方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汉译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有UNESCO官方的中文文本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39条“有效文本”:“本公约用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拟定,六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这一文本将目录译作《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人类”二字,以表示这是一种“在国际一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4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由此可知,“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社会层面通常的兴奋点在其UNESCO“出身”,比较容易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讨论学术问题时,为避免产生歧义起见,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4.2 问题讨论

两个《公约》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9-95条有关“完整性和/或真实性”条款内容。

。国家为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3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5第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表”分列了8个资源主类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第4.3条款,见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

,其中的A.地文景观、B.水域风光、C.生物景观、D.天象与气候景观、E.遗址遗迹、F.建筑与设施等类别多与“世界遗产”(自然、文化)有关,G.旅游商品、H.人文活动等类别则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换言之,本文讨论的两种类型遗产的“合理利用”与旅游吸引物有着有高度的相关性。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为例。旅游通常由“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旅游要素进行生产性传承,如昆曲(人类2001)(国家145 Ⅳ1)

人类、国家、国家三推分别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人类2005)(国家101 Ⅱ70)、京剧(人类2010)(国家172 Ⅳ28)等

参见表3。

是通过旅游“娱”的要素的发挥、通过剧场演出和票房收入解决一部分传承发展中的问题,这是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是通过“购”的要素的发挥,使濒危手工制作技艺在各类旅游摊档令人爱不释手的小商品形态中保持“活态”,如内联升千层底布鞋(国家898Ⅷ115)、龙凤旗袍、亨生和培罗蒙奉帮裁缝(国家三推Ⅷ6)、上海鲁庵印泥(国家917Ⅷ134)、曹素功墨锭制作(国家三推Ⅷ73)、油纸伞、西湖绸伞(国家923Ⅷ140)、嘉定黄草(国家830 Ⅶ54)等;第三种方式是直接嵌入现实生活,成为居家旅行、日常用度的趣味盎然的选择,最典型为“吃”要素的发挥,如存续我国城市历史文脉的“老字号”项目等(见表6)。

令人瞩目的是,在2010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和睦、味觉上的美好体验以及人与自然间的平衡的“法国美食大餐”(人类2010)首次以一国美食而被UNESCO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参见UNESCO官方网站;并参见《文汇报》2010年11月20日报道《法国大餐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国美食大餐”是庆祝个人或群体生活重要时刻,如:出生、结婚、生日、纪念日、庆功和团聚等活动时的一种实用的社会风俗,通过节日盛宴,法国人聚集在一起享受独特的美食艺术。“法国美食大餐”的入选,对旅游资源而言,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遴选将逐渐从诸如中医针灸

王乐,吴越。申遗后针灸精髓如何传承[N].文汇报,20101125;吴越,王乐。如何让老外弄懂活血化瘀[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10)(444 Ⅸ5)、中国活字印刷术

任思蕴。活着――中国活字印刷术的前世今生[N].文汇报,20101207.

(人类急2010)(国家918Ⅷ135)、中国书法

莫三相。汉字书写――怀恋中国人的文脉载体[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09)(国家839Ⅶ63)之类主要依赖于诠释系统予以转化的项目趋向于开始关注存活于现实生活中的通俗旅游吸引物了,这对于旅游资源利用和旅游产品开发的研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非常鲜活的信号。オ

(鸣谢:谨对上海师范大学张萍、姚小梅所承担的资料整理工作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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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莫湘。汉字书写――怀恋中国人的文脉载体[N].文汇报,20101227.

[11] 王乐,吴越。申遗后针灸精髓如何传承[N].文汇报,20101125.

非物质文化遗产议论文 篇八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学者称作是一个民族的DNA。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方面却出现了诸多乱象,而我国现有的对其的知识产权保护**仍然不够完善。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讨论了如何才能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高效的全面保护。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拥有上下五千多年的璀璨文明,在五千多年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祖先们不仅留下了有形的古物,还给予了我们同样珍贵的无形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是我国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先进国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这无疑是令人痛心的。**来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案例频频发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不但有外患,还有内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种类

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并视为民族文化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及场所。其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一是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是传统音乐、戏剧、美术、舞蹈、书法、曲艺和杂技;三是传统技艺、历法和医药;四是传统节庆、礼仪等民俗;五是传统游艺和体育;六是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我国知识产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不足之处

首先,没有一部**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到了1990年,在《著作权法》中才姗姗来迟地规定,由*另行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关办法,可是直到20xx年制定该法,其中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相关规定还是不够具体。经过10年发展,在立法范畴中却没有体现出明显的进步,从侧面也反映了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方面的严重滞后。20xx年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言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但是仅有44条,且多为原则性规定的内容。其次,行政保护机制不够完善。许多行政部门都有权管辖非物质文化遗产,比如*门、*门、工商部门、文物保护部门、*部门、宗教部门、专利部门、旅游部门等,但在实际上根本不知道哪个部门才是真正的主管部门。这样的机构设置不仅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还会因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不清,而导致在有利益的情况下互相“争着管”,没利益的情况下互相“踢皮球”,这种多头管理的状况不利于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然后,传承主体有限,且**义务不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第31条规定了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义务,即“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性宣传”。这部法律一再要求传承人将所持有的技术、技艺贡献给社会,针对性极强,却没有关于其所享有**的只言片语,这是非常不公*的。当使用者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其使用行为会与传承人产生两种关系:一种是民事合同关系,另一种则是侵权关系。因为传承人在实际上不享有利益分享权,更不用谈专有权,那在合同关系中,传承人如何去约束使用人,如何向使用人行使**,都没有法律上的规定;还有当出现侵权情况时,哪种情况构成侵权,侵权人如何去补偿传承人损失,也没有一致的标准。最后,现有知识产权**存在缺陷。首先,著作权以及其邻接权对**人的要求是作品具有独创性,并只给予个人、单位或其他**享有的**,而且保护期限通常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去世后50年。但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通常是一定区域内,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最终形成的,有些作品甚至根本找不到具体的作者,也无从探明作品的确切完成时间。其次,专利权对保护对象有新颖性、工业实用性和创造性三种具体要求,而不少的民族传统科技在长期的广泛使用中失去了新颖性,再加上其自身的限制,通常无法达到专利申请的要求。在消极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上,一些民族传统科技知识还可以适用;但是在积极的知识产**益取得措施上,民族传统科技知识的传承人很难用知识产权对其来进行保护,因为它既无法申请专利权,也无法申请外观设计。诸多限制造成了没有法律对民族传统手工技艺进行保护的情况出现。

三、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

第一,从著作权法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千百年间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传承积累的结晶,有非常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法确定具体的产生年代,其**归属无从知晓,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也很难用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相关规定来明确。甚至还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著作权的差距更为遥远,比如民间风俗、民族节日、民族仪式等。因此,我们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保护方式。我国已经公布了两批共计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单,其中一些项目的著作权保护应当从对传承人的保护着手。年代久远的民间故事与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无疑是存在脱节的,但是用著作权法保护一代代传承人不断创作的成果却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对我国民间创作者创作或整理的作品,用著作权法来进行保护,是符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的。第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长期保护**。一般客体的知识产权都有具体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到期后知识产权就自动进入市场的公共领域。但是基本上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经过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完善才得以形成最终的形态的,现有的保护期限不适用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要求。笔者认为,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法就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一个不同于普通知识产权保护期限规定,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特有的保护期限应该是长期的。还应当仿照我国现行商标法中注册商标续展的相关规定,允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对其知识产权进行续展,而且与注册商标不同的是,在符合严格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人续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第三,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和限制。传承人在取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资格之后,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使用和享用收益的**。并且,如果其他人想要对**人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营利性使用,必须征得**人的同意并且支付合理的费用。而且由于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群体性的特点,它的**主体是一个聚落,而不是个人。在这个聚落中的每一个个体都对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享有主体**,所以他人支付的使用费用也应当由全体**人共同享有。知识产权保护也只是其保护体系的一方面,加强和规范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是刻不容缓。相比起专门的法律法规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是一种辅助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体系,需要完整的法律体系及法律部门相互衔接。(作者单位:大理大学政法与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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